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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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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于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常广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了50.34%,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大幅增加,使获取的应收票据增加;

(2)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了59.44%,主要原因是社保计提与缴纳时间差异所致;

(3)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了46.14%,主要原因是公司优化融资结构,增加了长期融资规模;

(4)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7.02%,主要原因是钢材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5)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8.61%,主要原因是原料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89.79%,主要原因是参股子公司的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35.18%,主要原因是钢材价格上升使公司的盈利空间较上年同期增加;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5.49%,主要原因是钢材价格上涨使产生的现金流入大于现金支出;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29.72%,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减少了融资规模。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证券代码:000709 证券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