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终审
判决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公告编号:临2017-03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终审
判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涉案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与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的基本情况及一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 2014-018号公告、2017-001号公告),公司现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此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2017)黑民终221号】。现将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黑民终221号】的判决情况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91,800元,由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本次诉讼案件判决结果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按照谨慎性原则,本案诉讼公司承担的工程进度款3,000万元,公司已在2016年度确认为预计负债。此次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三、备查文件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7)黑民终221号】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