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接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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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17,784.39万元、143,330.02万元、277,542.60万元和236,415.6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6.79%、20.41%、21.94%和17.50%。货币资金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定期存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应收账款
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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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末、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主要系随着公司光伏电站陆续建成并网发电,光伏电站发电收入上升较快,由于光伏发电补贴到位周期较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公司根据行业惯例、公司销售模式及应收账款收款情况等具体因素,制定了合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严格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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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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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以一年以内为主,账龄整体较短,资产质量较好。
(3)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7,835.90万元、43,239.58万元、29,927.05万元和41,597.5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60%、6.16%、2.37%和3.08%,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27%、10.76%、5.48%和8.34%。公司存货规模与流动资产比例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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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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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公司存货水平较上年末上升,主要系2015年公司自动化光伏组件流水线全面投产,公司结合预期销售情况增加了制造光伏组件所需原材料。
2017年6月末,公司存货水平较上年末上升,主要系公司根据电能表产品在手订单及后续生产安排,合理安排公司库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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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投标、履约保证金和员工出差备用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09.28万元、1,834.86万元、2,143.47万元和2,838.0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2%、0.26%、0.17%和0.21%。
(5)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685.12万元、79,961.88万元、66,045.66万元和19,972.3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8%、11.38%、5.22%和1.48%。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较大,主要系随着前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来,随着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将进一步下降。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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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应收款
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林洋照明分期收款的LED路灯工程结算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373.83万元、7,955.19万元、6,105.56万元和4,041.5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45%、1.13%、0.48%和0.30%。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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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0,115.12万元、171,330.74万元、573,860.94万元和698,911.5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12%、24.39%、45.36%和51.74%。随着公司光伏电站的建设,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大幅提升。2015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131,215.63万元,增幅为327.10%;2016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2015年末增加402,530.19万元,增幅为234.94%。2017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较2016年末增加125,050.58万元,增幅为21.79%。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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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59,525.29万元、19,468.95万元、23,447.51万元和13,514.6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4%、2.77%、1.85%和1.00%。201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14年末减少40,056.34万元,主要系公司部分光伏电站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工程物资
公司工程物资主要为光伏电站工程物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工程物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905.05万元、22,892.58万元、24,461.15万元和5,956.9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3%、3.26%、1.93%和0.44%。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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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335.90万元、5,368.24万元、6,008.31万元和11,938.7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99%、0.76%、0.47%和0.88%。
(三)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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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1、总体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负债金额及占总负债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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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37,577.88万元、193,567.15万元、437,674.69万元和497,813.58万元。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80%、70.07%、68.84%和57.52%。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比上升,主要系公司根据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需求,相应增加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所致。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负债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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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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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借款
