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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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公告

2017-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7-101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35,521,23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核准时间:2016年7月18日,海航基础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35,521,235股新股。

3、股份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已取得新增股份登记情况的书面证明。

4、锁定期安排: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后,公司未发生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鉴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限售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配合特定投资者办理限售股份的锁定事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10名特定投资者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售股持有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10名特定投资者无上市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保荐机构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对此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35,521,23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25日;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申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七、上网公告附件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