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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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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黄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杰

日期 2017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冷链 公告编号:2017-053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7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到会董事8人(其中1名董事委托投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公司拟将“冷链装备扩项目”(以下简称“冷链扩产”)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原有厂区变更为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25010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原有厂区北侧,与原有厂区相连。实施方式由改造原有厂房和仓储用房变更为新建厂房实施。新建厂房将有利于优化生产流程布局,可以解决现有厂区拥挤和布局不合理情况,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本次变更前后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冷链 公告编号:2017-054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0月7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志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冷链扩产项目进行变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冷链 公告编号:2017-056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冷链装备扩产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未改变投资总金额。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 77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5,17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2,682.3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6,504.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6]150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1、变更实施地点

公司拟将“冷链装备扩产项目”(以下简称“冷链扩产”)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原有厂区变更为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25010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原有厂区北侧,与原有厂区相连。

2、变更实施方式

公司拟将冷链扩产的实施方式由改造原有厂房和仓储用房变更为新建厂房实施。

上述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此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及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冷链扩产项目计划由公司于原有厂区实施,主要通过改造现有厂房和仓储用房完成。项目总投资为 18,1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621万元。截至 2017年 6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3,647.23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变更后实施地点位于公司原厂区北侧,与原有厂区相连,地址仍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金通公路 3888 号。新建厂房将有利于优化生产流程布局,可以解决现有厂区拥挤和布局不合理情况,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本次变更前后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及用途。

2、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及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3、由于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发生变更,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完成与该项目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冷链扩产项目进行变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改变,亦不存在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冷链装备扩产项目变更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冷链扩产项目进行变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事项。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1、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说明报告

特此公告。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39证券简称:四方冷链公告编号:2017-057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3日

至2017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披露时间:2017年10月19日

议案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7年10月30日16: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3、登记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金通公路3888号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金通公路3888号

邮编:226371

电话:0513-81658162

传真:0513-86221280:8001

电子邮箱:zqb@ntsquare.com

联系人:黄鑫颖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339 公司简称:四方冷链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