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柯尊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映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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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 应收票据减少97.27%,主要系本报告期将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2. 应收账款增长310.1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回款催收力度较年底有所减缓所致。
3. 预付款项增长334.95%,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合同款增加所致。
4. 其他应收款增长133.01%,主要系本报告期备用金增加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增长127.69%,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6. 长期待摊费用减少40.84%,主要系本报告期费用摊销影响所致。
7.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49.51%,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8. 预收款项减少73.29%,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9. 应付股利增长98.84%,主要系本报告期应付限制性股票股利增加所致。
10.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64.21%,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年年终奖所致。
11. 其他应付款增长33.61%,主要系本报告期应付费用报销款增加所致。
12. 专项应付款增长130.22%,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康弘制药收到成都市双流区政府支付异地搬迁补偿款影响所致。
13. 库存股减少43.29%,主要系本报告期限制性股票解锁影响所致。
二、利润表
1. 财务费用减少39.85%,主要系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 投资收益增长54.13%,主要系报告期银行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3. 营业外收入增长69.68%,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 营业外支出增长81.6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益性捐赠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23.48%,主要系上期收到限制性股票认购款而本报告期无筹资活动及股利分配影响所致。
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影响减少298.62%,主要系本报告期汇率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生物”)近日在北京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签署《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准入及支付标准协议(2017年版)》,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商品名为朗沐)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
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将有利于该产品的销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柯尊洪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55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郝晓锋先生、董事王霖先生、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56)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以色列公司IOPtima Ltd.并取得其产品在中国独家经销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约四千六百七十二万美元现金方式分四阶段投资(包括认购新股及收购老股)在以色列国设立的IOPtima Ltd,并取得IOPtiMate?系统在中国的独家经销权。同意授权董事、总裁郝晓锋先生签署本次投资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协议》、《经销协议》和其它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应的后续事宜,所有文件不应违反本议案的内容。
关于该海外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详见2017年10月20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海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3.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聘请INC Research, LLC.提供临床试验研究服务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弘生物”)聘请INC Research, LLC.(一家于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INC Research”),为康弘生物提供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的第III期临床试验服务。本项目总费用为227,691,421.66美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代表康弘生物与INC Research及其股东INC Research Holdings签署《主服务协议》及《工作陈述书》,以及其他与本次服务相关的文件,上述所有文件不得与本议案的内容相违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详见2017年10月20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聘请INC Research, LLC.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4.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0)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5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5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文件,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以色列公司IOPtima Ltd.并取得其产品在中国独家经销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约四千六百七十二万美元现金方式分四阶段投资(包括认购新股及收购旧股)在以色列国设立的IOPtima Ltd.公司(“IOPtima公司”或“标的公司”),取得IOPtiMate?系统在中国的独家经销权(简称“本次海外投资”),并授权董事总裁郝晓锋先生签署次投资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协议》、《经销协议》和其它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应的后续事宜,所有文件不应违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以色列公司IOPtima Ltd.并取得其产品在中国独家经销权的议案》的内容。
公司投资IOPtima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海外投资最终完成前,公司与IOPtima公司之间可能达成的合作安排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海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本次海外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的股东。标的公司的主要股东为XL Vision Sciences Ltd. (“XL Vision”)、Beijing Infinity Innovation Investment Centre L.P.(“Beijing Infinity”)、Dalian Sino-Israel Biomedical Investment Centre L.P.(“Sino-Israel Biomedical”)、Diamond Biofund Inc(“Diamond”)四家机构,其中XL Vision为以色列上市公司BioLight Israeli Life Sciences Ltd.的全资子公司。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创立于2005年,办公地址为Kiryat Atidim Building 3, 5th Floor Tel Aviv, Israel 61581,标的公司目前的主要股权结构如下(按全面摊薄1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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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面摊薄是指标的公司所有已发行的股本,其中也包括已发行的期权及拟发行期权池中的期权,但不得超出期权池预留的期权。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眼科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销售。标的公司的旗舰产品IOPtiMateTM手术系统已于2014年2月获得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的认证,同时已获得欧盟、以色列、加拿大、墨西哥、秘鲁、泰国、中国台湾、哥斯达黎加、阿根廷等国家/地区的上市许可。
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789,789新谢克尔,负债总额为4,496,583新谢克尔,净资产为16,293,206新谢克尔,营业收入为2,083,130新谢克尔,净亏损为6,894,273新谢克尔。
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1) 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现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分四阶段支付。
(2) 交易安排
其中第一阶段公司以总价7,000,000美元(以交易前标的公司估值30,000,000美元为基础)认购标的公司新发行的25,298,157股C系列优先股,交割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已发行股份(按全面摊薄后计算)约19%。考虑到境外投资相关手续,如自生效日起三个月内未能完成第一阶段交割,则可终止本次投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2.第一阶段完成后,如果标的公司能满足公司的投资条件,则第二阶段公司以总价约17,220,000美元(以标的公司估值42,000,000美元为基础)收购标的公司于第一阶段完成后已发行股份(按全面摊薄后计算)约41%,交割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于第一阶段完成后已发行股份(按全面摊薄后计算)的60%。3.如果第二阶段得到实施,第三、四阶段公司将在标的公司出具相关业绩后分别收购标的公司于第一阶段完成后已发行股份(按全面摊薄后计算)的20%。其中,第三阶段收购对价的确定以标的公司2017、2018年的财务指标为基准,第四阶段收购对价的确定以标的公司2019、2020年的财务指标为基准,每阶段收购对价最高为11,250,000美元,最低为8,100,000美元。第四阶段交割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于第一阶段完成后已发行股份(按全面摊薄后计算)的100%。
