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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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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7-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62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5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7元,共计募集资金173,719,5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3,261,1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6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30021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扩产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根据前述审议决议,公司对杭州华正增资13,600万元,其中包括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33,261,150.00元及相应利息全部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2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资款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中汇会验[2017]489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主要包括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等。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3月28日、2017年8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33030016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0元,用于现金管理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杭州华正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34,633,844.61元(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均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和范围内,累计取得理财收益1,170,287.68元。前期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本金及收益均如期收回。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增资至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杭州华正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杭州华正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杭州华正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杭州华正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杭州华正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2)保荐机构同意杭州华正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63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在会前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6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在会前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章建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杭州华正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