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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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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版)

表6-3-4:应收代位追偿款减值准备及代偿回收金额

单位:万元

发行人作为类金融企业会计处理方式与一般企业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不同,公司在确认应收代位追偿款无法收回时,将代偿款与代偿收回额之间的差额冲减前期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金”,由于公司在前期已参照《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担保赔偿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充分计提,该项准备金是为已支付的代偿款项在项目最终处置完毕后不能收回的损失而准备,其最终性质与应收代位追偿款的减值准备具有一致性。另外,在计提准备金的当期已影响经营损益,因此,在冲减“担保赔偿准备金”时不会对发行人当期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两项准备金的余额合计136,273.29万元,是应收代位追偿款余额51,707.92万元的2.64倍以上,当公司支付的代偿款在确认无法收回时足以通过准备金覆盖代偿风险。

各年度发行人均向江苏省金融办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并报送审计报告以供审议,江苏省金融办未对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提出异议。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代位追偿款未计提减值准备审慎、合理。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代位追偿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合计34,602.42万元,占总额的比例为66.92%,较为集中。

表6-3-6:2017年6月末应收代位追偿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536.53万元、669.48万元、652.88万元和358.79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0.07%、0.08%、0.06%和0.03%,金额较小,主要系预付的房租等。截至2017年6月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比例为95.10%。

表6-3-7:2017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账款主要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6、应收利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利息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835.35万元、1,164.40万元、821.79万元和687.62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0.25%、0.13%、0.08%和0.06%,主要系公司计提的应收信托产品投资的利息。

7、其他应收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515.12万元、1,555.56万元、13,641.79万元和3,544.65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0.07%、0.18%、1.26%和0.31%,占比相对较小。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期初减少10,097.14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向常州生命健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短期资金拆借1亿元已按期收回,期末余额主要系委托购房款、保证金等。对前五名单位的其他应收款占总额的比例为75.16%,相对较为集中。

表6-3-8:其他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对江苏省国际人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购房款余额为1,577.19万元,主要是根据2016年江苏再保与江苏省国际人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省国际人才公寓项目(毛坯房)委托购买协议书》,江苏再保参与本次国际人才公寓整体统购活动,并已支付合同款合计1,577.19万元。

8、存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39.36万元、234.15万元、60.21万元和46.22万元。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系全资子公司再保典当的绝当贷款。

9、发放贷款及垫款

发放的贷款主要包括动产抵押贷款、财产权利质押贷款和房地产抵押贷款,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再保典当开展相关业务。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发放贷款及垫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6,025.56万元、15,001.13万元、15,256.48万元和15,112.82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2.17%、1.73%、1.41%和1.33%。

表6-3-9:截至2017年6月末按担保物分类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6月末,发放贷款及垫款的逾期金额达到14,426.81万元,占账面余额的95.45%,其中逾期360天至3年,逾期3年以上的金额分别为726.45万元和11,046.46万元,分别占逾期金额的5.04%和76.57%。每期末公司会对发放的贷款是否发生减值损失进行检查测算,另外,对单笔重大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单笔非重大贷款按情况进行逐笔检查或进行组合检查。若无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情况,无论该贷款是否重大,公司按期末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的1%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放贷款及垫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表6-3-10:发放贷款及垫款逾期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6月,发行人逾期1天至90天的贷款较期初增加791.90万元;逾期90天至360天的贷款较期初增加122.55万元;逾期360天至3年的贷款较期初减少15.55万元;逾期3年以上的贷款较期初减少33.54万元,逾期贷款较期初合计增加865.36万元。

目前,再保典当正在减少发放贷款的规模,虽然公司逾期金额较大,但是在发放贷款时典当抵押物的价值较高,实际发放贷款的金额仅为抵押物公允价值的一定比例,且抵押物主要是房地产等保值水平较高的财产,因此,抵押物的现值基本能够覆盖潜在损失风险。对于发生减值的贷款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因此逾期贷款对公司财务状况的负面影响较小。

