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
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银轮股份 股票代码:002126 编号:2017-058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
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汽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资本)、广州盈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盈蓬)等合作,投资人民币15000万元,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现将该产业基金设立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伙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近期与广汽资本、广州盈蓬签订了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存续期限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存续期限”)为6年,自成立日起计算,包括投资期(2年)和退出期(4年)。通过签署本协议,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退出期可延长(1)次,延期不超过(1)年。
2、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
各合伙人的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进度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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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目标
基金将重点对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等发展前景较好的汽车产业链,如汽车传感器、智能算法、ADAS、汽车大数据、高精度地图、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等领域进行投资。
4、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
对于基金取得的每一个项目投资收益,应按照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在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对于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的部分,在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在该项目的投资成本后,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按照20%和80%分享剩余的投资收益。
基金在认缴出资总额之内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超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5、会计、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基金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基金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独立审计机构对基金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基金的独立审计机构由合伙人会议一致决定。
普通合伙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之内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有限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下列财务报表,并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30工作日内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基金管理
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基金提供管理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基金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期内,基金按其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支付管理费,退出期内按尚未退出被投资公司的剩余投资成本的2%/年支付管理费。
7、投资决策委员会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的所有投资业务的重大决策,包括对基金的投资、收购、出售、转让、退出等事项做出最终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广汽资本委派2名,银轮股份委派2名,行业专家1名,行业专家委员根据拟投项目所在行业进行遴选。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合伙企业提名,合伙人大会予以聘任。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管理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投资金额1,000(含)万元以下,不少于(含)3名委员同意即通过,投资金额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不含本数),不少于(含)4位委员同意即通过,投资金额1,500万元(含)以上,全员同意即通过。
8、基金托管
本合伙企业资产应由一家具有从事托管资质且具有对外公信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托管。本合伙企业托管人由普通合伙人决定其聘用或更换。
本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人应与托管人签署托管协议,就相关事项作出约定。
9、账户监督
本合伙企业募集账户应由一家具有从事相应资质且具有对外公信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账户监督机构”)进行账户监督,账户监督机构可与托管人为同一家机构。账户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本合伙企业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本合伙企业募集结算资金,并根据本合伙协议向合伙人分配收益、分配本合伙企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等。
10、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为基金合伙人之议事程序,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合伙人会议对基金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度开始后三个月内组织召开一次年度合伙人会议,会议召开前普通合伙人应提前二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年度合伙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普通合伙人所作的年度报告,并对基金投资战略方面做出决策。
普通合伙人在经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后,可就本合伙协议10.1.1条第(2)至第(13)项事项组织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所议事项由经全体合伙人全部参加会议并全体一致通过方可做出决议。
二、产业基金的设立登记情况
该产业基金已经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并于近日完成了设立登记相关程序,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台州银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MA2AKD6370
3、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
4、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盈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成立时间:2017年9月30日
4、合伙期限:2017年9月30日-2023年9月29日
5、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6日
股票简称:银轮股份 股票代码:002126 编号:2017-059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项目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玉柴产业新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6,000万元,在广西玉林市玉柴产业新城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现因客观情况发生改变,经双方协商,终止该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2016年5月,公司与广西玉柴产业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柴产业新城投资公司)签订《入城投资协议书》,并在广西玉林市注册成立了玉林银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林银轮)。
2016年8月玉林银轮与玉柴产业新城投资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如期支付50%土地款400万元。
现因该产业新城进行重新定位调整,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经双方协商,公司同意终止该项目,双方于10月16日签订了解除相关合同协议书。
二、解除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协议、土地转让合同自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在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终止,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
2、双方同意在投资协议、土地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任何形式的损失,由各自自行负责,双方同意相互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玉柴新城投资公司将按协议一次性退还已交纳土地款400万元。
三、该投资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在终止前,公司主要支付了部分建设工程设计费、产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费、公司前期开办费用等,预计实际费用约为15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