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7年10月20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经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并同意本募集说明、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的相关约定。上述文件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置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股东权益为895.24亿元人民币;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7.14亿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2016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74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拟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及上市交易,具体安排见发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也将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交易流通。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本债券符合标准质押式回购条件。

六、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说明本公司债券的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由于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七、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产品,其二级市场价格一般与市场利率水平呈反向变动。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较长,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利率发生变化,将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九、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本公司年报公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同时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且上交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投资者可在上述网站查询跟踪评级结果。

十、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20%、79.30%、77.98%和76.9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31%、44.78%、40.31%和35.00%。公司的业务性质决定部分业务需要在前期投入大量资金,例如:工程承包及装备制造业务均需要公司提前投入资金用于设备购置和施工垫资;资源开发及房地产开发业务,需要公司提前投入资金用于购买采矿权、土地使用权或进行资源的勘探开发。特别是,作为以工程承包为主业的特大型企业,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虽然公司与境内外多家大型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的业务关系,信用记录良好,融资渠道畅通。但若未来不能及时获得足够融资,可能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战略的实施造成一定影响。

十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存货净值分别为1,064.16亿元、1,153.05亿元、1,221.91亿元和1,283.51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2.65%、33.54%、32.37%和33.01%,主要由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成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构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16年12月末存货跌价准备为20.46亿元。由于客户存在延迟支付按进度结算款项的可能性,发行人的工程施工存货面临一定程度的跌价风险。同时,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的影响,房地产行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将令发行人相关存货资产面临一定跌价风险。此外,发行人的原材料存货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等建筑施工原材料,上述产品价格的波动可能令公司相关存货面临一定的跌价风险。

十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97.68亿元、290.57亿元、314.10亿元和345.13亿元,占发行人总资产比重分别为6.06%、8.45%、8.32%和8.88%。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待收回股权转让款及投资款、给予关联方及第三方贷款和备用金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的相关付款方因政策变动或资金结算方式出现变动,可能存在发行人无法及时收回其他应收款的风险。如果其他应收款的回款出现困难,将影响发行人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的流动性,进而影响到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十三、公司所从事的工程承包业务通常具有合同金额较高、建设周期较长等特点,2016年度及2017年一季度,公司工程承包业务新签合同额分别达4,560.21亿元及1,169.50亿元;资源开发业务投资金额通常较大;房地产开发业务发展需要大量土地储备,截至2016年末,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施工面积为1,109.02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87.06万平方米。发行人从事的工程承包业务合同额通常较高,占用资金规模较大。在施工过程中,业主通常会要求公司提供金额相当于总金额价值5%-10%的履约保证金,公司一般按工程完成进度分期收取进度款项。若业主拖欠公司应收取的工程进度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结算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款项,将会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和财务风险,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造成相应影响。此外,房地产开发业务具有项目周期长、购置土地和前期工程占用资金量大的特点,而土地支出短期内无法取得相应的现金流入,造成发行人的现金流波动较大。如果因行业下行或具体房地产项目的需求不足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无法及时变现,可能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造成一定的压力。

与此同时,为确保公司诚信履约并保证各类预付款能得到恰当的使用,业主通常对其所提供资金的调用进行限制,并通常要求公司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作为担保。由于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具有上述特点,因此,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公司资金周转状况的制约和影响。

十四、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9.69亿元、153.57亿元、185.59亿元和-168.54亿元,有一定幅度波动。2014-2016年度公司以优化财务结构为目标,强化现金为王理念,调整经营策略、盘活资产存量、加快资产周转、加大回款力度,从而使公司经营活动实现大额现金净流入,2017年1-3月份,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54亿元,与建筑类企业回款集中于年末的特点有关,此外,当期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预付一二线城市的土地出让金支出同比增加较多。虽然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未来在经济危机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下,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仍存在波动风险。

十五、截至2016年12月末,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余额216.96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75%,受限资产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主要为抵押、质押借款担保。若公司资金偿还出现问题,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将存在一定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十六、截至2016年12月末,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计61.99亿元。其中发行人之地产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60.46亿元,该类担保类型为阶段性担保,即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办出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该等担保相关的风险较小。扣除为购房人办理的抵押贷款担保,2016年12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额为1.53亿元。尽管对外担保金额占发行人资产比例较小,且被担保方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若一旦因突发事件造成发行人被迫履行担保责任,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十七、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委改革[2015]164号文批准,中冶集团与中国五矿实施战略重组,国资委以无偿划转方式将中冶集团整体划入中国五矿。中冶集团作为中国中冶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中国中冶的最终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五矿将通过中冶集团间接持有发行人12,265,108,5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4.18%。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重组工作尚未完成,可能对发行人的管理政策和经营生产一定的影响。

十八、由于自然年度的变更,本期债券名称由原“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1、2016年8月5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2016年度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2016年8月23日,发行人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2016年度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2、2016年12月13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74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将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发行的债券基础规模不超过5亿元,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数量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3、本次债券将分期发行,本期为首期发行。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 发行主体: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5年期。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发行时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8、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 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7年10月24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7年10月25日。

