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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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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3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9日发出,于2017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向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重组一切有关事宜。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6年5月13日)起18个月,即至2017年11月12日到期。

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按原定方案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及实施,现拟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至2018年11月12日。若公司于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组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组完成日(应不晚于核准文件有效期)。

关联董事朱文臣、朱成功、朱文亮、苏鸿声回避表决,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7年11月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辅仁药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7-026)。

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4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9日发出,于2017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向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重组一切有关事宜。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6年5月13日)起18个月,即至2017年11月12日到期。

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按原定方案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及实施,现拟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至2018年11月12日。若公司于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组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组完成日(应不晚于核准文件有效期)。

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5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决议及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

相关事项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13日,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重组一切有关事宜。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6年5月13日)起18个月,即至2017年11月12日到期。

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组事项审核。

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按原定方案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及实施,现拟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至2018年11月12日。若公司于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组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组完成日(应不晚于核准文件有效期)。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6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5号辅仁大厦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日

至2017年11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17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授权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5号辅仁大厦9楼,邮编:450008

电话:0371-60107778 传真:0371-60107755

联系人:孙佩琳 陈婉君

(四)登记时间: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10:00~16:3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