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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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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永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永清

日期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常林公告编号:2017-062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7年10月16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永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二、 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轻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三、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替换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替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四、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开展中会产生临时性资金沉淀,为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五、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

具体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报备文件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常林公告编号:2017-063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7年10月16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17年10月2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沙非主席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书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经提交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二、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替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替换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本次调整后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拟投资的新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替换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三、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临时性沉淀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的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常林公告编号:2017-064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帮助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轻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纺公司”)进一步实现产品经营的专业化,形成资源整合效应,提升战略协同能力,同时降低企业管理难度和复杂性,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轻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同意将轻纺公司分立为三家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一、轻纺公司基本情况

轻纺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集团”)核心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地位于南京市长江路198号,注册资本15,800万元。经过20多年的拼搏耕耘、创新发展,轻纺公司已从传统的单一外贸出口企业,转型发展成为集设计研发、实业制造、商贸服务和自主品牌建设为一体的大型纺织服装产业公司。

轻纺公司专注于服装、家用纺织品领域,以全球视野,坚持国际和国内市场并重、贸易与自主品牌建设并举之路;通过打造全产业链,把创新设计、精益生产、品牌运作和销售服务连接到一起,致力于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为全球主流客商提供差异化服务。其拥有包括公司总部、若干境内外采购及销售平台公司、11家境内外全资实业、1家服装技术研发中心、3家控股投资公司在内的二十多家成员企业,海内外员工总人数超10,000名。

截止2017年6月30日,轻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超24亿元人民币,总资产约30.5亿,总负债约23.6亿,净资产约6.9亿,轻纺公司两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请参见下表:

单位:万元

股权情况:

轻纺公司股权结构为:苏美达集团占股35%,苏美达集团工会占股65%。

二、分立的必要性

伴随轻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全球化快速推进,苏美达集团纺织服装板块发展尚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一是轻纺公司正在由劳动密集型企业向管理密集型企业转变,公司员工人数持续大幅增加、组织架构日趋复杂、管理的复杂程度和难度空前增加、资源整合和战略协同的挑战愈发增大;二是近年来外需持续低迷,内需有待提振,中国劳动力综合成本持续攀升,纺织服装产业加快从中国向更具成本优势的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转移,快速变幻的内外形势无时无刻不在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新考验、新挑战;三是轻纺公司处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必须要既能像小企业一样灵敏,又能保持一定的实力,既能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影响力,又能专业且富有效率。鉴于此,公司提出了轻纺公司分立方案。

三、分立方案

(一)新分立出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立方式

采用存续分立方式,将轻纺公司分立为三家公司,按照“资产随业务走”的原则,原轻纺公司继续存在,承接服装业务和资产(简称“苏美达服装公司”)。新设的两家公司,一家承接家纺及家居用品板块的业务和资产(简称“苏美达家纺公司”),另一家承接校服板块业务和资产(简称“苏美达伊顿公司”)。(以上新设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分立架构

目前轻纺公司的股东为苏美达集团(35%)和苏美达集团工会(65%)。苏美达集团与苏美达集团工会在苏美达服装公司、苏美达家纺公司和苏美达伊顿公司中股权比例不变。具体情况请见下图:

图1:轻纺公司分立前股权架构图

图2:轻纺公司分立后股权架构图

(二)资产分割与人员安置方案

原轻纺公司分立后,资产、人员按照“随业务走”的原则进行划分,分立过程不裁员。

1.业务人员和资产

原轻纺公司纺织服装业务相关事业部的业务团队、业务支持团队、相关自主实业工厂(包括苏美达制衣、创元、创思特、创为、创品、缅甸双赢、河南科技、服装技术研发)、服务平台(科技产业公司、香港创奇、为纺织服装提供服务的海外办事处)、投资公司(长江、吉杰欧和东方公司)的资产和生产管理团队全部保留在轻纺公司;

原轻纺公司家纺、纺织品、家居用品相关的事业部业务团队、业务支持团队、相关自主实业工厂(家纺实业、创意家纺、创星纺织品、创优家居用品)、服务平台(新科技产业公司)、投资公司(美国创美公司及其持有的美国BK公司)的资产和生产管理团队全部划入新的家纺公司;

