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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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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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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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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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1个月和后1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6年11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11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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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24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银行间债券交易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季度经济数据基本延续2季度的走势,并未出现较明显的回落,工业品价格回升,推动PPI走高。货币政策仍维持中性,金融去杠杆仍在进行,非银体系资金面明显偏紧,资金利率较高。海外经济数据仍处于复苏态势,美联储12月加息预期回升。受大宗商品价格回升和资金面偏紧影响,债券收益率先下后上,3季度10年期国债、10年期国开债、5年期AAA中票、5年期AA中票、1年AAA短融分别上行4BP、下行1BP、上行13BP、下行13BP和上行12BP至3.61%、4.19%、4.72%、5.23%和4.53%。
组合仍主要以同业存单和中短久期信用债作为主要的投资品种,以获取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目标,并参与一定比例的利率债投资。
展望4季度基本面,经济增长动能仍在,但受资金约束、地产长效机制推动,经济数据未来仍面临一定幅度的回落压力。CPI数据近期略超预期,但由于基数原因预计年内通胀压力较小;PPI在需求走弱的背景下将呈现出回落的趋势,对工业企业利润的增长形成一定压制,考虑到冬季环保限产和供给侧改革因素,预计环比回落幅度不会太大。
海外方面,美联储缩表和加息临近,欧洲央行利率决议仍保持谨慎基调,计划在“必要时”维持QE计划至今年12月份以后,全球发达经济体的货币政策以收紧为主。
资金面上,超储率偏低的背景下,未来资金面走势很大程度上仍由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决定。在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态度下,央行预计将继续削峰填谷保持流动性的不松不紧,但非银体系的资金面仍可能阶段性偏紧。
政策面上,未来预计央行货币政策继续维持中性态度,若4季度经济数据出现持续下行,边际上可能会略有宽松,但趋势性宽松出现的可能性不大。监管方面,4季度出台去金融杠杆政策的可能性较大,重点可能在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的标准规制,强化实质性和穿透式监管,不过在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考虑下,未来监管政策的出台方式将更加温和,同时随着政策出台的速度减缓,监管对市场的冲击将更趋弱化。9月下旬的远期定向降准政策目的是支持实体经济,并不意味“全面宽松周期”开启,更多是结构性调整。但也意味着货币政策不再更加从紧。
利率债在当前位置具有配置价值,顶部相对明确,但经济韧性强、海外收紧背景下大幅宽松难现等因素使趋势性下行机会还需等待。先行数据显示基本面开始回落,叠加严格的金融监管政策,表外融资收缩将增加经济下行压力,未来基本面变化需要关注。信用债由于信用利差反应并不充分,低等级信用债仍面临信用利差走扩风险,维持择优选择中高等级配置的观点。
操作计划上,组合仍将主要以同业存单和中短久期信用债为主要的投资品种,获取持有期的票息收入,并适当参与利率债和可转债的交易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3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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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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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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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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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投资。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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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仅能在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封闭运作。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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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