201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16,0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为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所增加短期借款。2016年末、2017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公司根据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为充分利用自身商业信用并合理降低资金成本,根据自身资金状况部分应付款项采用票据形式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4,143.95万元、60,102.24万元、104,045.25万元和46,396.58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76%、44.31%、34.53%和16.20%。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较大,主要系公司生产光伏系列产品所需原材料支出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8,276.93万元、53,796.56万元、105,229.89万元和125,244.4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2.87%、39.66%、34.93%和43.74%。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3,350.07万元、1,318.58万元、3,443.69万元和3,001.2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46%、0.97%、1.14%和1.05%。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电能表等产品货款。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7,250.41万元、2,327.74万元、8,507.77万元和2,205.78万元。其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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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0,348.50万元、10,401.81万元、2,783.91万元和3,520.5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14.97%、7.67%、0.92%和1.23%。2014年、2015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内蒙古乾华少数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内蒙古乾华的借款,用于内蒙古乾华电站建设。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300.00万元、7,826.00万元、9,900.00万元,系到期时间不满一年的长期银行借款。
3、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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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借款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4,225.00万元、76,399.00万元、139,210.00万元,系公司根据光伏电站建设需要向银行申请的项目贷款。
(2)长期应付款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为1,383.46万元、54,020.33万元、68,515.62万元,2016年末、2017年6月末,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较大,主要系公司根据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需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所致。
(五)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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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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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10、2.96、1.81和1.74,速动比率分别为1.82、2.64、1.71和1.60,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4.49%、18.15%、15.47%和18.09%。公司偿债能力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采用了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通过两次非公开发行筹集光伏电站建设资金,良好的资产结构为公司日后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拓展保留了宽松的债务融资空间。
(六)资产经营效率分析
1、资产经营效率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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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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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61、4.50、5.88和2.66,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存货类别与可比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39、2.44、 2.32和0.89。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当。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
1、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板块、智能板块及节能板块,具体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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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达到98.64%、98.19%、98.38%和99.28%,主营业务突出。其中,随着公司新能源业务规模的扩大,新能源板块毛利占比快速提升。
(二)利润表项目的逐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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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分析
(1)收入确认
①新能源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板块主要收入来源包括:光伏组件和其他光伏产品的销售、光伏电站运营及运维。
A.光伏组件、其他光伏产品
该类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为:所售产品货物已发出,并收到经客户验收合格出具的验收证明时。
B. 光伏电站运营及运维
业主电费收入确认原则为:每月月底按抄表电量数额并经公司与用电客户双方确认及合同约定的电价确认。
上网电费收入确认原则为:每月月底按当地供电局出具的电费结算单中的抄表电量数额及批复的电价确认电费收入。
②智能电网相关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网相关产品主要为电能表和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该类产品以内销为主,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由于公司电能表、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等产品具有特定的用途,各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需根据自身的安装进度及计划,由专门的检验部门安排对公司产品进行一系列的检测、校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故内销收入确认时点的具体标准为:所售产品货物已发出,并收到经客户验收合格出具的验收证明时。
公司外销出口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为:所售产品出口报关后、装船手续完成时。
③节能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节能板块主要收入来源包括:LED照明产品的销售和节能工程。
A.LED照明产品
LED照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为:所售产品货物已发出,并收到经客户验收合格出具的验收证明时。
B.节能工程
LED节能照明工程收入按照完工进度确认,完工进度则根据业主方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完工进度报告确定。
(2)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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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216,737.39万元、265,276.14万元、302,617.73万元和154,787.4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23%、97.36%、97.16%和99.18%,为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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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板块和新能源板块,随着公司新能源板块规模的扩大,新能源板块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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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地区。
(3)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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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业务营业收入具体分析如下:
①新能源板块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板块收入主要来源于光伏系列产品的销售、光伏电站运营及运维,该等产品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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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光伏系列产品
