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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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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9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其中肖勇、HU YUPING、刘宁、周玉华、宁清华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原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周明春、贺爱明、唐国军、谭石山、鄢文苏、唐佳、王豪、成伟、王玉斌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2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200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一百零七条进行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文忠泽等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1,000万元,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最终确定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357,512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于2017年10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13,048,760元变更为人民币1,480,406,272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廿五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95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10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郭雪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有效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原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周明春、贺爱明、唐国军、谭石山、鄢文苏、唐佳、王豪、成伟、王玉斌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2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200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廿五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9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8,4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480,406,272股的0.0695%,回购价格为7.3200元/股,注销涉及人数为9人。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周明春、贺爱明、唐国军、谭石山、鄢文苏、唐佳、王豪、成伟、王玉斌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2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7.320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80,406,272股调整为1,479,377,872股。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业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6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

2016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016年6月17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年7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16年9月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11,990,600股,授予日为2016年7月7日,授予价格为7.32元/股,授予对象为232名。

2016年10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原激励对象钟志群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200元/股,并于2017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11,990,600股调整为11,978,600股,授予对象由232名调整为231名。公司总股本由1,247,129,000股减少至1,246,652,600股。

2017年6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原激励对象罗锦宏、陈阳、岳蛟、肖剑、周梦瑶、周浩、陆飞、柳涛、陈凤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200元/股,并于2017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11,978,600股调整为11,786,600股,授予对象由231名调整为222名。公司总股本由1,246,652,600股减少至1,246,395,800股。

二、回购注销原因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年内为锁定期,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7月7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签署了《关于延长解锁期的承诺书》,上述激励对象承诺:如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解锁条件,本人自愿将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上市流通日)顺延一年解锁期,2017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的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进行了修订。因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处于锁定状态。

(下转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