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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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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0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保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存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存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公司 2016 年度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前后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下列表格中,“调整前”是指重组前公司财务数据;“调整后”是指蓝焰煤层气上年同期财务数据。

公司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出于相关信息充分披露的考虑,按照要求选择此表样模式将重组前后的相关财务数据予以填列,但不代表公司存在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注: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加117.84%,主要因为募投资金12.98亿元三月份到账确认。

2、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79.63%,主要因为今年以来公司新增瓦斯治理服务业务收入,同时强化内部管控,成本费用同比下降。本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0.37%,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有确认的增值税退税,二是本季度工程未全部结算。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7.76%,主要因为上年同期收到增值税退税2.16亿元。

4、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为股本扩张,计算每股收益的股本数上年同期为470,548,499股,本报告期为967,502,660股,年初至报告期末为903,874,158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