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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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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业绩比较基准=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1.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6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持有的项目公司物业万科前海企业公馆在2017年三季度完成总收入4242 万元。其中公馆租赁收入占总收入的96%,会议中心等其他收入合计占4%。

2017年三季度,宏观经济延续前期微幅回落走势,工业数据略低于预期,投资方面也有所回落,地产销售和投资有一定趋缓迹象,消费维持相对稳定,整体下行速率较慢。工业产品价格方面仍有一定波动,处于高位震荡阶段,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受“供给侧”改革影响供给端严格受限的行业产品价格仍有继续维持高位的可能,环保压力也逐步显现,未来进一步冲高可能性较低,但整体工业品价格回落速度预计相对缓慢。金融数据方面,M2仍然延续回落趋势,“去杠杆”政策成效显现,考虑政府融资和其他口径的实际融资后,广义社会融资和广义信用的同比增速也呈缓慢回落走势,但绝对水平仍明显高于M2增速,以此来判断表外信贷和融资对经济仍有一定程度的支撑作用。需求来看,房地产和基建仍是主要构成部分,其中基建的作用逐步加强,房地产随着销量的放缓未来有一定走弱可能,实体经济的其他部门处于有限扩张阶段,并未有大规模投资增长趋势出现,年初以来的出口走强是今年增量贡献的主力部分,海外需求回暖对国内经济支撑作用仍在增强。

三季度资本市场表现稳定,权益市场方面,随着工业品价格波动周期行业股价大起大落,贡献了较大的波动率,上证50及沪深300指数表现稳健上行,金融及家电等大盘股上行过程中有所震荡,食品饮料等行业稳定上行,中小盘延续前期的反弹走势。债券市场波澜不惊,宏观经济短周期反弹高点已现,月度数据已有疲弱迹象,基本面向有利于债市的方向发展,但央行相对偏紧的货币政策以及银行较低水平的超储率使资金面处于大幅波动阶段,银行间体系内流动资金不足,市场新增配置需求缓慢,整体收益率曲线处于高位震荡阶段,大幅上行的概率较低,但下行窗口尚未开启。

本基金以追求稳定收益为主要投资策略,控制基金净值回撤幅度。在操作上,保持稳健的中短久期债券资产配置,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要方向,在严格控制整体仓位的前提下,适时参与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同时,积极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网下申购获取增强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7 年9月30 日,基金净值为102.687 元,较期初上涨0.8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15华泰G1发行主体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收到2016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6号),由于未按照《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

2017年1月18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3号),存在利用同名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问题。同日,华泰证券控股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4号),存在对标的资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核查不充分的问题。决定书责令公司改正。

上述处罚事项可能会给公司业务开展等带来一定影响,但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注:其他为物业收益权投资。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6.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注: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6.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7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1) 本基金自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1日止期间公开发售,于2015年7月6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2)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2,700.27份,2015年9月18日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为100,027份。

(3)本基金基石投资人前海金控在募集期间认购本基金份额300,040,500.13份,2015年9月18日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为3,000,405份。

(4)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