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解除质押和质押式回购等相关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10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通知,近期因资产配置需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登深圳公司)办理了如下业务:
一、股份解除质押、购回、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基本情况
■
■
注:1、以上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质押式回购交易向中登深圳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时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上表中质押机构请见以下标注:
①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邮3号
②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
③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兴盛8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④ 东民7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⑤ 东吴-中信-涌金119号定向资管计划
⑥ 东吴证券-上海银行-东吴汇智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⑧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0月16日,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85,141.4682万股,占总股本的24.07%,其中质押股份为84,602.7647万股,占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37%,占公司总股本的23.92%。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相关机构出具的解除质押、购回、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证明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7-09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解除质押和质押式回购等相关业务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