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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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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祝昌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柴竹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收到了菏泽市牡丹区环境保护局发出的《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PPP项目》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确定公司为该项目的成交人。并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PPP项目合同和拟设立PPP项目公司的议案》,截止本公告日,该项目公司已设立完成,并签订了PPP项目合同及相关施工合同,正处于施工前准备阶段。

(2)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止本公告日,该项目已处于施工状态中。

(3)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资金正在缴款过程中。

(4)2017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长沙吉佳城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日,股权转让协议已完成签订,相关移交事项还在办理中。

(5)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累计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7000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祝昌人

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5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下午14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7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会主席祝昌人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6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于2017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4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定期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国太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对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公司代码:603388 公司简称:元成股份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