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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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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维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秉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凡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本报告期实现IT业务收入合计39.15亿元,同比增长7.93亿元,增长率为25.40%,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企业IT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实现收入34.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1%,源于公司在维护原有集成和服务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同战略合作伙伴的新产品线开拓,以及老客户新业务的深度挖掘。

云计算产品及服务板块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率达395.46%,累计达到4.19亿元规模。一方面,由于并购了在云计算、大数据领域拥有较强综合实力的GD公司带来收入的显著增长;另一方面,公司自主品牌的云计算基础软硬件产品进入收入增长期。云计算产品及服务业务毛利较高,随着产品进一步推广和收入占比加大,将带动公司整体毛利率的增长。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理财收益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维航

日期 2017年10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7-125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投票,应到董事9名,参与投票的董事9名,其中,2名董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投票。公司3名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7-126《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7-127《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7-126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胜天成”)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2017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17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620,689股,发行价格为11.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19,999,992.4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42,348,620.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77,651,371.8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9月30日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110ZA0594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该项决议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决议有效期已于2017年10月13日到期。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38,084.64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并扣减手续费),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084.64万元,公司尚未到期的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103,000.00万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经2017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批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1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董事长可以转授权。本次决议自2017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闲置募集资金须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保本理财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计划资金使用需求;

(3)不得用于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公司应对实际购买的保本型短期理财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如下: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建立在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如下: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华胜天成(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华胜天成(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7-127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兴卓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1亿元人民币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亿元人民币与相关各方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兴卓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经公司2017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合作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 普通合伙人

1. 执行普通合伙人

名称:北京风云际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20PH6G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5-11号B2-B20

法定代表人:高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行普通合伙人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P1031846。

执行普通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2. A联席普通合伙人

名称:上海分众鑫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分众鑫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JH57A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8号3幢一层X区1008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丁晓静

成立日期:2016年7月20日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网络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分众鑫晟100%股权。

3、B联席普通合伙人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悦超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4B26Q

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16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凤凰风云思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02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二) 有限合伙人

1. 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分众鸿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JF54M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8号3幢一层X区1009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丁晓静

成立日期:2016年7月20日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网络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分众鸿意100%股权。

2.文剑平,中国籍自然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3.姚劲波,中国籍自然人,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合伙企业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兴卓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164室。

(三) 合伙企业的目的

从事投资业务,主要通过向从事涉及互联网、高科技、消费升级或服务升级的产品或服务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而实现合伙企业资本增值。

(四)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及其他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五) 合伙企业的期限

自交割日起满7周年之日。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但延长最多不得超过2次,每次延长期为1年。其中,自交割日起3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合伙企业的剩余存续期间为“退出期”。

(六)总认缴出资额和目标募集规模

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本协议附件所列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与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总和,最高募集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各合伙人认缴情况如下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风云际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人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担任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应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合伙人会议决议、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的事项外,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和执行。

四、 拟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 缴付出资

1.全体合伙人首次实缴出资不超过其认缴出资的1%,应于签署本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同期实缴。

2.执行普通合伙人应在投资期内按照合伙企业运作中投资项目进度的需要安排包括执行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各合伙人同期实缴,各合伙人之间的实缴比例以其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为准。

(三) 投资决策

合伙企业应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的立项、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均由管理人委派,每名成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就任何事项作出决策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中过半数的成员通过。

(四)合伙费用

合伙企业应承担未由被投资企业承担的合伙企业的开支和费用,包括:管理费;合伙企业的开办费用等。合伙企业的开办费用以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1%为限,且不得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超过部分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

(五)普通合伙人应取得的费用、管理人的管理费

1.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合伙企业应按季度分别向普通合伙人预付普通合伙人应收取的费用(“普通合伙人应取得的费用”),其中普通合伙人应取得的费用中的90%应支付予管理人作为管理费,剩余10%应支付予A联席合伙人由其享有,B联席合伙人不参与该等费用的分配。普通合伙人应取得的费用的计算方式为:

(1)投资期内,每年度普通合伙人应取得的费用应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2%;

(2)退出期(包括延长期)内,每年度普通合伙人应取得的费用按未退出项目对应投资额之和的0.25%逐年递减。

(六) 可分配收入的分配顺序

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取得的投资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所有项目收入按照单个项目退出逐一分配,尽可能以现金方式支付。

2.按照全体有限合伙人各自届时累计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有限合伙人获得的累计分配总额等于其各自届时累计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

3.按照全体普通合伙人各自届时累计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累计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累计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

4.高于全体合伙人累计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部分的均认定为合伙企业收益(“超额收益”),按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分配:

(1)如果超额收益不高于以全体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年单利8%计算的收益金额,则普通合伙人不收取绩效收益,按照全体合伙人各自届时累计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分配全部超额收益;

(2)如果超额收益高于以全体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年单利8%计算的收益金额,则按以下方式分配超额收益(以下设超额收益为a,设以全体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年单利8%计算的收益金额为b):

① 向全体有限合伙人按有限合伙人各自届时累计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b。

② 向全体有限合伙人按有限合伙人各自届时累计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a与b间差额的80%。

③ 向联席普通合伙人分配a与b间差额的20%(“绩效收益”),其中,向B联席普通合伙人分配a与b间差额的18%,向A联席普通合伙人分配a与b间差额的2%。

(七) 分配期限

管理人应确保项目投资收入在投资项目退出后尽快分配,最晚不晚于自其产生之日起60日的期间届满前完成分配,其他可分配收入最晚每半年度进行一次分配,最晚不晚于自该半年度结束之日起60日的期间届满前完成分配。

(八) 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1.合伙人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2.自交割日后第一个年度结束时起,合伙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根据合伙企业经营的需要,合伙人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召集临时会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凡需要经过合伙人会议做出决议方可决定的事项,应经认缴出资额总和超过除违约合伙人以外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总和的50%的有限合伙人的同意方可做出决议。

(九)解散与清算

1.解散

如全体合伙人经一致同意决定合伙企业提前解散;或合伙企业期限届满,合伙期限未被依照本协议延长;或普通合伙人均根据本协议约定退伙或被除名,且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或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出现《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时,合伙企业应被解散并清算。

2.清算

各合伙人同意指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所有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基金将有效整合各出资人的行业资源和投资经验,主要进行互联网、高科技、消费升级或服务升级的产品或服务的优质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公司以“芯片连接+云计算平台+垂直行业应用”的物联网一体化战略确定后,将通过“内生增长+外延并购”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物联网战略落地。本次参与该投资基金,一方面有助于公司发掘优质的互联网、物联网等应用,为公司储备优质的产业整合标的,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拉动公司物联网产品、技术等在消费、服务等垂直行业中的应用及推广,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风险提示

1.目前各相关方尚未签署《合伙协议》,本次投资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经济环境、政策制度、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的风险;也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如期退出,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合伙企业管理人将时刻关注政策变化、市场情况,把握投前调研与论证、投资实施、投后管理等重点环节,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公司也将积极关注合伙企业管理人的运作情况,督促合伙企业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3.投资基金正在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筹备、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截止至公告日尚未完成正式备案。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7-128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十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7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①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②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③ 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公司代码:600410 公司简称:华胜天成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