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官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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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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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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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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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提供的合计15,500万元财务资助已于2017年4月30日到期,由于朗福公司“山与城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经营状况未达预期,资金紧张,无足额资金按时偿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已造成逾期(详见2017年5月3日、7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归还。目前,公司已通过向朗福公司发送催款函等方式进行催收,并敦促其加快存货的周转速度及加强资金管理,公司正与朗福公司另一股东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磋商,协助朗福公司加快制订解决方案,落实具体的还款措施,尽快归还公司财务资助款项。
2、2017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14渝发债"2017年付息公告,并于8月14日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实施了付息。
3、2017年8月9日,公司收到市五中院民事裁定书(2016)渝05民破63号之三,批准公司参股公司重庆诚投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重整计划,即公司在内的再生能源公司所有出资人须无偿向战略投资者转让全部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股权转让正在办理中。(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4、2017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张莉辞职的公告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杨妮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尚待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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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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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平
2017年10月18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 开 发 公告编号:2017-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