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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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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锦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现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现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基本每股收益考虑新增股份自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累计月数的影响进行加权计算。本公司于2017年6月上市,本期上述累计月数为3,因此股本加权平均数按照9000万股进行计算。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亦同。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66%,主要是公司6月份IPO上市获得募集资金6.23亿元;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37%,主要是受市场行情变化影响,部分客户改变结算模式导致应收票据规模增加;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15%,主要是受市场行情变化影响,公司适当调整销售信用政策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98%,主要是预付设备供应商货款;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27%,主要是员工办事备用金;

6.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9%,主要是公司IPO上市后,流动资金得到适当补充导致融资规模缩减;

7.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8%,主要是应付设备及材料供应商货款;

8.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11%,主要是北京华卫骥医药公司的预收货款;

9.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8%,主要是公司融资规模缩减导致应付利息减少;

1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81%,主要是子公司计提的应付未付献浆员费用;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6%,主要是公司融资规模缩减导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

12.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7%,主要是公司融资规模缩减导致长期借款减少;

13.股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3%,主要是IPO上市后增加的流通股股份;

14.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75%,主要是IPO上市后增加的股本溢价;

15.税金及附加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9%,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的有关规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公司本期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由以前年度的于管理费用列报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列报;

16.销售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0%,主要是向推广商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17.资本减值损失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69%,主要是对应收账款增加额计提的坏账准备金;

18.其他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7%,主要是去年同期列报了光明新区国有资本金上市补贴300万元;

19.营业外支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1%,主要是去年同期列报了50万元的捐赠支出,主要用于广西平果县同老乡卫生院综合楼工程建设;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9%,主要是:

一、因应收款项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2879万元;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5855万元,主要为血浆储备增加导致现金流支出同比增加约2000万元,支付职工薪酬同比增加现金流支出约2000万元。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584%,主要十公司6月份IPO上市获得募集资金6.23亿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锦才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7-040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王锦才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其中耿利航、梁文昭为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召集程序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了补选张战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届次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7-041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志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其中吴德鑫为通讯表决。

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召集程序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7-04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光生物”)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聘请张战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补选张战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将补选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张战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张战先生简历

张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深圳市高层次领军人才,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4年7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技术员、副主任、主任、部长,201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张战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总经理的情形。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张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张战先生本人的同意。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核查,张战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

3、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补选张战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提名程序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张战先生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张战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我们同意补选张战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耿利航: 王继中:

梁文昭:

年 月 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