(3) 交割时间
在《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每一阶段交割先决条件得到满足(或被豁免)的情况下,第一阶段自签约之日起不晚于六十天内实施,自生效日三个月内(或约定更晚交割日期)未能交割的,公司及标的公司有权通知各方终止《股权收购协议》并解约,解约后签约各方不享有任何索赔权,事先违约的情况除外;第二阶段在最晚不晚于第一阶段交割日后六个月内实施;第三阶段在标的公司2017、2018年度财务数据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并出具审计报告(不晚于2019年3月31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第四阶段在标的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数据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并出具审计报告(不晚于2021年3月31日)后的三个月实施。
(二) 董事会安排
持有标的公司16.67%以上股权(按视为转换成普通股之股权比例计算)的股东有权委派一名董事,第二阶段完成后公司有权委派标的公司多数董事。
(三)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次投资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协议》、《经销协议》和其它相关文件于签署之日生效。
(四) 其他重要事项
标的公司与公司同时签署《经销协议》,授权公司为IOPtiMate?(名为“IOPtiMate” 或 “OT-135P2”)系统在中国的独家经销商。公司采购产品的价格为经销商价格,如果出现加价,每年加幅不应超过10%。协议第一次签署的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方有最低采购量要求,期满后双方有权利续签。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制品、中成药及化学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眼科相关领域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方向。IOPtima公司通过其核心技术,成功获得IOPtiMate?在多个国家的上市许可,并于欧洲、中国、加拿大等多国实现了商业化。公司计划通过本次海外投资获得IOPtima公司的控股权以及IOPtiMate?在中国区的独家经销权,扩充眼科的产品线,并进入眼科器械和耗材领域,同时开启公司在青光眼治疗领域的创新解决方案。投资和收购IOPtima公司也是公司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步伐,拓展全球市场,为公司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并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本次投资为境外投资,由于法律、制度、政策、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或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后,在人员留任、资源整合方面存在一定风险。标的公司能否实现预期业绩目标亦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标的公司经营不如预期,会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为境外投资,需履行中国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批程序,该等程序是本次投资交割的前提条件,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文件,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59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聘请INC Research, LLC.提供临床试验研究服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文件,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项目概述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聘请INC Research, LLC.提供临床试验研究服务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弘生物”)聘请INC Research, LLC.(一家于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INC Research”)为公司提供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的第III期临床试验服务(下称“本次服务”或“本项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代表康弘生物与INC Research及其股东INC Research Holdings Inc.签署《主服务协议》及《工作陈述书》,以及其他与本次服务相关的文件,上述所有文件不得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聘请INC Research, LLC.提供临床试验研究服务相关事项的议案》的内容相违背。
二、 合同对方简介
INC Research注册于美国特拉华州,最早成立于1996年8月,其现时唯一股东为 INC Research Holdings Inc. (下称“INC Research Holdings”)。INC Research Holdings是一家于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并在美国NASDAQ上市(股票代码为“INCR”)的公司。INC Research主要提供全面的临床研究和药品开发支持服务,包括数据管理、向监管部门提交资料和支持服务、药物主动监视、中心实验室、临床供应与后勤支持以及与临床研究管理流程有关的其它服务。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本项目下交易的主要内容
康弘生物拟与INC Research及INC Research Holdings就本次服务达成Master Services Agreement(“《主服务协议》”)以及Statement(s) of Work(“《工作陈述书》”)(以下统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INC Research向康弘生物提供的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INC Research向康弘生物提供临床试验研究服务,主要包括(1)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的第III期临床试验,(2)向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提交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 及向其他监管机构申请必要的上市许可,以及(3)从FDA及其他监管机构获得上述上市许可。
2. 协议生效及期限
《主服务协议》应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服务交易后生效,期限为八(8)年。但如当时生效的具体工作陈述书未被终止,则《主服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应继续适用于当时生效的工作陈述书。
3. 协议金额及付款
本项目总费用为227,691,421.66美元,视合同项目的具体进展分期支付。原则上,就每一研究项目而言,除前期费用和研究项目首笔费用外,只有在INC Research达到所约定的里程碑或提交可交付成果时,康弘生物才会向INC Research支付款项。
4. 服务标准
INC Research应根据协议和适用法律,依照合同研究行业惯常的最高谨慎标准勤勉地提供服务。
5. 服务报告
在康弘生物要求之下,INC Research应当按有关特定研究计划约定的时间向康弘生物提供服务所在每个区域、国家和试验机构的跟踪报告。
6. 违约责任
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应符合市场惯例。
7. INC Research Holdings提供担保
INC Research的母公司INC Research Holdings应为INC Research履行本次服务的所有义务提供担保。
四、 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持续带来资金投入的压力,但不会因此产生产品销售收入。在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如本项目所涉产品未来实现在对应国家的境内销售,可望给公司贡献一定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利润。
本项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项目的履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五、 尚需履行的公司审批程序
由于本项目交易金额已超过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风险提示
由于新药的研发受周期长、风险高等因素影响,本项目的临床试验研究进度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将根据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60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截至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28号成都尊悦豪生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聘请INC Research, LLC.提供临床试验研究服务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2017年10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关于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聘请INC Research, LLC.提供临床试验研究服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三、议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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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地点:2017年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6号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36。
(2)联系电话:028-87502055
(3)传真:028-87513956
(4)联系人:钟建军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康弘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3。
2.投票简称:“康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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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11月8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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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