10、短期贷款

发行人短期贷款主要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再保科技小贷公司开展相关业务。2014-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贷款净额分别为62,619.50万元、62,267.75万元、70,414.00万元和86,256.00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8.48%、7.20%、6.49%和7.58%。截至2017年6月末,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的余额占比相对较高,分别为和82,870.00万元和4,076.00万元,占比达94.70%和4.66%。共有2,500.00万元抵押贷款处于逾期状态,占短期贷款余额的2.86%。

表6-3-11:短期贷款余额按类别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根据风险特征对短期贷款进行分类,并计提损失准备。截至2017年6月末,短期贷款余额中有97.14%处于正常状态,共提贷款损失准备1,250.00万元,总体风险可控。

表6-3-12:按风险特征分类

单位:万元、%

发行人的子公司再保科技小贷公司根据贷款逾期情况调整其风险级别。

再保科技小贷公司发放的贷款除了短期贷款中的金额外,另有2笔共计4,500.00万元的中长期贷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

11、其他流动资产

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委托贷款、短期信托投资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48,880.86万元、48,000.00万元、149,739.33万元和289,036.14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6.62%、5.55%、13.80%和25.40%。2017年6月末较2016年末增加139,296.81万元,增长幅度达93.03%,主要系公司在2017年1-6月加大委托贷款的规模,以及新增短期信托投资所致,委托贷款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1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公司的股权投资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89,853.39万元、82,607.06万元、111,424.22万元和129,676.46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12.17%、9.55%、10.27%和11.3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规模不断上升,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系持有的农业银行股票16,791.03万股,报告期内,其公允价值占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77%、9.53%、7.45%和8.16%,占比相对较小,2014年至2016年占比逐年减小,2017年6月末,虽然发行人的净资产较年初有所增长,但随着农业银行股价的上升,公司所持份额的公允价值占净资产的比例较2016年末有一定上升。但总体上,发行人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波动对发行人同期净资产的影响较小。

按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系公司对外投资持有的少数股权,截至2017年6月末未发生减值迹象。

表6-3-1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系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4至2016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均未发现发行人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迹象。2017年1-6月,发行人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被投资对象均正常经营,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未发现减值迹象。

其中,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14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家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注册资本43.21亿元。江苏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30日,作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支持粮食生产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重点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报告期内,被投资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发行人通过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并对部分公司委派了董事参与其经营管理,定期获取被投资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相关信息。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成本的20%-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6-12个月。反之,可认为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发生减值迹象。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按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中有11,200.00万元系公司持有的南方骥元专项资管计划。

13、应收款项类投资

应收款项类投资系发行人持有的信托产品。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类投资分别为123,000.00万元、98,000.00万元、70,500.00万元和74,200.00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16.66%、11.32%、6.50%和6.52%。信托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报告期间金额比较稳定,无明显变化。

14、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主要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再保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0,370.56万元、192,860.79万元、246,800.62万元和312,246.45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20.36%、22.29%、22.75%和27.44%。报告期间公司长期应收款的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融资租赁规模不断提升。

表6-3-14: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长期应收款的收款对象以类平台企业和医院为主,主要从事公共事业、医疗等业务。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融资租赁前五大客户余额合计万元,占期末长期应收款余额的20.52%,客户相对较为分散,有利于降低公司的业务风险。

表6-3-15:长期应收款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15、长期股权投资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3,996.96万元、3,679.97万元、4,072.28万元和4,067.38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0.54%、0.43%、0.38%和0.36%。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系对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商泰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32.71%和20.00%。

16、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主要为公司的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以及办公设备。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36.84 万元、1,294.38万元、1,183.28万元和1,247.89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0.18%、0.15%、0.11%和0.11%。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基本保持稳定。

表6-3-16: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17、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公司软件等。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13.05 万元、216.70万元、219.67万元和192.10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0.04%、0.03%、0.02%和0.02%,报告期内基本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

18、商誉

商誉由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江苏省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公司增资形成,对合并成本高于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为商誉。报告期内无其他新增商誉,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商誉为3,882.72万元。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的摊销。近三年及一期末,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80.22万元、242.44万元、193.03万元和141.54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0.01%、0.03%、0.02%和0.01%。

