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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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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云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月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7-021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在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制度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祁永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用张功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张功新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张功新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张功新先生本人同意,张功新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资质和能力。张功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个人简历:

张功新,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江西丰城人,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华南理工大学结构工程专业博士,长江商学院EMBA毕业。曾任广州市永基隆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广州市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环境生态岩土工程研究所所长、广州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国内市场部副经理兼北方分公司经理、中交四航局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功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7-022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0月17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在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波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制度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7-025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因此,公司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日期: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本该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本国家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作出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和谨慎的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议政策变更。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7-026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祁永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用张功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届满之日止。

张功新,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江西丰城人,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华南理工大学结构工程专业博士,长江商学院EMBA毕业。曾任广州市永基隆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广州市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环境生态岩土工程研究所所长、广州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国内市场部副经理兼北方分公司经理、中交四航局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张功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7-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