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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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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7-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7年10月25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及以后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光大保德信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开通光大保德信网上交易的客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修改)。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7年10月23日前办理变更手续。2017年10月23日及以后申请办理分红方式修改的客户,修改后的分红方式将在下一次分红中生效。

(4)权益登记日当天,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申请办理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

(5)根据《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若红利分配金 额小于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则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因此,当投资者的红 利分配金额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0元(不含10.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6)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7)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8)本基金代销机构:暂无。

(9)分红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

关于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高估值精度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维护投资者利益,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7年10月20日起提高旗下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精度,并对《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提高估值精度

自2017年10月20日起,本基金提高估值精度并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高估值精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用途”中的原文: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修改为: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将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的“四、估值程序”中的原文:

“1、两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

“1、两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将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的“五、估值错误的处理”中的原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改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内容,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操作规则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订后的《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请参见修订后的托管协议。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3、投资者可拨打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88,或登录公司网站www.epf.com.cn,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附件二: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