2015年,公司光伏系列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5,077.96万元,较上年增长54,643.70万元,主要系2015年全自动光伏组件生产线全面投产,光伏组件产品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B. 光伏发电
2014年,公司开始布局光伏电站业务,随着前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光伏电站业务规模快速提升,随着在建光伏电站陆续并网发电,公司光伏发电收入大幅增长。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光伏发电收入15,382.17万元、49,070.03万元、53,678.21万元。
②智能板块: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板块收入主要来源于电能表、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研发、生产及销售。该等产品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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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电能表
报告期内,公司电能表产品销售数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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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电能表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4,701.64万元、139,800.09万元、118,443.21万元和58,910.92万元。公司电能表产品的销售主要受国家电网招标计划及招标规模的影响。其中,受我国电能表产品智能化进程的影响,公司智能电表中标数量在2014年达到高峰,并于随后逐渐下降。
B. 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
报告期内,公司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产品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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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3,672.80万元、21,976.65万元、25,762.50万元和12,072.67万元。公司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产品的销售主要受国家电网招标计划及招标规模的影响。由于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产品的规格型号较多,不同规格型号产品的单价差异较大,使得公司该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波动较大。
③节能板块
报告期内,发行人节能板块收入主要来源于LED照明产品销售及节能工程,该等产品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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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节能工程
2015年、2016年,公司节能工程实现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公司节能工程中标金额下降所致。
B. LED照明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LED照明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722.25万元、8,761.34万元、4,772.02万元和2,155.34万元。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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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金额分别为141,285.84万元、182,337.86万元和215,254.43万元和95,069.83万元。2015年、2016年,公司营业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29.06%、18.05%,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增长23.49%、14.31%,公司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结构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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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30,339.68万元、33,272.31万元、42,021.25万元和22,417.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75%、12.21%、13.49%和14.36%,期间费用占比较为稳定。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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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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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9,911.47万元、9,775.44万元、11,845.22万元和4,387.0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49%、3.59%、3.80%和2.81%。
2015年,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下降1.37%,而同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3.49%,主要系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新能源业务板块,相比其他业务,新能源业务销售费用较低,因此公司当年营业收入增长未导致销售费用的同比上升。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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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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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2,144.63万元、24,190.85万元、27,346.53万元和14,294.2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04%、8.88%、8.78%和9.16%。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研发费用和职工薪酬构成,其中,研发费用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41.99%、41.95%、42.40%和33.99%。报告期内,公司维持了较高的研发投入,并重点加强智能、节能和新能源相关技术的研发力度,以增加公司新产品的系列及品种,保持公司行业内技术领先优势。
(3)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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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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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1,716.41万元、-693.98万元、2,829.50万元和3,735.8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78%、-0.25%、0.91%和2.39%。
(三)毛利率及其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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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6.12%、33.36%、31.28%和39.12%。分业务板块毛利率情况如下:
1、新能源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板块毛利率分别为16.74%、31.20%、31.73%和52.12%,毛利率不断上升,主要原因为新能源板块收入由光伏发电收入和光伏系列产品销售收入构成,相较于光伏系列产品销售,光伏发电毛利率较高。随着公司光伏电站陆续并网发电,公司光伏发电收入增加,光伏发电收入占新能源板块收入上升,从而整体提升了新能源板块毛利率。
2、智能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板块毛利率分别为37.85%、36.12%、31.43%和27.73%,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智能电表及相关产品国网招标数量的下降,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公司根据招投标情况,对招投标价格及策略进行动态调整,相关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3、节能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节能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7.40%、16.72%、19.27%和16.70%,毛利率呈持续下降趋势,主要系节能板块收入结构变动所致。
(四)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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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政府补助,报告期内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480.91万元、875.26万元、2,850.52万元和398.16万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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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数据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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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20.10万元、27,631.54万元、-36,547.28万元和3,581.27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0,992.10万元、49,515.87万元、47,442.48万元和33,674.19万元。
