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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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交易价格波动的提示公告

2017-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9104,场内简称:东证睿满,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连续出现较大溢价,2017年10月19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6800元,与同日基金份额净值1.4910元相比,溢价幅度达到12.68%。2017年10月2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130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6月28日,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交易价格波动的提示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9102,场内简称:东证睿阳,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连续出现较大溢价,2017年10月19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780元,与同日基金份额净值1.6400元相比,溢价幅度达到8.41%。2017年10月2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940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月19日,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调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确保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估值指引》”),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7年10月23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参考《估值指引》进行估值,有关流通受限股票的定义及具体估值方法详见《估值指引》。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

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当日可能会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影响,上市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后,基金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折溢价比例可能发生一定变化,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嘉实财富自2017年10月24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17年10月24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嘉实财富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

以上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嘉实财富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站:www.harvestw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东方红新动力混合(代码:000480)、东方红产业升级混合(代码:000619)、东方红京东大数据混合(代码:001564)、东方红优势精选混合(代码:001712)和东方红优享红利混合(代码:003396)目前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1万元以上(不含1万元)的申购申请,东方红中国优势混合(代码:001112)和东方红沪港深混合(代码:002803)目前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1千元以上(不含1千元)的申购申请,恢复大额申购的时间管理人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知悉。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