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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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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7-48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12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公司现有董事9人,其中7人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宋建波、周清杰因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国信证券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公司持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3亿股,占股份总数的4.18%,公司董事张财广担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张财广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胡俞越、陈行、宋建波、周清杰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出资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有利于参与境外市场投资,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49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7-49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国信证券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该项关联交易不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把握香港证券市场投资机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出资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国信证券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持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3亿股,占股份总数的4.18%,公司董事张财广担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张财广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9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证券代码“002736”,证券简称“国信证券”。国信证券注册资本82亿元,法定代表人何如,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项目:国信证券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性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型

3、投资总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4、投资期限:不低于1年,经双方书面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

5、投资方向:投资香港证券市场,寻求稳健的资产增值。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通过投资关联方国信证券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借助券商QDII通道投资香港证券市场,投资策略的实施将由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国信证券与公司根据香港证券市场的投资环境协商确定,涉及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管理费用将遵守通行的市场交易原则进行定价。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国信证券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主要目的在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质和投资能力,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参与投资香港证券市场,寻求稳健的资产增值。本次投资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不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