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系2014年公司四次中标国家电网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项目,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订单数量及营收规模明显增加,公司对国家电网等信誉较好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期末应收账款增加,从而影响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016年、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系公司光伏电站陆续建成并网发电,由于光伏发电补贴到位周期较长,公司光伏电站发电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增加,从而影响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050.25万元、-205,345.27万元、-228,938.22万元和-98,955.63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大,且不断增加,主要系报告期覆盖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前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82.79万元、195,789.60万元、343,424.77万元和78,306.45万元。2015年、2016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大,主要系2015年5月和2016年4月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及借入长期借款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本性支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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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随着前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推进,以及如果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公司将继续开展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并将投资于320MW光伏发电项目和600MW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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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2016年11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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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董事会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前对募投项目的投入合计金额为1,542.44万元,主要包括光伏电站类项目签署土地承包合同支付的首期承包费用、土地测绘费用、各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环评费用及围栏费用等。该等支出为光伏电站类项目开发阶段及可行性论证阶段的各项合理及必要支出。
该部分先行投入所涉及的项目全部为320MW光伏发电项目,在计算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时,公司已将先期投入部分自投资总额中予以扣除。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4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33,000.00万元,差额部分7,000万元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解决,上述先期投入即包含在该部分差额中。
二、前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关系
2015年5月,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8亿元,用于2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和8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16年4月,公司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8亿元,用于300MW光伏发电项目和智慧分布式能源管理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建设。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320MW光伏发电项目和600MW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三次募投项目之间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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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发展战略角度,前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同一发展战略下的具体举措,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从项目实施及运作角度,各项目相互独立,不存在重复建设。具体分析如下:
1、本次拟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是在前两次募投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业务规模,是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具体举措
本次募投项目中320MW光伏发电项目与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2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8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300MW光伏发电项目均为光伏电站类项目,项目运作模式相同,即利用募集资金建设并运营光伏电站,通过在电站寿命周期内收取电费实现经济效益。光伏发电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属于公司“智能、节能、新能源”三大业务板块中新能源业务部分。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是““成为智慧分布式能源、能效管理领域最大的互联运营和服务商”,实现该业务目标的基础即为拥有一定数量的权益光伏电站。通过前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投资建成光伏电站1,118MW,初步实现了在光伏发电领域的战略布局。不考虑其他电站建成完工情况,通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3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公司光伏电站容量将进一步提升到1,438MW,光伏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帮助公司更快地实现业务发展目标。
2、本次拟建设的高效太阳能电池系组件项目是公司在光伏产业链条的战略延伸,是提升公司光伏业务板块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本次拟建设的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系制造类项目,通过建设高效电池及组件生产线,为公司带来相关高效电池及组件产能。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是光伏电站的重要组成部件,其转换效率、质量及价格直接影响到光伏电站造价及未来经济效益的实现。随着国家电价补贴的持续下调,光伏组件发电效率的提升将成为光伏电站独立面向市场,实现平价上网的重要技术手段。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为公司电站建设供应稳定、可靠的高效电池组件,降低高效电池组件价格波动对公司电站项目建设带来的风险,并最终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及技术的提升提高了公司在光伏发电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3、公司通过前次募投项目中电站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资源及项目经验,保障了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通过前两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在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资源及项目经验。在电站建设方面,公司建立了专业的光伏电站建设团队,与行业内知名的组件供应商、EPC建设方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建设成本控制及质量控制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电站管理方面,公司已建立了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的光伏电站运维体系,配合公司研发的智慧光伏云平台,实现了较高的运行控制技术水平,确保电站安全运行,最大程度提高光伏电站的运营效率。
4、本次拟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中光伏电站项目为相互独立的项目
