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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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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及终止收购巴西Unicoba股权的补充公告

2017-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及终止收购巴西Unicoba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及《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及终止收购巴西Unicoba股权的公告》,公司现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如下:

一、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补选董事事项补充

现对《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之“一、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事项”补充如下:

补充前:

2、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宏的书面辞职报 告,陈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职务。陈宏先生 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将依据相关规 定尽快聘任董事会秘书。

补充后:

2、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宏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职务。陈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董事会秘书。

张华农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755-66851118 转 8245

传真:0755-66850678 转 8245

电子邮箱:ares@vision-bat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办公楼证券部

二、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及终止收购巴西Unicoba股权事项补充

现对《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及终止收购巴西Unicoba股权的公告》之“二、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及收购事项的原因”补充如下:

补充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及收购事项自发布至今,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 各种因素,并与保荐机构进行反复沟通。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 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和审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 及收购巴西Unicoba股权事项

补充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及收购事项自发布至今,资本市场环境较项目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且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董事会就交易对方提出的情况,组织各方进行沟通、研究、论证。经沟通交易双方就本次交易相关核心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与保荐机构进行反复沟通,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和审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及收购巴西Unicoba股权事项。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相关披露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92,以下简称“该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该公告中股权登记日填报信息有误,为保障投资者顺利参与投票,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3日

现更正为: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日

除上述更正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经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详见本公告附件。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15:00至2017年11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已于公司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于公司2017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于公司2017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上述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11月6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anex@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 年 11 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