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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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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东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有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立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14,410,562.76元,增幅72.78%,主要系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的额度有所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106,291,604.23元,增幅166.94%,主要是预付的原料款增加,尤其是子公司金河淀粉向玉米收储单位竞标采购,中标后均需先付款后提货。

(3)其他应收款: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46,098,555.74元,增幅418.15%,主要是孙公司杭州佑本转让专利技术的款项和母子公司备用金借款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23,219,742.30元,减幅60.89%,主要是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5)在建工程: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16,252,345.80元,增幅141.08%,主要是子公司金河环保三期工程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子公司牧星重庆粉散预混剂车间改造,子公司金河动物药业车间改造所致。

(6)工程物资: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111,837.76元,减幅44.61%,主要系随着工程的进展逐步领用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14,057,844.76元,增幅46.81%,主要系在建工程项目预付的工程款,以及采购设备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231,674,500.00元,增幅78.18%,主要系为补充流动资金不足向银行借款。

(9)应交税费: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4,830,445.48元,减幅31.0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业绩有所下滑,收入减少,相关税费相应减少。

(10)应付利息 :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763,352.97元,增幅133.38%,主要系银行借款额度增加所致。

(11)长期借款: 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73,925,769.58元,增幅35.90%,主要系子公司法玛威本报告期向交通银行借入长期借款1470万美元,用于支付并购美国普泰克公司(ProtaTek.International)100%股权的收购款所致。

(12)预计负债: 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108,359,634.40元,减幅53.23%,主要系孙公司普泰克公司向美国农业部申报的猪支原体-猪圆环病毒Ⅱ型二联疫苗,于2016年12月28日获得美国农业部颁发的兽用生物制品许可证,之后该产品即可在美国市场生产并销售,法玛威公司为此于本报告期向普泰克公司原股东支付1,500万美元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 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5,504,397.90元,减幅98.17%,主要系受人民币升值影响,境外子公司法玛威公司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4)少数股东权益: 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29,027,066.39元,增幅33.08%,主要系控股子公司金河环保公司和金河佑本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增加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

(1)财务费用: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增加34,670,161.81元,增幅406.30%,主要系银行借款平均额度增加,利息支出相应增加;人民币不断升值,汇兑收益减少。

(2)投资收益: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增加4,151,187.56元,增幅109.49%,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金河佑本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内蒙古艾迪动物标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其亏损,而本期无类似业务。

(3)营业外支出: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增加207,254.06元,增幅118.64%,主要系本期处置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增加,上年同期发生金额很小。

(4)所得税费用: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减少14,571,464.42元,减幅55.51%,主要是海外业务受美国市场饲用金霉素添加方式改变的影响,销量下降,影响公司整体销售业绩比上年同期有所下滑,本期实现利润较少所致。

(5)少数股东损益: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增加8,058,653.14元,增幅131.95%,主要是控股子公司金河环保公司和金河佑本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增加,按股权比例应享有的损益相应增加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增加17,395,905.75元,增幅66.12%,主要系收到的投标保证金和归还的备用金借款增加。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减少86,237,511.31元,减幅83.07%,主要系公司销售业绩下滑,销售货款回笼减少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增加6,045,879.44元,增幅30.23%,主要系办理的银行理财业务到期收回的额度增加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增加262,202.74元,增幅156.38%,主要系办理的银行理财业务平均额度增加,相关收益增加。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增加41,199,275.31元,增幅53.00%,主要系公司环保投入增加,子公司金河环保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和母公司降噪、除臭设施投入增加,以及技术改造投入增加所致。

(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减少39,309,150.88元,减幅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未发生理财投资业务。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减少480,985,723.24元,减幅95.06%,主要是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无类似业务,本期发生金额为子公司金河佑本增资扩股收到的少数股东的投资款。

(8)借款收到的现金: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增加175,301,448.54元,增幅33.98%,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有所减少,造成流动资金不足而向银行借款所致。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减少34,850,000.00元,减幅94.57%,主要系本期使用受到限制的银行保证金尚未减除限制所致。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减少350,194,870.10元,减幅50.89%,主要系本报告期需到期偿还的银行借款较少。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增加72,593,923.33元,增幅96.17%,主要系本期向股东分配利润的额度增加所致。

(12)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增加4,539,921.08元,增幅116.48%,主要系子公司金河环保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因增资扩股后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增加所致。

(1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相比增加105,879,452.08元,增幅2,631.82%,主要系为帮助子公司法玛威融资,在交通银行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提供担保,根据银行要求存入大额保证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仲裁事项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就申请人公司与被申请人浙江荐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质权纠纷事项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7年8月17日,杭州仲裁委员会就该事项下达了《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7】杭仲裁字第148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7年4月29日和2017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和《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2、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内蒙古金河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340万元,持股比例为67%,自然人赫荣辉以现金方式出资660万元,持股比例为33%。2017年7月26日,内蒙古金河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3、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绰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事项

2017年10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绰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绰尔工业园区管委会在扎赉特旗绰尔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及运营扎赉特旗绰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该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3,50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确定的金额为准。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东晓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7-049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