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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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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7-018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司马非、任顺标、独立董事马世光、彭华、王彩章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3、4 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劲业先生、周兴民先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7-019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新星”)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10月12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选举陈学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研究,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如下:

(1)审计委员会

由卢现友、贺志勇、龙哲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龙哲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

由陈学敏、贺志勇、宋顺方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贺志勇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刘景麟、龙哲、宋顺方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宋顺方担任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

由陈学敏、夏勇强、刘景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陈学敏担任主任委员。

本次选举产生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决定续聘陈学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周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续聘夏勇强先生、刘景麟先生、余跃明先生、叶清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卢现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合理性、真实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依据相关资料考核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出勤状况、出席公司会议、参与决策、履行职责等相关情况,并参照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做如下评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月基本工资 = 年薪/12,每月发放,所得税按月自该薪资中扣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如下:

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为公司工作的实际支出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0 月 19 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学敏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冶金系,硕士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精细化工专业。1988年8月至1992年6月,于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工作。1992年7月,进入新星化工工作;1992年8月-1999年6月,历任公司销售总监、技术总监;199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惠州新星执行董事、总经理,松岩冶金执行董事,绵江萤矿执行董事,辉科公司董事长,岩代投资执行(常务)董事,沃立美董事。

卢现友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师,1994年1月至2001年7月先后担任深圳新茂林怀表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01年8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惠州新星监事、松岩冶金监事、辉科公司董事。

夏勇强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4年5月至1995年8月,于华泰胶粘带(香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1995年9月至1998年,于瑞昌(香港)停车场设备仪器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管理工作。1998年3月至2000年12月,于正大新秀丽箱包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现任公司销售总监、董事兼副总经理、岩代投资监事、辉科公司董事。

刘景麟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2月至2002年2月于江西润田天然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2年2月至2005年5月于深圳市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05年5月至2006年7月任深圳国泰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6年7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创思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曾担任深圳市富莱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绵江萤矿监事、松岩冶金经理。

余跃明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师。1993年5月至今于深圳新星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辉科公司董事。

叶清东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96年1月至今,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机电装备部经理。现主要负责公司大型生产装备的开发和改造升级及自动化设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辉科公司董事。

周志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ISO9001、ISO14001、QC080000、TS16949、CMA、CNAS认可内部审核员,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8月至2008年6月,任东莞贰发集团标准办经理。2008年6月至今,历任新星化工冶金材料(深圳)有限公司ISO办主管、行政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中南研发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辉科公司监事,沃立美董事。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新星”)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10月12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谢志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讨论,选举谢志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 10 月 19 日

附件:谢志锐先生个人简历

谢志锐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1年毕业于广东司法学院,本科学历。1991年至1995年任职于广东郁南县司法局。曾担任广东桃园律师事务所主任,目前为广东枫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