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版)

(五)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5.40%、62.40%、57.74%和58.16%,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充足,向比较固定的供应商进行规模采购有助于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稳定,并能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但如果部分主要供应商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给公司的原材料供应乃至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投向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缓解公司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短缺的问题。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均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排除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技术条件等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

(七)人才流失风险

近年来塑料管道行业快速发展,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使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持续发展需要技术、管理、营销、物流等多方面的人才,经过公司的持续引进和长期培养,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人员已经成为推动公司发展的关键力量。虽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激励机制,但是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完善各项用人制度和激励机制,将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诉讼风险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50宗,标的总金额约为5,974.64万元。其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件为20宗,涉及总金额约为5,159.87万元,除了发行人与沧州宏利管件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之外,均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作为原告主动提起。

虽然上述诉讼均系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诉讼,且主要为公司为了及时收回应收货款而作为原告主动提起,但是上述诉讼的判决结果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存在诉讼失败造成损失的风险。

(九)核心技术被替代、淘汰的风险

目前,塑料管道行业的技术水平提升较快,塑料管道的新品种、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专利项目逐渐增多,虽然公司具备相关生产的核心技术,但是不排除未来新型材料的发明等因素导致公司现有核心技术被替代或淘汰,从而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

(十)财务风险

1、存货资产减值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0,631.15万元,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44%和17.08%。不排除未来库存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存货账面价值大于其可变现净值,造成公司资产减值的风险。

2、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8,522.69万元、50,503.39万元、43,462.41万元和49,277.6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66%、60.73%、54.29%和55.98%,占比较高。尽管公司制定的信用政策适当,客户中绝大部分为信用良好的工矿类客户、给排水工程客户,但不排除因某些客户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出现坏账的风险。

3、经营活动现金流紧张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12.79万元、11,085.27万元、16,297.45万元和1,021.87万元,公司存货和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销售回款周期较长。公司存在因经营现金流紧张给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4、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类塑料管材管件产品,主要用于工矿领域、给排水领域及燃气输送等领域,下游相关行业的景气度和需求量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整、国内外化工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如果下游行业景气度不高,可能会导致下游客户回款周期延长、产品价格下降等情况的发生,另外上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也会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上述因素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排除未来经营业绩可能存在下滑的风险。

5、毛利率波动风险

近年来,塑料管道行业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激烈的市场竞争会给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带来压力,最终影响产品毛利率。除此之外,上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给原材料成本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产品的毛利率。

(十一)土地、房屋、设备抵押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影响的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及厂房建筑物大多已抵押。公司处于抵押状态的土地和房产及设备净值合计为19,183.3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88%。若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现金流紧张等原因导致无法偿还抵押贷款本息的情况,会造成公司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十二)税收优惠风险

2015年12月,公司取得编号为GR20153700015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东宏管业自2015年1月1日起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优惠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较大依赖,但是如果未来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有可能不再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单笔交易金额超过1,500万元的合同,或者单笔交易金额虽未超过1,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2、工程建设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工程建设合同如下:

3、采购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金额前五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1)2017年6月27日,发行人与临沂瑞源工贸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合同编号:DGCG-2017-06-0904),向临沂瑞源工贸有限公司采购螺旋钢管,金额199.305万元。

(2)2017年5月24日,发行人与烟台元铧钢管有限公司签署《钢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DGCG-2017-05-0742),向烟台元铧钢管有限公司采购无缝管,金额180.598万元。

(3)2017年6月26日,发行人与烟台宏源钢管有限公司签署《钢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DGCG-2017-06-0899),向烟台宏源钢管有限公司采购无缝钢管,金额142.6128万元。

(4)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与上海秋立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DGCG2017060911),向上海秋立实业有限公司采购聚乙烯,金额121.275万元。

(5)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与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签署《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合同编号:DGCG-2017-06-0909),向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采购工频螺杆式空压机、变频螺杆式空压机等,金额69万元。

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签署的两份《化工产品年度销售合同(固体)采购协议》已经到期失效。2016年12月30日,发行人与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齐鲁经营部签署《化工产品年度销售合同(固体)》,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详情如下表所示:

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签署《合成树脂购销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合同编号为HGHBXS-2016-MM-334,年度合成树脂购销数量为18,000吨/年,按月度均衡提货,价格随行就市,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指定的销售政策执行。

4、借款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5、发票贴现合同

截至2017年7月30日,发行人无正在履行的贴现合同。

6、抵押担保合同

(1)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

(2)子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

7、售后回租合同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三)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50宗,标的总金额约6,483.86万元。其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件为20宗,涉及总金额约为5,159.87万元,除了发行人与沧州宏利管件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之外,均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作为原告主动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涉及的案件均系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诉讼,主要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为及时收回应收货款而作为原告主动提起。发行人已经在财务报表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坏账准备,上述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并积极采用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

除上述诉讼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未决重大诉讼或未决仲裁事项。

(五)刑事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时间安排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将存放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备投资者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三、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

发行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曲阜市东宏路1号

电话:0537-4640989

联系人:闫存瑞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电话:010-59026702

联系人:陈亚东、杨威、田文涛、马健、滕树形、党天骏、高碧凝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