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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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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季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岳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振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62%,主要系2016年末处置所持浙江珍诚医药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诚医药公司”)全部57.25%股权,珍诚医药公司本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上年同期其系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内求内生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医药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较好, 按同期可比口径(剔除珍诚医药公司营业收入因素,下同)计算,本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8.43%,其中2017年第三季度(7-9月)实现营业收入14.43亿元,较上年同期可比口径增长41.87%,环比增长16.0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34.86%和40.23%,其中2017年第三季度(7-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亿元、扣非后净利润2.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48%和58.81%,环比分别增长13.80%和3.81%。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医药行业政策和市场变化,发挥康恩贝品牌和品种资源优势,开始启动康恩贝大品牌大品种工程,并将其作为内生发展工作的抓手。公司确定了主要包括“康恩贝”牌肠炎宁系列产品、“金笛”牌复方鱼腥草合剂、“康恩贝”牌麝香通心滴丸产品、“恤彤”牌丹参川芎嗪注射液产品、“前列康”牌普乐安及黄莪等系列产品、“天保宁”牌银杏叶系列产品、“金奥康”牌奥美拉唑系列产品、“金康速力”牌乙酰半胱氨酸及汉防己甲素系列产品、“珍视明”牌滴眼液及眼健康系列产品和“康恩贝”牌三七药酒等10个品牌及相关产品组合作为大品牌大品种工程项目,以创新寻求新的突破与发展,报告期内纳入此次大品牌大品种工程项目的品牌及产品2017年1-9月累计完成销售收入25.88亿元,同比增长29.45%。公司内生增长的动力和趋势逐渐增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资产、负债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下降43.5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有关协议向朱麟先生支付收购贵州拜特公司股权转让追加对价59,867.49万元,及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支付现金红利30,128.76万元所致。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109.1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增加所致。

3)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71.5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4)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116.7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磐安康恩贝药材发展有限公司预付药材款、控股子公司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弋阳制药有限公司预付肠炎宁系列广告宣传费,以及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康恩贝公司”)预付研发费所致。

5)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下降53.2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珍诚医药公司股权转让剩余款项16,907.45万元所致。

6)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58.1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浙江天保药材发展有限公司银杏种植基地预付五年土地租金所致。

7)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下降32.89%,主要系报告内公司短期借款到期偿还及公司为进一步节约财务费用,提前偿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下降82.5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有关贵州拜特公司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盈利补偿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规定,应支付朱麟先生关于收购贵州拜特公司股权追加对价第一期及第二期款(含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64,721.61万元所致。

9)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271.05%,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金华康恩贝公司受托经营管理而纳入合并范围的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10)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109.4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自有产品销售收入及利润增加,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及应代扣代缴朱麟先生关于贵州拜特公司股权转让追加对价第二期款项个人所得税所致。

11)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下降95.8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16康恩贝”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12)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53.74%,主要系公司自有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期末应计未付的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13)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下降72.18%,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同时部分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2)公司损益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营业成本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55.65%,主要系2016年末处置所持珍诚医药公司全部57.25%股权,珍诚医药公司本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上年同期其系在合并报表范围内。

2) 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55.05%,主要系报告期内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及《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列报于税金及附加项目,而去年同期仍列报于管理费用所致。

3) 销售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6.4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自有产品销售收入增加,销售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4)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54.8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优化借款结构,期末公司银行借款规模较上年同期期末余额下降69.42%,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5) 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72.84%,主要系2016年末处置所持珍诚医药公司全部57.25%股权,珍诚医药公司上年同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大,本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 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235.8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处置2016年末留存的佐力药业股票及钱江生化股票分别确认投资损失1,202.73万元、782.85万元所致。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佐力药业股票和钱江生化股票已全部处置完毕,因处置该两项股票累计获得收益分别为49,275.38万元和1,122.31万元。

7)其他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本公司执行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本期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列报于“其他收益”,而上年同期仍列报于营业外收入所致。

8) 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93.89%,主要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本公司执行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将报告期内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共计3,227.11万元列报于“其他收益”,而上年同期仍列报于营业外收入所致。

9) 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36.65%,主要系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浙财综〔2016〕43号),《关于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19号)的规定,浙江省自2016年11月1日起暂停向本公司及其所处浙江省的下属子公司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所致。

10) 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1.21%,主要系公司本期经营性所得增加,应计缴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3)公司现金流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97.79%,主要系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收购贵州拜特公司股权之追加对价款项59,867.49万元其中51%部分计入投资支付的现金,及公司证券投资增加,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及上年同期有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解付5.65亿元,及子公司贵州拜特公司2亿元理财产品赎回,收到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71.27%,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发行“16康恩贝”公司债券取得募集资金净额10.912亿元,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886万股新股(详见于2017年9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7-047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不超过109,300万元(含发行费用),数量不超过15,886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6.88元/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尚在积极组织、准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工作。

2、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计划在首次增持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累计增持股数不少于18,000,000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自2017年6月19日起首次增持公司股份1,200,000股,到9月29日已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8,009,457股。(详见于2017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7-037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3、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0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1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发行11亿元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3.17%。公司已于2017年9月26日支付自2016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25日期间的利息。(详见于2017年6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7-049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

4、2016年11月28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置换金融机构借款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同意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置换金融机构借款、用于项目建设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2017年6月6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186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详见于2017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7-030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批后暂未实施。

2017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MTN495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详见于2017年9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7-050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季强

日期 2017年10月18日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72 公司简称:康恩贝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