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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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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22 公司简称:昆药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戴晓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6月1日,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预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总经理班子成员及核心营销骨干、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地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拟回购800万股公司股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临2017-045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临2017-046号);其中回购股份事项已于2017年6月20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完成回购,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结果公告》(临2017-073号);本次激励计划已于2017年9月20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临2017-082号),目前相关激励计划事项尚在推进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晓畅

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