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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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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继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产生更大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2017年10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华创证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计划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2017年10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华创证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安妮股份及子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如下:

1、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妮企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由安妮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安妮股份及安妮企业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安妮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安妮企业申请该综合授信,由安妮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子公司安妮企业、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妮商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安妮企业、安妮商纸各申请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

该综合授信额度由安妮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子公司安妮企业拟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该综合授信额度由安妮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为了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申请,提请公司董事会给予如下授权:

(1)、所授信额度可用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办理。

(2)、上述额度经贷款银行同意,可由公司授权子公司在额度内调剂使用。

(3)、授权张杰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担保合同、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必要时张杰先生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签署情况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安妮股份为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担保,具体如下:

1、为子公司安妮企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子公司安妮企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为子公司安妮企业、安妮商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为子公司安妮企业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同意免除上述担保对象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1、原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厦门安妮纸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为:350200100010922。”

修改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厦门安妮纸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26012902498。”

2、原公司章程: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修改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3、原公司章程: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同时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修改为: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公司将根据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2017年10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于2017年11月7日14:3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九、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华创证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6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书面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思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经核查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继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下发《关于核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向杨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66号),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5,834,729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3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6,649,996.47元。

2016年10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899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10月25日,华创证券在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的805880100004487账号,共8家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96.39元。

2016年10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900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10月25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999,999,996.3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349,999.9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976,649,996.47元。其中股本人民币55,834,729.00元,920,815,267.47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19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2、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17年10月19日,公司尚有未到期的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0万元(到期日为2017年12月6日),已到期理财产品共计获得投资收益459.74万元。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并于2017年10月17日将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18,802.57万元,募集资金结余82,300.06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52,300.0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投资收益减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30,0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0)刊载于2016年11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尚有未到期的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 30,000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共计获得投资收益459.74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项目是根据市场情况逐步进行投资建设,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上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八、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安妮股份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安妮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3、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上述,保荐机构对安妮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 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6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下发《关于核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向杨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66号),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5,834,729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3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6,649,996.47元。

2016年10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899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10月25日,华创证券在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的805880100004487账号,共8家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96.39元。

2016年10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900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10月25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999,999,996.3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349,999.9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976,649,996.47元。其中股本人民币55,834,729.00元,920,815,267.47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19日,公司本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2、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截止2017年10月19日,公司尚有未到期的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0万元(到期日为2017年12月6日),已到期理财产品共计获得投资收益459.74万元。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并于2017年10月17日将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18,802.57万元,募集资金结余82,300.06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52,300.0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投资收益减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30,0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1)刊载于2016年11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7日将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17年10月1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正如期投资建设,根据目前募集项目的投资进度安排,预计未来12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计划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公司运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安妮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安妮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安妮股份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安妮股份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前提为公司已将前次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安妮股份须及时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八、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 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同意安妮股份为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担保,具体如下:

1、为子公司安妮企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子公司安妮企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为子公司安妮企业、安妮商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为子公司安妮企业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12月28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E栋厂房左侧

注资资本:1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清华

经营范围:1.批发、零售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品、服装和鞋帽、汽车(不含乘用车);2.纸张加工、本册制造、包装用品的加工制作;3.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4.制冷设备的维修服务;5.其他印刷品印刷;6.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2、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6月6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E楼厂房一楼右侧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利国

经营范围:(1)、商务信息用纸加工与销售;(2)、纸涂布加工;(3)、纸张加工、本册、包装用品加工、办公耗材加工、制作和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4)、销售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品、服装及鞋帽;(5)、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6)、汽车销售(不含乘用车)。(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

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身完全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10月19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人民币2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5%。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将覆盖公司此前已为子公司提供的所有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6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7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月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月6日~2017年11月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11月7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11月6日15:00 至 2017年11月7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17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10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必须进行会议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手续。

(3)登记地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收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7日8:00-14:00。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

联系人:叶泉青 谢蓉

联系电话:(0592) 3152372;

传真号码:(0592) 3152406;

邮政编码:361022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特此通知。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5

2、投票简称:安妮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如下: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7年11月7日召开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在表决结果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