本次拟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中光伏电站项目为相互独立的项目,不存在重复建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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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前次募投项目还未建设完毕又进行下一次融资的合理性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5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157,826.96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176,044.86万元的89.65%。公司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202,737.49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275,628.86万元的73.55%。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预计使用进度,完成了前两次募投项目的大部分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等指定用途,预计将在较短时间内使用完毕。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等政策文件,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二十年。当前,国家在鼓励光伏产业持续、良性发展的同时,也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下调财政补贴力度。光伏电站项目在取得备案后,尽快建设、及时并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财政补贴下调的风险,保障公司未来二十年的长期收益。如果等待前次光伏电站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再进行融资,可能会导致公司现有光伏电站资源流失,财政补贴力度进一步下降,进而影响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此外,前两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电站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电站均为独立项目,前两次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影响本次光伏电站项目的实施。
近年来,在国家光伏产业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大力支持下,我国光伏发电 行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在未来可预见的几年内仍将处于高速增长期。随着国家 产业政策持续支持、光伏发电效率继续提升,行业新进入者不断涌入,光伏行业的竞争将日趋激烈,为抢占市场先机,争夺优势资源,同行业公司纷纷加快了对光伏电站的投资进度。
为响应国家能源改革的号召,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和自身优势,将光伏发电作为新能源业务的突破点,并提出“成为东部最大的光伏电站运营商”的发展目标。本次融资继续投资光伏电站项目,保证光伏电站及时投建,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实现公司光伏电站项目的规模效应,降低光伏电站项目的单位运营成本。本次融资投资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成为东部最大的光伏电站运营商。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背景
(一)行业背景
1、光伏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随着全球经济总量和规模日益增大,全球面临的能源资源瓶颈和生态失衡日趋严重。在世界能源消费剧增,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资源消耗迅速,生态环境恶化,社会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的背景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新能源已是各国关注的焦点,未来新能源替代传统石化能源消费也将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据欧洲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预测,至2050年,太阳能光伏发电将占全球发电量的25%,成为全球最为重要的能源资源之一。我国在享受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在承受能源危机及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我国的常规能源储备有限,石油储备量仅占全球储备总量的2%,人均煤炭储备和天然气储备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据英国石油公司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预测,我国煤炭、石油及天然气资源分别在33年、10年及29年内消耗殆尽,届时将面临严峻的资源危机。同时,过度消耗化石能源引发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雾霾等灾难性天气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我国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提出了2020年较2005年减排45%-50%的目标,保证经济平稳增长的前提下减排压力较大,发展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成为了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从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耗结构来看,清洁能源占全部能源比例较低,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15年我国光伏能源发电量占比不足1%,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2、技术进步推动行业竞争力提升
以技术进步推动成本下降是光伏行业发展的内源性动力。工信部在《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至2015年,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到0.8元/千瓦时,光伏发电具有一定经济竞争力。到2020年,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到0.6元/千瓦时,将在主要电力市场实现有效竞争。近年来,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从硅材料、电池、组件到系统的优化创新,光伏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技术水平均有较大提升,推动光伏度电成本的持续下降。随着光伏发电成本逐步接近常规电力的上网电价,光伏发电将成为一种具有成本竞争力的、可靠的和可持续性的电力来源。
(二)政策背景
光伏发电是具有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新能源产业,自国家能源局 2014 年 9 月 4 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重要文件至今,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2015 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后续文件,明确了国家将在十二五末期至十三五全程力推光伏应用。
国家在鼓励光伏产业持续、良性发展的同时,也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下调财政补贴力度,采用以竞标配置项目的方式倒逼行业提高光伏发电效率,降低光伏发电成本。2015年6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提出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推广高效光伏组件,符合计划要求的多晶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5.5%,单晶组件不低于16%,对应多晶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16.5%以上,单晶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17%以上。配套“领跑者”计划,国家能源局每年还分配专门建设指标用于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扩大先进技术产品市场规模,加速淘汰技术落后产品,进一步引导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近年来,我国光伏行业重要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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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经营背景
“智能、节能、新能源”是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成为东部分布式能源、能效管理领域最大的互联运营和服务商”是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在上述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公司形成了三大主营业务板块:①新能源板块:包括光伏电站的开发及运营、运维,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其他光伏产品的销售。②智能板块:包括智能电表、用电信息管理终端、售电终端及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四表合一系统解决方案、海外远程售电终端、智能表系统方案、能源采集系列终端、微功率无线模块、交互终端、智能营业厅、大客户集成主站,为客户提供包括基于云服务的能效管理及电力需求侧管理业务、一站式综合能效服务,以及储能及微电网等智能电力服务。③节能板块:包括能效采集终端及能效管理系统平台的研发、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及综合节能服务,LED节能照明系统的开发与应用等。公司各业务之间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在管理、技术、渠道方面产生一定的协同效应。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响应国家政策,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需要
