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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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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2017-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7-06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韩雪松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是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7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陈秀峰先生、陈良先生、韩雪松先生、王昌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将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从2017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3日。

2、同意将上述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居学成先生、吴锋先生、贾华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将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从2017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3日。

2、同意将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守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但仍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刘守贵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320,000股,任期届满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刘守贵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王文广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周俊祥先生、王文广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守贵先生、周俊祥先生、王文广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三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将由4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仍由公司承担。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职位和履职情况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独立意见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7年11月3日14:30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秀峰,男,出生于1966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学士。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1988年11月至1990年12月任深圳海上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1991年1月至1997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信贷部外汇部业务主管,1997年9月至1998年7月在日本北陆先端大学院进修应用电子技术;1998年8月至2003年7月任深圳市融事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8月至2006年2月任公司监事;2006年2月至2007年12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308,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2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之一,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良先生为兄弟关系。陈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良,男,出生于1964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研修班、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研修班学习。1987年9月至1995年7月任成都建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西南片区经理;1995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四川三星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良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10,061,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之一,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为兄弟关系。陈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韩雪松,男,出生于1969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韩先生于1998年4月至2001年7月在深圳市华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任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08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合伙人,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韩先生目前在深圳江浩电子有限公司、海南丰兴精密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纽迪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哲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和时代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精诚达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新一代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科纳能薄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担任董事。韩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857,160股;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10,874,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6%),为韩先生任职的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韩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昌红,男,出生于1970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2011年10月历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局广东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经理等;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王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16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居学成,男, 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居先生自1991年至2006年期间历任上海科技大学射线所讲师,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主任,广东长园电缆附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旭生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6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旭生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7年9月任深港产学研基地研究合作部部长;2011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人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8月至今任深圳环境材料研发与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主任;2013年11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副教授;2016年9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院长助理;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居先生目前兼任深圳市骏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深圳市未名北科环境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前海四海新材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北大深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吴锋,男,出生于1951 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吴先生自1982年1月至今在北京理工大学任职,历任讲师、系副主任、副教授、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等职务,现为北京理工大学杰出教授、能源与环境材料学科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先生长期从事新能源材料、环境材料和绿色二次电池等方面的研究与产业化开发,主持和承担过多项国家重大和重点研究项目,并连续三期被国家科技部聘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973)计划绿色二次电池项目首席科学家。吴先生还是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兼任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同时兼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贾华章,男, 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贾先生于199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会计)博士学位。1981年至1985年任职铁道部大桥工程局第三桥梁工程处会计员;1987年至1989年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会系讲师;1992年至1993年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讲师;1993年至2001年历任深圳市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联超隆视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创办深圳市九博投资有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2009年3月至今任湖北九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7月至今任深圳天一嘉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锦兴丰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天一恒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贾先生在财务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曾获深圳市财局、会计学会颁发的突出贡献奖。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10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就贾先生及其配偶内幕交易新太科技股票行为作出了处以罚款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除此之外,贾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7-069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潘锦先生、鲁尔兵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潘锦先生、谢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将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从2017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3日。

2、同意将上述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三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与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后,与另外三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鲁尔兵先生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它职务。

鲁尔兵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鲁尔兵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鲁尔兵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职工代表监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3万元/年(税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股东代表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2、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潘锦,男,出生于1967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经济师。1986年7月至1996年5月任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南办事处;1996年7月至2001年3月任职湖北阳光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3月至2003年4月任职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5月至2007年8月任职武汉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潘先生目前兼任北京世纪龙文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一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友缘在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首泰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文胜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盈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莱德马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以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监事。深圳市创东方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6,214,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4%),潘先生为深圳市创东方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该合伙企业的份额比例为0.72%;潘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谢洪波,男,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0年7月至1995年7月任职北京市防化指挥工程学院讲师,1995年8月至1998年12月任北京市军事科学院研究员,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北京邦客诚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7年5月任北京索邦兴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5月至今任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谢先生为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600,000股,谢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7-07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7年11月3日14:30时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11月2日15:00 至 2017年11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1.01 选举陈秀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2017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止;

1.02 选举陈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2017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止;

1.03 选举韩雪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2017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止;

1.04 选举王昌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2017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止。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2.01 选举居学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2017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止;

2.02 选举吴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2017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止;

2.03 选举贾华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2017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请见与本通知同日公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3.01 选举潘锦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从2017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止;

3.02 选举谢洪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从2017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止。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与本通知同日公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人,应选4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应选3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2人,应选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将由4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仍由公司承担。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职位和履职情况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5. 审议《关于确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职工代表监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3万元/年(税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股东代表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7年11月2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 )到公司。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宜

1. 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秦梅

联系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 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股票投票代码:365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1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1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1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为限进行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