20、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带来的未来期间可抵扣所得税金额。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692.91万元、994.00万元、1,652.89万元和2,644.92万,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0.09%、0.11%、0.15%和0.23%,报告期内逐年增加。

21、其他非流动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8,425万元、49,292.00万元、61,433.59和61,433.59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2.50%、5.70%、5.66%和5.40%。截至2017年6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预付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购置办公用房款、再保科技小贷公司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用于抵债的在建工程和期限为3年的委托贷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担保赔偿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长期借款以及长期应付款等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69,842.53 万元、296,410.90万元、386,125.55万元和414,073.13万元。公司负债规模在报告期内持续增长,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的增幅分别为9.85%、30.27%和7.24%,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主要系随着再担保和担保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按照会计师政策相应计提了担保赔偿准备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使得两项准备金的规模不断增加;另外,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银行贷款逐渐增加。

表6-3-17:发行人报告期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和信用贷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36,472.31万元、15,600.00万元、30,000.00万元和39,915.00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13.52%、5.26%、7.77%和9.64%。2015年以来,因日常经营需要发行人短期借款的金额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2、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是公司提前向客户收取的保费,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分别4,752.73万元、6,585.30万元、8,917.21万元和3,023.05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1.76%、2.22%、2.31%和0.73%。预收款项期限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2017年6月末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5,894.16万元,主要系预收款项结转为收入所致。

表6-3-18:主要预收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3、应付职工薪酬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3,433.95万元、4,141.04万元6,271.24万元和4,287.74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1.27%、1.40%、1.62%和1.04%,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系公司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分别为4,480.66万元、2,095.07万元、3,030.52和5,730.15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1.66%、0.71%、0.78%和1.38%,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的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5、应付股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股利分别为55.30万元、2,882.95万元、102.70万元和102.70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0.02%、0.97%、0.03%和0.02%,截至2017年6月末,主要系公司应付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股利102.70万元。

6、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主要为项目质押款、保证金和风险补偿金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8,425.82万元、24,374.40万元、19,304.23万元和20,260.61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14.24%、8.22%、5.00%和4.89%,截至2017年6月末,其他应付款的账龄在1年以内和1年以上的比例分别为29.12%、70.88%。

表6-3-19:2017年6月末大额其他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其中,应付江苏省财政厅的旅游担保风险补偿金系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2016年12月收到江苏省财政厅拨付的旅游担保风险补偿金1,000万,截至2017年6月末,该旅游担保风险补偿金产生收益23.52万元。应付丹阳市人民政府和东台市人民政府的风险补偿金,系对方根据双方约定支付给发行人用于弥补日后代偿损失的款项,由于暂未达到补偿要求,目前作为往来款列支。

9、担保赔偿准备金

担保赔偿准备金是公司为尚未终止的担保合同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提取的准备金。每个季末按照再担保和担保责任余额的1.00%计提,年末时将累计提取数与按规定比例计算的应提取数比较,实行差额提取。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担保赔偿准备金分别为72,798.44万元、80,177.62万元、101,867.58万元和111,935.12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26.98%、27.05%、26.38%和27.03%。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2015年发生一笔准备金核销,即为铜山县鑫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付贷款10,177.16万元,后执行回款52.22万元,但因被执行人的财产基本被抵押给其他债权人或被其他债权人查封在先,追偿行为未能取得实效。经不良资产处置审查小组及经营决策委员会审核同意,将鑫隆小贷拖欠的债务10,124.94万元予以核销,并报省金融办备案。

2015年末担保赔偿准备金较2014年末增加7,379.18万元,增幅为10.14%;2016年末较年初增加21,689.97万元,增幅为27.05%;2017年6月末较年初增加10,067.54万元,增幅为9.88%。报告期内,担保赔偿准备金逐年增加,且对实际偿付能够实现全覆盖。

10、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公司为按照当年保费收入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提取的准备金进入负债科目。公司每个季末按实现的担保收入和再担保收入的50.00%提取,年末时将累计提取数与按规定比例计算的应提取数比较,实行差额提取。

