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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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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左洪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海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临2016-083)。2017年1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详见:临2017-004);2017年1月2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详见:临2017-02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决定撤回相关申报材料(详见:临2017-116)。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7年6月10日,公司发布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临2017-081),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12日起停牌;2017年7月1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临2017-093),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2日起继续停牌;2017年8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8月12日发布《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临2017-100),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临2017-104);2017年9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于2017年9月12日发布《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详见:临2017-113)和《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临2017-114),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12日起继续停牌。2017年9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临2017-119)。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3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左洪波

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17-13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8: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及控股孙公司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鎏霞光电”)拟分别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2亿元人民币、0.1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左洪波、褚淑霞回避表决,该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7-1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调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133)。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11月9日14:3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134)。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17-13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远立贤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增补张晓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同时提请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10月24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晓彤,女,中国国籍,汉族,哈尔滨学院毕业。1969年11月出生。曾先后就职于黑龙江省商业厅,科苑宾馆,天问传媒,珍喜酒店管理公司,亿都大酒店。现任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17-13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鎏霞光电”)。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拟为奥瑞德有限和鎏霞光电的本次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除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授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10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授信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及控股孙公司鎏霞光电拟分别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2亿元人民币、0.1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左洪波先生及褚淑霞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233,223,515股、157,483,093股,合计持有390,706,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三、本次授信担保基本情况

1、奥瑞德有限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2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鎏霞光电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0.1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关联担保的影响

本次授信关联担保是实际控制人为所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控股孙公司鎏霞光电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且担保人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所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6人。关联董事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包括3名独立董事在内的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等担保属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进行的担保,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担保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除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外无其它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为13.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13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调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

2017 年10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新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即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和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进行了规范,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公司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2017年1-6月由“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9,763,741.60元,由“营业外收入”调整至“财务费用”的贷款贴息为9,500,000.00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调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2017-13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8日

至2017年11月9日

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15:00至2017年11月9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因公司本次仅选举一位监事,故本议案2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5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左洪波、褚淑霞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 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本次网络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15:00至2017年11月9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 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 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 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3、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 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 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 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 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 (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 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7年11月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00--15: 3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迪、左昕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 150431

电话:(0451)51775068

传真:(0451)5177506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66 公司简称:奥瑞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