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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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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7-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41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Omnivision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OV-HK”)持有公司股份7,591,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

●减持计划的主要情况:OV-HK拟计划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减持不超过7,591,993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26%。减持方式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OV-HK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Omnivision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OV-HK持有公司股份7,591,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OV-HK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及比例:OV-HK拟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591,99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2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2、减持期间: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OV-HK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OV-HK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在发行人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2)在OV-HK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0%;

(3)在OV-HK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OV-HK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4)在OV-HK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价格在满足OV-HK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以及OV-HK的经营状况拟定。

OV-HK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OV-HK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的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企业自身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是OV-HK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OV-HK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人状况发生变化。

(三)在减持期间内,OV-HK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OV-HK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