近年来,随着公司担保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应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不断增加。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分别为12,949.02万元、16,065.34万元、23,724.28和24,338.16万元,金额逐年增加,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4.80%、5.42%、6.14%和5.88%。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3,116.32万元,增幅为24.07%;2016年末较2015年末增加7,658.94万元,增幅为47.67%;2017年6月末较年初增加613.88万元,增幅为2.59%。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9,859.83万元、4,400.00万元、29,180.00万元和13,815.00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3.65%、1.48%、7.56%和3.34%。2017年6月末较年初减少15,365.00万元,降幅为52.66%,主要系2016年末银行借款已于2017年上半年偿还。

12、存入保证金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入保证金分别为8,542.00万元、1,800.00万元、2,350.00万元和2,830.00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3.17%、0.61%、0.61%和0.68%。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存入保证金明细如下:

表6-3-20:存入保证金明细

单位:万元

13、长期借款

公司主要从事再担保、担保以及投资等业务,报告期内母公司江苏再保无长期借款,均由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向银行举借贷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49,508.00万元、94,916.00万元、119,556.95万元和144,016.24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18.35%、32.02%、30.96%和34.78%。报告期内长期借款逐年增加,主要为满足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表6-3-21:长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14、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为融资租赁保证金。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23,160.82万元、40,666.06万元、38,113.00万元和38,377.15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8.58%、13.72%、9.87%和9.27%。报告期内长期借款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相应的保证金也不断增加。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前五大单位余额合计9,172.82万元,占总额的23.90%,相对较为分散。

表6-3-22:长期应付款前五大单位明细

单位:万元

15、递延收益

2016年9月公司新增专项应付款1,650.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45%,系收到的金融处风险补贴。

16、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为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金额。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4,836.12万元、2,567.29万元、1,877.59万元和3,640.65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1.79%、0.87%、0.49%和0.88%。

(三)现金流量结构分析

表6-3-23:发行人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表6-3-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12,865.10万元、43,267.69万元、-65,757.00万元和-206,013.02万元。2015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14年增加30,402.59万元,增长率为236.32%;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65,757.00万元,主要系当期发行人利用新增资本增加委托贷款以及短期信托投资。2014年至2016年,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营业收入逐年增加所致。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206,013.02万元,主要系公司在年初进行的委托贷款和信托投资较多,预计将于2017年年末收回。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表6-3-2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3,512.97万元、-29,730.26万元、-62,866.42万元和5,045.99万元。2015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14年减少33,243.23万元,主要系当年公司预付款项用于购置办公楼所致;2016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15年减少33,136.17万元,主要系当年公司对外投资增加且尚未到期收回所致;2017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5,045.99万元,主要系2016年的对外投资大部分由2017年年初收回,导致当期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投资性活动持续、有序地进行。公司将盈利产生的增量现金进行金融资产投资,投资与赎回规模根据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盈余情况进行调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表6-3-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13,665.67万元、103,713.84万元、164,234.31万元和14,173.37万元。2015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14年增加117,379.51万元,主要系当年公司大幅增加借款所致;2016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15年增加60,520.48万元,主要系当年公司新增如皋市人民政府、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总公司、淮安市淮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股东,以及收到股东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增资款所致,2016年公司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为124,583.77万元,较上年增加24,177.77万元。2017年1-6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14,173.37万元,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当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表6-3-27: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倍、%

2014-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80、2.72、2.59和2.42,流动比率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和长期借款不断增加充实了流动资产,另外,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等均以短期为主保证了公司资金的流动性。

发行人的负债主要是借款、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收取的融资租赁保证金等。2014-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6.54%、34.25%、35.60%和36.38%。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规模虽然有所波动,但由于注册资本不断充实且经营业绩稳定,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稳定的合理水平。由于母公司无对外借款,因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表明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整体来看,公司的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高,保障了短期偿债能力;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同时各项准备金余额计提显著增加,保证了公司偿债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盈利能力分析

