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7-096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7年10月1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魏少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葛晶平、成志明、杨克泉和韦烨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魏少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言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成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克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韦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2017年9月届满,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披露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组成。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魏少军、言骅、张宇、张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成志明、杨克泉、韦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候选人声明请参阅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请参阅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1月3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魏少军先生,中国国籍,男,出生于1963年,北京大学中国企业家后EMBA。2003年创立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总裁。2015年11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总裁;2017年7月至今,担任通达动力董事长。

魏少军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中占99%出资份额,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本公司49,500,000 股股份,魏少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魏少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魏少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言骅,中国国籍,男,出生于1970年,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南通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营业部副部长,2007年7月起任南通通达矽钢冲压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

言骅先生持有公司812,995股股份。言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言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言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宇,中国国籍,男,出生于1979年,本科。2014年3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战略投资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少军先生所控制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佳,中国国籍,男,出生于1983年,本科。2008年12月至2015年10月,历任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副经理、融资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融资总监。2013年7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少军先生所控制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成志明,中国国籍,男,出生于1962年,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江苏省管理咨询协会会长、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南京东方智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成志明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成志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克泉,中国国籍,男,出生于1967年,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律师。曾任河北经贸大学企业系教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师、国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克泉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克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韦烨,中国国籍,男,出生于1970年,法学学士、法学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执业律师。曾任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上海汇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韦烨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韦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7-097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7年10月13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建忠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晨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于2017年9月届满,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披露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国、王晨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监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会事监事。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认为,公司新推选的第四届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监事的条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国,中国国籍,男,出生于1975年,大专。2012年6月至2014年8月,担任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规划设计中心总监。2014年8月至今,历任和道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张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少军先生所控制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晨芳,中国国籍,女,出生于1980年,本科。2004年7月至2012年9月,历任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光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2年10月至今,历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和道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11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王晨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少军先生所控制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晨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晨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7-098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5:00-2017年11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魏少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言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宇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2.01选举成志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杨克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韦烨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张国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王晨芳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说明: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投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7年10月26日、27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58号 邮政编码:226352

联系电话:0513-86213861 传真:0513-86213965

联系人:朱维维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5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6352

联系人:朱维维

电话:0513-86213861

传真:0513-8621396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576

2、 投票简称:动力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注:对以上述议案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表决累积表决票数。 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3)选举股东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