江苏苏美达国际时尚服饰有限公司(简称“时尚公司”)是原轻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校服板块的运营主体;而新的苏美达伊顿公司将成为时尚公司单一大股东,因此原轻纺公司校服板块相关的业务团队、业务支持团队、服务中心(包括品牌管理中心、设计研发中心、商品计划部、供应链中心、仓储制造中心)、纪德和珍妮电商、国际业务部(包括出口业务部和英国项目)的资产和销售渠道管理团队并入苏美达伊顿公司。

2.职能部门人员。原轻纺公司职能部门人员按照其工作职责、服务对象,在服装公司和家纺公司间进行划分。分立完成后预计各公司人员情况如下

(三)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组织办理轻纺公司分立相关事宜。

四、本次分立对本公司的影响

轻纺公司分立完成后,服装、家纺和校服三大类产品的经营将更加专业化,有利于新的苏美达服装公司、苏美达家纺公司和苏美达伊顿公司将精力聚焦于各自的细分领域,形成资源整合,同时互相促进、协同发展,不断成长并成为业内的龙头企业。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常林公告编号:2017-065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

及替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十名参与配套资金募集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24.4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63元,扣除承销费用、律师费和验资费等发行费用3,409.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6,590.40万元,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50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常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原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当前的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经公司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列入募集资金投向计划的“和布克赛尔县美恒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和丰50MW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为“东台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会东县汇明二期3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两个项目。

经公司2017年4月19日、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列入募集资金投向计划的“安阳诺丁许家沟乡70MW光伏发电项目”和“无棣清能柳堡120MW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变更为“无棣清能柳堡一期25MW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大庆市辰瑞新阳2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位于黑龙江大庆,以下简称“大庆辰瑞项目”)、“大庆市鼎成2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位于黑龙江大庆,以下简称“大庆鼎成项目”)、“张家口市怀安县太平庄乡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河北张家口,以下简称“怀安项目”)、“营口市大石桥盛康汤池20MW光伏发电项目”和“海城市英落镇前英村25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辽宁鞍山,以下简称“海城项目”)六个项目。替换募集资金项目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替换情况

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现拟将原列入募集资金投向计划的海城项目变更为“农安县丰德50MW(一期10MW)设施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吉林长春,以下简称“农安丰德一期项目”)、“农安县宏达10MW设施渔业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吉林长春,以下简称“农安宏达项目”)、“甘肃鑫和阳光扎赉特旗20MW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位于内蒙古扎赉特旗,以下简称“扎旗项目”)、“泗阳县张家圩镇3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江苏泗阳,简称“泗阳项目”)。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不再列入募投计划的项目概况

1.海城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25MW,项目登记备案号:辽发改能源(2016)1153号,并于2017年4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被批准作为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之一。项目总投资19,500万元。

2.海城项目替换原因

2017年4月,海城项目的合作方以项目公司名义申报了海城二期项目指标,且已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当地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已开始受理。由于海城一期与二期项目同属一个项目公司,若公司在海城二期项目建成前收购项目公司股权,则会导致海城二期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更,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45号)第六条及《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施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第三条第二项、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在项目建成前,投资主体不能发生变更”相违背。经多次与当地政府与沟通交流,撤回已递交的申报材料即代表放弃海城二期项目指标申报。公司经审慎考虑,拟不再将该项目列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拟新增的四个项目基本情况

拟纳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农安丰德一期项目、农安宏达项目、扎旗项目、泗阳项目四个项目合计备案装机容量70MW,合计总投资59,68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3,681万元。

1.农安丰德一期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巴吉垒镇。项目主要建设光伏电站及配套设施,备案装机容量约10MW。本项目运营期为25年,根据吉林省能源局最新上网电价政策,本项目寿命期内上网电价为0.88元/度(含税,包括脱硫电价0.37元/度和国家补贴0.51元/度),其中国家补贴的补贴年限为20年。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农安县丰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上海樽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有项目公司。在项目建成并网,并符合使用募投资金收购项目公司的条件后,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集团”)以增资1,941.04万元方式收购项目公司,原股东股权由江苏苏美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新能源公司”)以同等价格受让。增资价格以经国资评估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价格为依据。