表6-3-28: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1、营业收入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担保责任余额呈增长态势,综合担保放大倍数在由2014年的6.33倍增长到2017年6月末的8.61倍;直保担保放大倍数也由2014年的4.15倍增长到2017年6月末的6.41倍。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担保业务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较强。

发行人的收入来源主要由再担保业务收入、担保业务收入、利息收入和融资租赁组成。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4,835.77万元、91,386.84万元、100,294.46万元和57,112.06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加16,551.07万元,增幅22.12%,主要系发行人业务增加、收入增加,且2015年新增买断非循环后付款保理业务所致;2016年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加8,907.62万元,增幅9.75%,主要系公司担保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担保收入增加所致。

表6-3-29: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1)再担保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再担保业务收入分别为966.12万元、3,220.16万元、4,509.06万元和2,085.95万元,报告期内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2015年公司再担保业务收入较2014年增加2,254.04 万元,增长了2.33倍,主要系当期业务增加,收入增加所致;2016年公司再担保业务收入较2015年增加1,288.90万元,增长40.03%。

(2)担保业务

近年来,随着公司担保业务的快速发展,直保业务余额不断扩大,公司担保业务收入不断上升。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担保业务收入分别为24,634.61万元、28,105.91万元、41,913.09万元和30,490.9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92%、30.75%、41.79%和53.39%。担保业务是公司业务收入最重要来源,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也逐渐增加。2015年担保业务收入较2014年增加 3,471.30万元,增幅为14.09%,主要系当期业务增加,收入增加所致;2016年担保业务收入较2015年增加13,807.18万元,增幅为49.13%,担保业务收入与公司担保规模的变动情况相匹配。

(3)利息收入

公司的利息收入来自于委托贷款、信托产品投资以及子公司的小额贷款和典当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收入水平有所波动,分别为26,789.70万元、28,974.83万元、30,621.94万元和13,549.13万元,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比例分别为34.50%、31.71%、30.53%和23.72%,占比逐年下降。2015年利息收入较2014年增加2,185.13万元,增幅为8.16%,主要系农村小额贷款收入增加,委托贷款规模增大所致;2016年利息收入较2015年增加1,647.11万元,增幅为5.68%,主要系信托投资和委托贷款收入增加所致;

(4)融资租赁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收入分别为12,694.88万元、14,347.19万元、17,414.21和9,494.01万元。2015年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较2014年增加1,652.31万元,增幅为13.02%,主要系融资租赁的佣金及手续费收入增加所致;2016年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较2015年增加3,067.02万元,增幅为21.38%。

(5)买断非循环后付款保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仅在2015年开展了买断非循环后付款保理业务,实现收入14,218.7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5.56%。

买断非循环后付款保理业务主要基于融资方和放贷方之间由于没有融资额度、或贷款额度受限等原因不能直接开展业务时,引入第三方作为“通道”实现融资行为。其中,“买断”是指无追索权;“非循环”是指非循环使用额度;“后付款”是指先与银行叙做保理,然后付款的特定行为;“保理”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商品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即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做法。

2015年发行人的买断非循环后付款保理业务系由控股子公司再保融资租赁公司与郑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简称“郑州轨道”)、浦发银行南京湖南路支行三方开展的一项业务。在本次业务中,再保租赁公司与郑州轨道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将合同产生的应收款项,以无追索权保理的方式转让给浦发银行,先与银行叙做保理,后付款给郑州轨道。郑州轨道已支付所有应按期支付的利息和美元贷款的锁汇成本,由于是“买断”形式,郑州轨道偿还本金的信用风险由浦发银行承担,对发行人无追索权,再保租赁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促使资金供求双方交易的达成。

买断非循环后付款保理业务对于再保租赁公司来说,属于偶发性业务,该类业务的成立条件较为苛刻,但未来若有类似的业务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行人不排除继续开展该类业务的可能。对于未来的业务机会,发行人将严格履行内部决策机制,充分评估该项业务的潜在风险,确保其合法合规性。