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形成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为主的能源供给体系,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生活用能条件显著改善。尽管我国能源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面临着能源需求压力巨大、传统能源供给制约较多、化石能源消费对生态环境损害严重、能源技术水平总体落后等挑战。2014年6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研究我国能源安全问题讲话中指出,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必须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能源问题的重要根源在于不合理的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推动能源生产及消费革命,就是要建立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新兴的绿色能源中,太阳能作为一种重要的可再生资源,具有资源分布广、开发潜力大、环境影响小、可持续利用等特点,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障能源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首选清洁能源之一。一座MW级光伏电站年发电量可达180万度,在25年寿命期内总产出约4,500万度电,累计可节约标准煤17,794吨,减排二氧化碳46,264吨。本次募投项目将合计建设320MW的光伏电站,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将建设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转换为电力能源,减少用户对传统能源的消耗和依赖,是国家政策所鼓励的分布式清洁能源。项目的建设有着显著示范效应,能够有力促进光伏电站的应用及技术推广,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扩大公司光伏业务规模,满足国内持续增长的光伏发电市场需求
受益于国家对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明确,以及光伏电站运营商业模式的成熟,光伏发电已成为发展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首选方案。近年来,从国务院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以及国家电网等多个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对光伏发电产业予以扶持。2013年至2015年我国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12.92GW、10.60GW及15.13GW。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中确定了2016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10GW的目标。
为响应国家能源改革的号召,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和公司自身优势,将光伏发电作为新能源业务的突破点,并提出“成为东部最大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商”的发展目标。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权益装机容量将得到进一步增加,并具备了高效电池及组件的生产能力,全面提升了公司在光伏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3、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高公司在光伏行业综合竞争力的需要
降低光伏发电对补贴的依赖,提高光伏电站独立面向市场,实现平价上网是近期政策导向的重点,电价补贴持续下调是较为明确的趋势。近年来,在生产技术革新的推动下,光伏组件价格的成本大幅下降,部分对冲了电价补贴下调对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率的影响。2016年9月,Solarzoom的光伏组件组合价格指数已经跌至71.82(2014 年4 月为基准指数100),光伏组件占电站建设成本的比重已经较低,组件价格继续下降对电站项目收益提升的边际效益将会递减,依赖组件价格下降以应对补贴持续下滑将难以为继,通过技术进步提升电站发电效率成为推动行业继续健康发展的新动力。从行业技术路线看,电池及组件的高效化是提升电站发电效率的突破点,高效电池及组件因此将成为本次产业升级的核心推动力。2015年6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多晶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16.5%以上,单晶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17%以上,通过对项目使用组件的转化效率设置较高的门槛,鼓励厂商技术升级。
现阶段,我国光伏电池片产能位居世界首位,供应稳定,但较多的产能为中低端产品,符合高效电站运营要求的电池产能存在不足,无法满足行业升级思路下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求。高效电池的供需缺口将助推掌握相关技术并拥有优质产能的企业占据产业升级的先机,成为光伏领域的“领跑者”。目前,公司凭借对行业的敏锐洞察力,抓住产业快速发展的契机,已在东部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占据了一定的先入优势。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拟通过技术优势换取市场空间及宝贵的发展时间。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为公司电站建设供应稳定、可靠的高效电池组件,公司在光伏电站运营效率方面将处于行业领先的地位。高效电池产能保障了公司在竞标电站资源时的灵活性,提升了新能源业务板块的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光伏电站业务商业模式已成熟,具备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的各项条件
作为国内较早投资光伏电站的上市公司之一,公司在光伏电站集成及运营方面具有长期而深厚的积累,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的商业模式趋于成熟。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建成并网电站规模约1,118MW,在光伏电站资源获取、审批开发、建设并网及运营管控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配合智慧光伏云平台,公司已初步建成了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的光伏电站运维体系,有效提高光伏电站的运行控制技术水平,确保电站安全运行,最大程度提高光伏电站管理和运维效率项目开发、建设及并网速度获得全面提升。公司坚持以项目储备带动业务增长,凭借“林洋”品牌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公司陆续签署了多个光伏电站战略合作协议或投资协议,为进一步拓展光伏发电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屋顶和地面资源。
综上所述,公司在技术实力、人力储备、运营经验及商业模式等各方面均具备了进一步扩大光伏发电业务规模的基本条件。
2、N型高效电池技术成熟,公司已掌握高效电池生产的核心技术
现阶段,国内光伏电站大量采用的太阳能电池为技术相对成熟的晶硅太阳能电池,晶硅太阳能电池中,单晶电池较多,晶硅电池在电学性质、转换效率、衰减率等各方面优势明显,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根据技术路线的不同,单晶电池分为P型和N型。其中,N型单晶电池在光电转换效率、温度系数、光衰减系数、弱光响应等方面较P型单晶电池具有优势,具备更高的效率提升空间和潜力,且随着PERL、PERT等电池新技术的引入,N型单晶电池的效率优势愈加显著,制造工艺更加成熟。随着市场对效率和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N型单晶电池市场空间广阔,据2014版的国际光伏技术路线图(ITRPV)预测,N型单晶电池占单晶电池的份额将从2014年的18%左右提高至2020年的50%左右。N型单晶电池蕴含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和产值潜能,面对未来高效电池需求的快速增长,掌握核心技术及产能的高效电池及组件生产企业将成为本次产业升级的受益者。相比行业内其他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企业,公司现阶段未配备传统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可以更为快速、灵活的参与到本次产业升级过程中。
公司在技术储备、团队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具备了实施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的可行性。公司已建立了一只由行业专家领军,配备多名博士研发人员的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团队,掌握了N型单晶双面太阳能电池产业化的核心技术。同时,通过多年的精密仪器仪表及光伏组件生产经验,公司建立了科学的生产管理流程、制造体系及质量标准,加速研发成果的产业化推进。公司针对本次募集资金设立了高效电池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具备多年的光伏行业制造及管理经验,对光伏行业的发展具有独特见解。
综上,公司已具备实施本项目的各项必要条件。
六、320MW光伏发电项目
(一)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1、本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项目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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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土地承包期限及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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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协议约定:租赁期届满后,租赁期案10年期自然续展。
3、项目房屋租赁期限及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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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择非全资子公司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持股70%的非全资子公司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作为实施主体建设开发永瑞濉溪县刘桥镇周口村姜洼20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永瑞濉溪县刘桥镇周口村谷东20MW农光互补项目。
(下转2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