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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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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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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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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逐年增加。2015年末总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5,472.79万元,同比增长3.83%;2016年末总资产较2015年末增加17,134.55万元,增长11.54%;2017年6月末总资产较2016年末增加36,429.50万元,同比增长22.00%。公司资产总额随着业务规模扩大、长期资产的投入而持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总体保持稳定。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50%、59.26%、60.37%及62.62%;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50%、40.74%、39.63%及37.3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与行业普遍特征及公司业务特点密切相关。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盈利能力的增强,负债规模也相应变化。2015年末总负债较2014年末减少1,782.45万元,同比下降1.68%;2016年末总负债较2015年末增加2,834.36万元,增幅2.72%;2017年6月末较2016年末增加31,894.57万元,增幅29.79%。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余额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负债结构总体保持稳定。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11%、76.91%、77.40%及79.83%,2015年末、2016年末较2014年末呈下降趋势,系由于公司为提高经营稳定性、降低财务风险,主动改善融资结构、降低流动负债比例。2017年6月末较2016年末流动负债占比有所提升,主要由于当期公司为加大原材料采购,以公司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货款增加较多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特征。
2、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胎圈钢丝、钢帘线及胶管钢丝等钢丝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公司还为回转支承及轴承制造客户提供喷涂合金服务并为车桥制造企业生产制造零部件桥坯。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99%。
随着下游轮胎等行业的发展,公司核心产品胎圈钢丝销量持续增长,同时钢帘线及胶管钢丝等其他主要钢丝产品收入也增长较快,由此带来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2,690.47万元、113,488.01万元、140,126.59万元及84,141.91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废丝、废料等的收入,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很小。
3、现金流量分析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221.45万元、13,685.98万元、16,851.17万元及1,974.97万元。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和票据流量合计数均高于同期营业收入金额,表明公司营业收入质量较高,能够得到有效的现金和票据流量支持,从而保障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并为维持公司正常的运营及资本性支出提供了良好的资金基础。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560.24万元、-7,187.03万元、-10,752.71万元及-4,789.4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在厂房建设、购置生产设备以扩充产品线上保持了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导致公司每期均有较大规模的现金流出。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56.21万元、-5,593.00万元、-6,218.27万元及3,236.72万元,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利用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逐步偿还金融机构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2017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主要原因为:1、2016年年末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之和较低,公司2017年上半年偿债压力减少,使得当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有所减少;2、在公司不断扩大原材料采购额的情况下,为应对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及回收应收账款时间差形成的资金缺口,公司向金融机构借入更多资金
十、股利分配政策
(一)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17日、2017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均衡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与股东现实回报,以2016年末公司总股本156,000,000股为基数,按每股派发现金0.1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现金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23,400,000元。截至2017年4月,公司股利已派发完毕。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于2016年11月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截至2017年6月30日,母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366,161,054.83元。
(三)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实行兼顾公司发展与投资者投资回报的利润分配政策。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及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2016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6年11月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规定,本次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并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间隔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条件及分配比例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还借款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还借款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具备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实施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优先保障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规划及以前年度的利润分配情况等提出、拟定。董事会在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应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求、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董事会审议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决策及执行程序进行监督。
(6)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者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的,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会应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的资金用途和使用计划。
5、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确有必要调整或变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由公司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但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现金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上市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7、其他事项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十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3家存续的全资子公司,1家已注销全资子公司,情况如下:
(一)诸城大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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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制品主要负责桥坯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6月30日,大业制品总资产分别为30,898,951.54元、19,048,486.50元,净资产分别为13,582,523.29元、13,710,162.73元,2016年度、2017年1-6月分别实现净利润384,394.87元、127,639.44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审计)。
(二)诸城市金亿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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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亿贸易为大业股份及其子公司大业制品供应商,主要负责钢材、板材等原材料的采购,用于桥坯生产。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6月30日,金亿贸易总资产分别为8,675,662.72元、219,680.04元,净资产分别为48,042.71元、87,447.44元,2016年度、2017年1-6月分别实现净利润48,151.94元、39,404.73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审计)。
(三)诸城市宝成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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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成贸易为大业股份及其子公司大业制品供应商,主要负责钢材、板材等原材料的采购,用于桥坯生产。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6月30日,宝成贸易总资产分别为8,010,933.34元、5,968,586.40元,净资产分别为5,907,501.97元、5,942,555.28元,2016年度、2017年1-6月分别实现净利润63,874.36元、35,053.31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审计)。
(四)山东大业金属骨架材料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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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骨架自设立至2015年11月注销期间未实际开展业务。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大业骨架已于2015年11月注销,最近一年及一期无实际经营。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2016年11月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5,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情况而定,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公司将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顺序安排项目资金,依次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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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时间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和环评批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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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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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利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款项1,923.12万元,上述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厂房建筑工程与设备购置。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根据《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上市后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二、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39,000m2厂房改造为高性能胎圈钢丝生产厂房,同时新建一座立体仓库,建筑面积为5,184m2。本项目拟购置主要生产工艺设备及生产线157台(套),与辅助生产设备、节能环保和公用动力设备等66台(套)组成高性能胎圈钢丝生产线。建成后,公司将新增10万吨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46,487.60万元,建设期1年、投产期1年、达产期10年。