(6)其他业务收入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由咨询费、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出租、旅游基金管理等组成。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9,710.46万元、2,383.74万元、5,679.00万元和467.42万元。2015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2014年减少7,326.72万元,降幅为75.45%,主要系2014年以后公司未再发生投资性房地产业务;2016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2015年增加3,295.26万元,增长了1.38倍,主要系当期咨询收入、旅游基金管理费、与融资租赁相关的顾问费增加所致;

(7)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系发行人在经营担保和小贷业务时,向被担保人或借款人按比例收取的手续费。报告期内,发行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为40.00万元、104.97万元、157.16万元和113.55万元,一直保持在较低的收入水平。

2、营业支出

表6-3-30:发行人营业支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1)营业成本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2,798.16万元、22,050.53万元、14,793.75万元和7,459.60万元。2015年较2014年增长9,252.38万元,增幅为72.29%,主要系当年新增买断非循环后付款保理成本,以及担保业务成本上升所致。2016年较2015年减少7,256.78万元,降幅为32.91%,主要系2016年以后发行人未再开展买断非循环后付款保理业务,其他业务因业务规模的扩大,成本相应增加。

(2)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净额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净额分别为13,048.69万元、17,498.11万元、21,693.22和10,067.54万元。2015年较2014年增长4,449.42万元,增幅为34.10%;2016年较2015年增加4,195.11万元,增幅为23.9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担保业务规模变化所致。

(3)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分别为2,150.43万元、3,112.57万元、7,671.39万元和613.88万元。2015年较2014年增长962.14万元,增幅为44.74%;2016年较2015年增加4,558.82万元,增长了1.46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担保业务收入变化所致。

(4)税金及附加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税金及附加分别为2,927.76万元、3,310.30万元、2,156.08万元和268.53万元。2015年税金及附加较年增加382.54万元,增幅为13.07%,主要系当年业务增加所致;2016年税金及附加较2015年减少1,154.22万元,降幅为34.87%,主要原因系“营改增”政策影响当期营业税减少所致。

(5)期间费用

表6-3-31:发行人期间费用明细

单位:万元

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12,226.09万元、14,495.31万元、17,996.36万元和8,250.23万元,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原因是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开展,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规模逐年增加所致。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6.34%、15.86%、17.94%和14.45%,期间费用占比逐年下降。

(6)资产减值损失

表6-3-32:资产减值损失明细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1,490.60万元、3,259.77万元、2,704.81万元和4,153.21万元。发行人2015年的资产减值准备较2014年增加1,769.17万元,增幅为118.69%,主要系当期贷款减值损失、融资租赁相关的长期应收款损失增加所致;发行人2016年的资产减值准备较2015年减少554.96万元,降幅为17.02%,主要系当期贷款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3、业务毛利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是由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利息收入和融资租赁业务构成,报告期内,各项业务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发行人各项业务的毛利及毛利率如上表所示,发行人的毛利主要由担保业务、利息、融资租赁和再担保业务构成,报告期内,各项业务的毛利率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上基本稳定。

2015年发行人开展了买断非循环后付款保理业务,实现毛利462.60万元,系发行人子公司再保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办理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收入,由于该项业务的毛利率仅为3.25%,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较其他年度偏低。

2016年发行人再担保业务的毛利率为28.28%,较上年变化较大,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为进一步履行再担保体系的分散风险和行业引导功能,带动并提升全省担保行业的整体风控能力,在2015年下半年调整了再担保业务的代偿要求,由合作担保机构确认最终损失后才能提出再担保代偿申请,改为待法院一审判决后便可申请赔付。由于合作担保机构追偿定损的周期很长,通常需要3-4年的时间,合作担保机构大多难以满足申请再担保赔偿的要求,部分满足要求的合作担保机构亦未向公司申请索赔,因此,2014年和2015年发行人未向合作担保机构就再担保项目提供赔付,导致同期无再担保营业成本。2016年由于申请再担保赔偿的要求降低,且赔付上限已锁定为所收取再担保保费的120%,使得多家合作担保机构向发行人申请再担保赔偿,导致再担保业务的成本上升。但公司再担保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较小,且再担保业务风险总体可控,因此,再担保业务毛利率的波动不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2017年1-6月,发行人再担保业务的赔偿支出较少,因此该项业务的毛利率较上年有所回升,主营业务毛利率和综合毛利率与2016年相比,基本稳定。

