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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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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7-042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栾剑洪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倪萍女士出席会议;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01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5议案名称: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办理公司更名及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3.01-3.20为议案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子议案。

2、 议案1、6、7、8、9、10、12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3、 议案2、3、4、5、11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阚赢、焦红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7-043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12日、10月13日、10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目前公司股票市盈率为60.81,市净率为4.5844,总市值约46.61亿元。股价波动异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12日、10月13日、10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公告事项不存在需要调整、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经核查,公司股票市盈率为60.81,市净率为4.5844,总市值约46.61亿元。

(六)经公司初步测算,2017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比上年同期增长20%-40%。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态景观工程设计、施工、苗木种植生产、园林景观养护等综合性生态园林服务,属于生态景观行业,公司从万德数据库内A股市场从事生态景观行业的上市公司中,选取了14家作为可比公司,可比公司目前的市盈率情况如下表:

从上表数据可见,截至2017年10月16日,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平均值为67.58,市盈率中位值为54.18;公司股票10月16日收盘价为53.58元,市盈率为60.81。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