本项目投产期前三年的达产率分别为50%、80%和100%,项目达产后效益指标如下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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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得税按25%税率预计
(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新建技术中心研发办公楼和智能化实验装备及试验场,总建筑面积10,000m2;新增购置主要试验设备、仪器及配套的公用动力设备共计1,942台(套),建成一座现代化钢丝制品技术研发中心,提高钢丝制品研发与试验能力,实现公司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12,036.10万元,建设期为1年。
本项目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1)经济效益分析
技术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和科学研究,促进公司技术进步,吸引行业优秀人才,发挥公司在行业中的带头作用,提升公司在国内及国际上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缩短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周期,提高现有检测、分析、研究、开发的方法和能力,满足市场对新产品性能的要求,保持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此外,项目建成后,将承担国家、地方、行业的重大科研项目和其他相关企业委托的技术开发任务,从而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2)社会效益分析
技术中心建成后,将通过自身研究实力的增强以及与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交流合作,在提高产品性能、规模化生产、稳定生产工艺以及发展清洁生产等方面,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技术中心将根据国内外轮胎工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以市场为导向,积极从事胎圈钢丝和钢帘线等轮胎骨架材料领域的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努力推动我国橡胶骨架材料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中8,500.00万元将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以2017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础,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实施前后,公司各项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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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满足公司对于营运资金的需求,从而相应减少负债水平,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营运资金的充足对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受下游行业影响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胎圈钢丝和钢帘线是重要的轮胎骨架材料,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是轮胎企业。轮胎行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的发展。我国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的发展走势与轮胎行业以及汽车工业是基本一致的,当轮胎行业产销形势良好时,轮胎骨架材料行业会出现产销两旺的局面;当轮胎行业不景气时,轮胎骨架材料行业亦会受到较大影响。近几年来在汽车工业发展的推动下,我国轮胎行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但受相关政策和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增速有所放缓,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相应亦呈现增速放缓的趋势。如果未来轮胎行业不景气,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我国轮胎产量逐年增加,本公司及同行业竞争者的产销规模也随之增长。公司近几年在国内胎圈钢丝市场占有率较高,但如果同行业竞争对手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或降低产品销售价格,公司将受到更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在规模、质量、技术、品牌、价格、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并有效地采取措施应对市场竞争,可能无法保持市场领先地位,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盘条作为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分别为71.08%、64.23%、64.09%及68.78%。盘条价格的变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因此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较大影响。近年来,盘条价格受地理环境、气候、供需、贸易、汇率、资本、政治、生产用原材料的周期性等因素的影响,呈频繁波动态势。由于盘条等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趋势较难预测,即使公司相应调整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也难以与原材料价格涨跌完全同步。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能在产品定价、存货管理等方面及时、有效地应对,经营业绩将存在下滑的风险。
中国钢铁价格-高速线材6.5mm(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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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同花顺iFinD
4、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18%、21.55%、23.80%和19.32%,受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呈先升后降趋势。
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同行业竞争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上述因素持续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毛利率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5、采购集中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盘条。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向潍坊特钢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34.65%、18.45%、12.54%及9.04%,向江苏沙钢采购的金额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1.13%、23.47%、20.34%及21.07%,向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73%、8.25%、20.38%及28.89%。原材料的集中采购是行业内较为普遍的采购模式。公司通过原材料的集中采购,有效保证了原材料的质量、保证了产品的质量、降低了原材料成本、形成了稳定的供货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虽然公司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但如果主要供应商因经营状况恶化或者与公司的业务关系发生变化等情况不能及时足额地提供原材料,短期内将对公司的生产造成影响。
6、产品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胎圈钢丝、钢帘线和胶管钢丝,均为橡胶骨架材料。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来自于胎圈钢丝的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46%、71.40%、66.72%及65.84%。公司在胎圈钢丝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胎圈钢丝制造企业,并且在报告期内逐渐加大对钢帘线和胶管钢丝的开发和销售力度,但若胎圈钢丝的产销状况、市场竞争格局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7、技术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目前建立起了一支专业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操作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为公司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新产品的研发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为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和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做出了突出贡献。由于行业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高端人才的流动性也较大,一旦公司在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等方面落后于其他竞争对手,或者公司现有机制不能留住现有科研技术人才,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信息失密,将给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管理风险
1、管理能力风险
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营销人员的需求将大幅增长,公司现有管理水平可能无法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引进或培养足够的管理、技术和营销人才,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长期经营和发展。因此,公司存在规模迅速扩大而导致的管理能力风险。
2、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窦宝森、窦勇父子,窦氏父子合计持有公司77.86%的股份;若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窦氏父子仍将持有公司58.40%的股份。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将可能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财务风险
1、偿债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74.34%、70.87%、65.42%及69.22%,公司负债主要是银行借款。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公司为扩大产能、提升技术水平而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资本性投入。若未来公司因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动、自身经营业绩下滑,导致难以通过银行借款或股权融资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公司将面临偿债风险。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221.45万元、13,685.98万元、16,851.17万元及1,974.9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较大。公司产品在销售时,存在一定的结算周期,且结算时较多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形式进行;同时,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时,也存在一定的结算周期并会较多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因此,会形成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票据。若公司在未来不能做到加强资金管理,统筹安排项目资金投入,并合理利用商业信用进行付款安排,仍可能造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大幅波动,有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入不足以偿付到期的供应商货款或银行借款,从而造成偿债风险。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在行业为轮胎骨架材料行业,公司产品销售给轮胎厂商后,货款都有一定的结算期。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6,913.71万元、43,218.15万元、45,157.94万元及50,268.73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82%、29.12%、27.28%及24.90%。