4、盈利指标变动分析

表6-3-33:发行人盈利指标变动分析

单位:%

1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从盈利指标来看,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营业利润率分别为47.57%、37.11%、36.32%和46.10%,利润水平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序开展,担保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和收入均逐年上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保持稳定。从收益率指标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16%、3.26%、2.92%和1.81%;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39%、5.04%、4.49%和2.82%。最近三年,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基本稳定,由于近两年股东增资,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增长较快,但尚未完全转化为净利润的增加,使得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逐渐下降。但发行人的担保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净利润持续增加,且应对风险的实力不断提升,因此,从长期来看,发行人具有较好的盈利增长能力。

5、发行人母公司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营业收入来源如下:

单位:万元

江苏再保母公司主要从事再担保、担保业务以及对外投资等业务,其中,利息收入主要是委托贷款、信托投资及短期银行理财收入,均已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四、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1、强化主业,多措并举,注重丰富体系服务内涵

一是稳妥推进“同步代偿”合作试点,加快推行“比例分险、同步代偿、责任共担”试点工作,争取专项补偿资金反哺体系建设,集合政银担各方力量共同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优质中小微企业成长,逐步构建全省统一的融资担保体系,共同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主动争取政策性资金的管理运作,积极参与科技、旅游、农业、文化等领域政府基金的管理运作,通过政策性支持、市场化运作、循环型补给,引领和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三是全面提升体系建设增值服务,发挥平台资源优势,积极为合作机构提供信息资讯、产品开发、业务培训、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服务,进一步发挥再担保体系在融资担保中的主渠道作用。

2、深化合作,资源共享,着力优化业务产品结构

一是充分发挥AAA信用评级优势,主动向政府平台和企业进行发债增信业务营销,充分发挥AAA信用评级优势,切实降低政府和企业融资成本,拓展业务空间,提升公司在增信市场的影响力,满足政府和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二是全面深化区域合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市场资金面宽裕、地方政府平台成本控制趋严、增信类业务竞争激烈等客观问题,增强与地方政府、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业务合作粘性,加快储备一批优质长期项目;三是强化银保合作,进一步深化与主要合作银行的战略关系,充分利用银担风险比例分担政策,开发银担合作产品。四是定向研发符合政策性导向的金融配套产品。继续围绕“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国家战略,“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和绿色产业、区域金融建设等重点领域,定向研发设计产品,加强金融配套服务。

3、突出重点,加强创新,有效提升公司良好品牌形象

一是推进小微产品标准,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项目对接,充分利用地方政府风险补偿资金,加快推动在手小微项目落地,扩大“保易贷”、“人才保”等产品业务规模。小微产品要可操作、可复制,标准化、批量化,做到上规模、上效率、上效益,通过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面巩固与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关系。注重发挥聚合效应。围绕“一体系、两平台”目标,努力打造担保再担保主业突出,融资租赁、科技小贷、创业投资、典当、互联网金融、融资顾问服务等相互支撑的中小微金融集团,在项目开拓、产品研发、风险化解、资产处置等方面发挥规模效应,提升再担保综合服务能力;二是优化小微金融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小微服务网的数据展示和分析功能,建设公司小微核心数据库。“再金所”要注重合规经营,配合行业监管,提升平台公信力和示范性,充分运用再担保体系资源,推动优质资产上线交易,发展优质投资客户;三是推进投保贷联动,以优质小微客户、创新成长型企业为重点,以融资担保带动创业投资贷款,提供“担保+股权+贷款+财务顾问”综合金融服务,通过融资工具的相互支撑,发挥集团作战效应,扶持中小微企业长期发展,成为支持地方经济、区域经济、重点领域发展的不可替代的生力军。

