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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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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2017-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85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前,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何天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6,720股,占公司总股本 320,000,000股的 0.0012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何天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2017年7月11日公告日后的15个交易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 101,68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032%,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减持计划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7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千禾味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何天奎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6,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27%。本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7年10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何天奎先生签署的《何天奎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 持股人员:何天奎

(二)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比例及所持股份来源

何天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公司限售股份203,360股,该部分股票已于 2017年3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17 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6 月7日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何天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变为406,720股。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天奎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06,720股,占公司总股本 320,000,000股的 0.00127%。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天奎先生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何天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2017年7月11日后15个交易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 101,68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032%,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减持计划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7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千禾味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至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何天奎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6,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27%。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何天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3、何天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何天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