10、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1、 付息日:2017年至2022年每年的10月2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本金支付日(兑付日):2022年10月2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 支付方式: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14、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5、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17、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7]G457-1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8、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4)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5)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6)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投资者:(a)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b)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上述第(1)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7)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22、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公开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23、 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24、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本息。

26、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8、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后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发行额度。

29、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10月20日

簿记建档日:2017年10月23日

发行首日:2017年10月24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5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

法定代表人:国文清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

法定代表人:国文清

联系人:张越

联系电话:010-59869606

传真:010-59869047

邮政编码:100028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张昊、杨栋、胡玥

联系电话:010-60840903

传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100033

(三)联席主承销商

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康乐、张华庭、张雯、蔡之伟

联系电话: 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72

邮政编码:100032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龙凌、叶滨、柯小为、朱峭峭、冷宁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元祥泰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郭实、邓晶、程子芫、宋泽宇、李允墨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谢添、刘萌、彭晶、魏来、许杜薇、李鹏、俞渊铭

联系电话: 010-56571666

传真:010-56571688

邮政编码:100032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大厦D座7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大厦D座7层

负责人:彭雪峰

经办律师:刘燕

传真:010-58137733

邮政编码:100020

(五)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8层

事务所负责人:崔劲

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马燕梅、陈文龙

联系电话:010-85207788

传真:010-85181218

邮政编码:100738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俞俊雯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00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张昊、杨栋、胡玥

联系电话:010-60840903

传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100033

(八)主承销商的收款账户及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户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44201518300052504417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584000440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杨闸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911003010001149081

大额支付系统号:403100005379

(十)本次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负责人:黄红元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十一)本次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聂燕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三、认购人承诺

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由招商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1、截至2017年6月30日,招商证券证券投资总部持有融资融券部持有中国中冶(601618.SH)13,400股,其中融券13,400股;招商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全权委托账户通过资产管理基金持有中国中冶(1618.HK)419,000股。

2、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持有中国中冶(601618.SH)共计2,425,000股;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累计持有中国中冶(601618.SH)322,000股。

3、截至2017年6月30日,海通证券权益投资交易部券源对冲量化项目持有中国中冶(601618.SH)17,300股。

4、截至2017年3月31日,广发证券金管家法宝量化避险账户持有中国中冶(601618.SH)3,000.00股,玺智量化新常态账户持有中国中冶(601618.SH)16,100股,广发证券集合资产3号持有中国中冶(1618.HK)H股股票20,210,926股。

除此以外,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7] G457-1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中国中冶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公司强大的股东背景、新签合同大幅上升,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盈利能力持续增强以及畅通的融资渠道等因素对其信用实力的支持。同时,中诚信证评关注到冶金工程新签合同额整体呈下降趋势、公司负债水平较高,且短期偿债压力较大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完成对其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1、正面

(1)强大的股东背景。公司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在2016年《财富》杂志最新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排名中位居第290位,在ENR杂志发布的“2016年度全球工程承包商250强”排名中位居第8位,行业地位显著,综合实力极强。

(2)在冶金工程领域市场地位显著。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工程建设综合集团之一,是我国市场份额最大、专业化经营历史最久的冶金工程承包商,先后完成了大批具有重要影响和良好经济效益的冶金工程项目,在全球冶金工程承包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

(3)拥有较为完整的资源开发及加工产业链条。公司在境内外拥有丰富的金属矿产资源,同时拥有国内领先的黑色和有色金属资源设计、开发技术和能力,具备较为完整的矿产资源开发及加工产业链条。

(4)新签合同大幅上升,业务结构持续优化。近年来在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导致冶金工程需求不足的背景下,公司不断拓展非冶金工程市场,新签合同而呈现持续上升趋势。非冶金工程的稳步拓展使工程施工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

(5)融资渠道畅通。作为A+H股上市公司,公司在拥有股权融资渠道的同时,与银行亦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外部融资渠道通畅。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在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总额为4,655亿元,其中未使用额度3,351亿元。

2、关注

(1)公司负债水平较高,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近年来,公司在资本经营工程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业务中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债务水平整体维持在高位,同时公司债务期限结构以短期债务为主,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此外,公司房地产业务在施工面积体量较大,未来面临一定资金支出压力。

(2)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规模较大。受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结算周期延长造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较快增长影响,公司计提坏账损失规模较大,2016年末公司坏账准备为33.90亿元,当年资产减值损失为40.23亿元,需关注公司资产质量对盈利能力产生的影响。

(3)股东中冶集团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全部完成。中国中冶的控股股东中冶集团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实施战略重组,2016年8月12日,中冶集团与中国五矿战略重组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批复,中冶集团实际经营管理权已移交至中国五矿集团。截至评级报告出具日,中冶集团产权尚未变更完毕,重组事项尚未全部完成,中诚信证评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发行人自2014年在境内主体历史评级情况

2014年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在境内主体历史评级情况如下:

(下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