4、注重防范,强化管理,切实增强风险应对化解能力

一是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紧跟政策调整步伐,及时掌握新的政策和金融产品模式,时刻紧绷风险意识的弦,不断提升适应新形势、应对新风险的能力;二是加快企业法制建设,按照省国资委的整改要求,加快落实公司法制建设整改意见,在外聘法律顾问的共同配合下,针对公司的法律合规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并对存在漏洞的地方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加强保后管理,重点加强对潜在风险较大或已风险预警项目的保后监督管理力度,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提前介入,避免或减少损失;四是全力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争取地方政府在不良资产处置上给予有力支持,关注不良项目资产拍卖和处置进度,掌握有效资产,弥补公司风险损失敞口,力争超额完成不良资产年度清收任务;五是完善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业务流程,优化业务操作节点,推动业务操作全线上网,减少重复性作业,提高业务审批效率,加快实现小微金融信息平台与公司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线上线下管理流程节点的无缝对接,切实提升信息化基础建设水平;六是加强内部审计,加强对分、子公司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审计工作,规范分、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力度,保障公司健康稳定运行。

五、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公司资本实力不断扩大,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113.81亿元,较年初增长4.91%;总负债41.41亿元,较年初增长7.24%;净资产72.40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7.28亿元),较年初增长3.63%。业务资质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大公国际、新世纪、鹏元等5家国内权威评级机构均给予公司主体AAA评级,对江苏再保的行业地位、较优的资本结构、较强的市场影响力、雄厚的综合实力和极强的偿债能力等都给予充分肯定。江苏再保成为全国首家获得多个AAA信用评级的政策性担保再担保公司,得到了资本市场的一致认可。

围绕“一带一路”、“沿海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扬子江城市群”等国家战略,研究配套金融产品,把信用资源、金融资源集中投放到国家、全省重要领域和重点产业,为全省环保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城市功能提档、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等重点领域提供支撑保障,把更多金融“活水”引入国家扶持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有效发挥了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地方经济的“稳定器”和“推进器”作用,成为江苏地方金融体系中具有“四梁八柱”作用的中坚力量。从行业的长期发展潜力以及良好的行业政策而言,江苏再担保发展机遇良好,有适宜的外部发展环境,同时公司自身不断提升的品牌优势和行业地位能够巩固公司的盈利水平,保证公司盈利能力持续稳步提高。

六、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196,029.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6-6-1:发行人2017年6月末有息债务分析

单位:万元、%

从债务期限结构看,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9,915.00万元和144,016.24万元,占有息债总余额的比例为20.18%和72.83%。

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表7-1-1:公司担保业务结构

单位:亿元

(三)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1、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的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且诉讼涉及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共8笔,列表如下:

2、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仲裁。

3、截至2017年6月末,不存在发行人作为被告方的未决诉讼。

4、涉诉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公司在出现代偿事项后,首先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代偿,获得追偿权后再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公司通过诉讼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的偿债能力。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97,823.39万元,现金储备充足,偿债能力较强。

八、债券发行前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7年6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在2017年6月30日完成发行;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4.46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0.54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表6-8-1:本期债券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分析

单位:万元

第五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本期债券拟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股东会批准和授权,在考虑资金需求量、融资渠道及成本等各方面因素的情况下,本期债券所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拟偿还控股子公司再保融资租赁公司的银行贷款4.46亿元,补充再保融资租赁公司和江苏再保流动资金0.54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拟偿还银行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考虑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无法确切估计,在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偿还有息负债时,发行人将根据债券发行利率、借款到期时点、资金使用期限等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约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确定偿还存量及新增借款的最终情况,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债务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江苏再保的主营业务为再担保及直保业务,再保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对资金流动性均具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充足的营运资金是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营运效率的必要条件。该资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经营提供流动性支持,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6年4月24日发布的《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一)》,“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不包括募集资金用于并表子公司的情形)。”再保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发行人并表子公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一)》“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在有效增加发行人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发行人的财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并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

(三)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的流动比率明显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大大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和监管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指定分支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办法》、中证协、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五、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仅用于已披露的用途,不转借他人使用,不被担保人挪用占用,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