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俭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喜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雪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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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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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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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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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下表。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林振发先生、独立董事徐为民、王方明先生及周虹女士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其中《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台州华统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详见2017年10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台州华统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华华统食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详见2017年10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华华统食品有限公司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注销控股孙公司衢州市春安食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详见2017年10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注销控股孙公司衢州市春安食品有限公司的公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详见2017年10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6、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详见2017年10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陈科文先生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志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其中《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台州华统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台州华统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台州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台州华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华统”)向中国银行台州椒江洪家支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3,35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台州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8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台州市椒江区工人东路43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313527014G
经营范围:生猪定点屠宰;畜禽屠宰;食品加工;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初级农产品速冻;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2、股权关系
台州华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7%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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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台州华统向中国银行台州椒江洪家支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3,35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的实际签署日期开始计算)。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台州华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并未要求台州华统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本次为台州华统向中国银行台州椒江洪家支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3,35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剩余1,65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由台州华统其余股东台州菜篮子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各股东承担的担保比例与各持股比例相符,本次担保公平、对等。通过本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台州华统顺利融资以及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批准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效累计审批对外的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
本次公司拟为台州华统向中国银行台州椒江洪家支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3,3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95%。
若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则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35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5.73%、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9.45%。除此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华华统食品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概述
2017年10月23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华华统食品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浙江金华华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华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且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金华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313579957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朱俭军
6、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镇西工业功能区
7、成立日期:2014年8月25日
8、经营范围:肉制品的加工与销售、生猪屠宰、家禽屠宰。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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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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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全资子公司金华华统工业用地已被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收回,为便于公司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和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金华华统。
本次注销完成后,全资子公司金华华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金华华统截至目前还尚未实际开始建设和经营,因此金华华统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进全资子公司金华华统注销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控股孙公司衢州市春安食品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注销控股孙公司概述
2017年10月23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控股孙公司衢州市春安食品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衢州市春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安食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且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注销控股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衢州市春安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3692354159X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祝建国
6、住所:衢州市衢江区乌江东路3号二楼
7、成立日期:2009年7月16日
8、经营范围: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生产(凭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具体内容详见许可证); 未经加工的猪肉、初级农产品销售。
9、股权结构: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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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拟注销控股孙公司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控股孙公司春安食品业务主要来源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为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控股孙公司春安食品。本次注销完成后,春安食品将不再纳入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春安食品的注销有利于公司在衢州市场集中资源经营好控股子公司衢州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进控股孙公司春安食品注销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