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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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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荣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素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素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7年6月29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完成,累计购买公司股票41,678,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成交均价为16.80元/股。本次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2017年6月29日至2018年6月28日。

2、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接到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通知,联合资信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展望为稳定,将公司发行的“15欧菲光MTN001”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

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达成,共计144名激励对象合计解锁限制性股票13,9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29%。此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9月11日。

4、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2015年11月11日,公司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8亿元人民币。2017年9月8日,公司发行了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6亿元人民币,产品简称为“17欧菲光MTN001”,产品代码为“101754103”,发行期限为3年,起始日为2017年9月11日,兑付日为2020年9月11日。此次中期票据发行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为 5.27%,按年付息。

5、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收到独立董事王红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红波先生因为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2017年9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及公司2017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增补张汉斌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6、公司于2016年12月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81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16亿人民币公司债券。2017年2月,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10亿人民币,简称“17欧菲01”,并于2017年3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7年8月,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6亿元人民币,简称“17欧菲02”,证券代码“112580”,并于2017年10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批)由于离职原因,应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3.75万股。此次回购注销已于2017年10月17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715,665,975股变更为2,715,128,475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批)由于离职原因,应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1.25万股。截至本披露日,此次回购注销仍在办理过程中。待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15,128,475股变更为 2,714,515,975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7-143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0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会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表决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O-film Tech Co., Ltd.”,公司证券简称相应变更为“欧菲科技”,以上须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公司证券代码002456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后,能更好的体现公司经营发展的特点,符合公司目前业务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程晓黎)由于离职原因,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656元/股。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不会影响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对公司的勤勉尽职义务;公司回购股份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意见:公司决定将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656元/股;上述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数量、价格准确。

律师法律意见: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合法决策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法律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拟变更公司名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7-144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罗勇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决定将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656元/股;上述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数量、价格准确。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公告编号:2017-146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O-film Tech Co., Ltd.”,公司证券简称相应变更为“欧菲科技”,以上须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公司证券代码002456保持不变。

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1、公司已逐步实现全球化业务和战略布局。公司在深圳、南昌和苏州设立生产基地,在美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设立研究中心及办事处,客户遍布全球。

2、公司全面布局消费电子+智能汽车“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业务结构化协同发展,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升级。

3、基于对消费电子行业的深刻理解及近年来的研发积累,公司已在触控模组产品、光学影像产品和传感器类产品等各个产品系列都形成了覆盖面较广且分布合理的供货结构,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光学领域。

综上,公司现有名称已不能全面反映和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布局,基于公司最新业务管理要求和未来战略规划,公司决定更名,公司证券简称也随之变化。

三、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目前业务实际和未来业务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无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目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后,能更好的体现公司经营发展的特点,符合公司目前业务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公告编号:2017-147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6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7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927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75人,授予价格为14.32元/股;预留授予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6年7月11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7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1,927万股调整为1,907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75人调整为156人,预留授予的50万股保持不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977万股调整为1,957万股;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14.32元/股调整为14.25元/股。

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16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50万股,授予价格为17.39元/股。监事会对《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16年9月7日,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上市日期为2016年9月9日。2016年12月1日,公司公告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完成登记,上市日期为2016年12月2日。

6、2017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1.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25元/股。

7、2017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元,并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截至公司此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完成,5名激励对象原获授的21.5万股限制性股票转增为53.75万股。

8、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数及价格的议案》,将上述回购注销的股数调整为53.75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5.656元/股。

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1.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656元/股。

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共14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锁期合计可解锁公司股票13,927,500股。

9、2017年9月11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完成。

二、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说明

1名激励对象(程晓黎)由于离职原因,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016年7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32元/股调整为14.25元/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14.32元/份调整为14.25元/份。

2017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元,并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该名激励对象(程晓黎)原获授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转增为10万股。

2017年9月11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完成,该名激励对象(程晓黎)获授的1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3万股。

由于该名激励对象(程晓黎)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万股,回购价格为5.656元/股。

三、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1名职员由于离职原因,将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不会影响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对公司的勤勉尽职义务;公司回购股份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决定将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656元/股;上述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数量、价格准确。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合法决策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法律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公告编号:2017-148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议案事项公告。

一、事项概述: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华强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由公司信用担保。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对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0万元人民币,单笔用款期限不超过3年,授信期限至2018年4月17日。本项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集团内公司共同使用。其中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是信用额度,集团内公司的授信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六)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对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存量授信额度为2,700万美元,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向香港南洋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增加至3,700万美元,授信期限至2019年9月30日。该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公司上述授信申请在本次议案审批额度内,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董事会在其权限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二、公司及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注册资本:2,715,665,975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截至2017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928,461.2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57,099.6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512,082.66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 1,612,803.96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458,557.73万元人民币。

(二)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注册地点:江西南昌高新区京东大道1189号

法定代表人:关赛新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生物识别技术及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

截至2017年6月30日,资产总额627,936.7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3,654.5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579,689.79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 423,276.04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61,006.23万元人民币。

(三)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11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7年6月30日,资产总额676,581.2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11,429.3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70,278.35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 393,133.08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72,018.85万元人民币。

(四)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9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经济开发区黄家湖路

法定代表人:海江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7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97,034.4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2,149.6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17,283.51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 149,957.6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54,927.26万元人民币。

(五)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6日

注册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

法定代表人:罗勇辉

注册资本:58,94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纳米材料研发、销售服务及相关设备的研究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机电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车联网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汽车电子行业项目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7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40,803.6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9,791.9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63,509.57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 249,415.97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21,595.78万元人民币。

(六)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2日

注册地点:Workshop No.1, 20/F., EW International Tower, No.120 Texaco Road, Tsuen Wan, New Territories, Hongkong

法定代表人:蔡高校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贸易服务业务

截至2017年6月30日,资产总额585,882.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8,798.9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163,830.04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 542,542.43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4,541.56万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及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上述授信担保议案。上述议案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新项目投产及规模增长的资金需求,补充对应项目用款或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扩大贸易融资等低成本融资产品份额;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该项《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公告编号:2017-149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万股。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公告。

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将以5.656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万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714,515,975元变更为2,714,445,97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联系人:周亮 王维妙

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公告编号:2017-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