农安丰德一期项目主要经济与财务效益指标测算如下表:

2.农安宏达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巴吉垒镇。项目主要建设光伏电站及配套设施,备案装机容量约10MW。本项目运营期为25年,根据吉林省能源局最新上网电价政策,本项目寿命期内上网电价为0.88元/度(含税,包括脱硫电价0.37元/度和国家补贴0.51元/度),其中国家补贴的补贴年限为20年。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农安县宏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能源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持有农安县宏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建成并网,并符合使用募投资金收购项目公司的条件后,苏美达集团以增资1,952.35万元方式收购农安县宏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股权由苏美达新能源公司以同等价格受让。增资价格以经国资评估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价格为依据。

农安宏达项目主要经济与财务效益指标测算如下表:

3.扎旗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项目主要建设光伏电站及配套设施,备案装机容量约20MW。本项目运营期为25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最新上网电价政策,本项目寿命期内上网电价为0.88元/度(含税,包括脱硫电价0.37元/度和国家补贴0.51元/度),其中国家补贴的补贴年限为20年。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鑫和阳光(扎赉特旗)能源有限公司,徐州峰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全资持有鑫和阳光(扎赉特旗)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建成并网,并符合使用募投资金收购项目公司的条件后,苏美达集团以增资4,438.61万元方式收购鑫和阳光(扎赉特旗)能源有限公司,原股东股权由苏美达新能源公司以同等价格受让。增资价格以经国资评估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价格为依据。

扎旗项目主要经济与财务效益指标测算如下表:

4.泗阳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张家圩镇。项目主要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及配套设施,总装机容量约30MW。本项目运营期为25年,根据江苏省最新上网电价政策,本项目寿命期内上网电价为0.98元/度电价(含税,包括脱硫电价0.38元/度和国家补贴0.6元/度),其中国家补贴的补贴年限为20年。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泗阳洪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泗阳绿能光伏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有泗阳洪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建成并网,并符合使用募投资金收购项目公司的条件后,苏美达集团以增资5,349万元方式收购泗阳洪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股权由苏美达新能源公司以同等价格受让。增资价格以经国资评估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价格为依据。

泗阳项目主要经济与财务效益指标测算如下表:

五、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调整

根据此次募投项目替换的需要,现对以下三个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大庆市辰瑞新阳2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7,254万元,现调整为6,273万元;大庆市鼎成2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7,254万元,现调整为6,273万元;张家口市怀安县太平庄乡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7,656万元,现调整为14,269万元。

募集资金调整后使用情况如下表:

前述三个募投项目除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外,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进度、实施方式等均未发生变化。

六、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替换的议案》,同意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及替换。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替换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率,新的募投项目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将会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替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次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替换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替换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本次调整后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率,且拟投资的新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及替换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替换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目前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替换系上市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本次调整后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率,且拟投资的新项目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替换的核查意见》;

2.《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常林公告编号:2017-066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在业务开展中会产生临时性资金沉淀等特点,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的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临时沉淀自有资金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三)投资产品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仅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公司不得购买任何与利率、汇率、证券等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应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四)投资额度

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产财务部具体操作。

(六)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授权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之后12个月内。

(八)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在业务开展中会产生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临时沉淀自有资金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的效率。通过适度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时,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及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采取如下措施:

1.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产财务部相关人员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在授权期间,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3.公司不断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利用和规范运行。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部分临时性沉淀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临时性沉淀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的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五、备查文件

1.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0证券简称:ST常林公告编号:2017-067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3日

至2017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情见于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11月8日9:00-16:00

5.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联系方法:(025)84531968

传真:(025)84411772

邮政编码:210016

7.联系人:郭枫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法: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苏美达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710 公司简称:ST常林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