公司应收账款的对象主要为国内知名轮胎制造商,信用度较高。公司对已申请破产清算或面临破产风险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处于合理水平,截至2017年6月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账龄在一年以内占比达98.6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计提了坏账准备,但若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动,下游轮胎行业受到不利影响,公司仍存在发生坏账以及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3、资产抵押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短期抵押借款余额为2,800.00万元,长期抵押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抵押借款)余额为15,140.00万元,公司将账面原值为13,656.33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和7,691.35万元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抵押给贷款银行,如果公司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可能存在已抵押的资产被银行强制执行的风险,并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4、所得税政策风险
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37000317),有效期三年,公司自2011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率。公司于2014年4月提出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并于2014年10月3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437000174),有效期三年,公司继续享有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但若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税收优惠期满后未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则存在无法继续享有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风险,并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5、应收票据风险
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应收票据金额日益增加,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或者下游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应收票据出现无法及时承兑或背书支付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应收票据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1、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9.53%、17.07%、27.04%及9.95%。募投项目从开始实施到产生预期效益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公司的收益与净资产无法同步增长,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项目”、“技术中心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上投资项目是基于国内外胎圈钢丝行业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及公司良好的技术能力、稳健的发展态势确定的。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市场、技术、法律环境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而降低公司的预期收益。“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项目”的实施,未来将显著提高公司的产能和经营规模。但如果未来市场容量增速低于预期,或者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将可能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不能有效消化,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从而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合计新增固定资产57,915.80万元。在项目达产及技术中心完全建成投入使用后的正常生产年份,公司将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5,207.90万元,其中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项目每年新增折旧费4,137.20万元,技术中心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1,070.70万元。
如果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建成后新增的营业收入不能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导致的折旧费,公司净利润可能因此下降。
(五)政策风险
胎圈钢丝行业作为轮胎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受汽车工业、轮胎产业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规范和约束。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轮胎产业政策》、《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鼓励低污染、低能耗的汽车消费,支持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积极发展轮胎产业,并明确指出了未来行业的发展方向是环保、节能、安全、低碳。受相关产业政策影响,我国轮胎行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我国轮胎产量分别为5.62亿条、5.65亿条和6.10亿条,同比增长分别为0.5%和7.9%(资料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十二五”运行现状及“十三五”发展和预测”;邓雅俐,《中国橡胶》2016年第7期)。未来,存在因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变化而对汽车以及轮胎行业产生较大影响的可能性,从而使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
(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一方面受发行人自身经营状况变化的影响,一方面受市场内部因素,基本面因素和政策因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股票存在波动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前应结合各类风险因素综合考虑,做出审慎判断。若投资策略实施不当,可能会对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重大合同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或者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300万元的销售合同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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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合同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采购合同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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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借款合同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表所示:
1、 短期借款合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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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借款合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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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承兑及信用证协议
截至2017年7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银行承兑及信用证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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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的担保、授信合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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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授信合同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综合授信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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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租赁合同
2016年4月22日,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售后回租赁合同》,公司将所拥有的一批双捻机及酸洗烘干炉生产设备的所有权,以协议价5,9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同时,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将上述生产设备回租给公司使用,融资租赁期36个月,自2016年5月起至2019年4月止,租金采用不等额租金法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窦勇及窦宝森为本次融资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17年3月28日,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拥有的一批生产设备的所有权,以2,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同时,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将上述设备回租给公司使用,融资租赁期36个月,自2017年4月起至2020年3月止,租金采用不等额租金法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窦勇、窦宝森为该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017年3月28日,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拥有的一批生产设备的所有权,以6,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同时,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将上述设备回租给公司使用,融资租赁期36个月,自2017年6月起至2020年5月止,租金采用不等额租金法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窦勇、窦宝森为该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具备正常生产状态,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任何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未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形。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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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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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诸城市朱诸路北辛兴经济工业园
联系人:牛海平
电话:0536-6528805 传真:0536-6112898
查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联系人:李鸿、胥娟
电话:021-68826021 传真:021-68826800
查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