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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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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1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24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银行间债券交易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3季度债市收益率整体呈现高位震荡走势,监管协调政策落地后,基本面重回市场视野,周期品价格和资金利率成为债市的主要影响因素。7月和8月份核心通胀依然高位,周期品价格在持续去产能推动下卷土重来,即使9月周期品期货价格进入调整,基本面有回落趋势,但市场受到季末资金面收紧影响,收益率仍然维持高位盘整。利率债供给较2季度有所放量,主要来自特别国债到期续发和地方政府债发行。信用债供给放量,需求有所好转。截至9月30日,10年期国债和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分别为3.61%和4.19%,分别较6月末上行4.5BP和下行1BP。3年AAA中票和5年期AA+企业债收益率分别为4.60%和4.97%,较6月末分别上行15BP和0BP。

权益方面,3季度市场投资风格有些变化,上半年绩优蓝筹股、白马龙头股表现亮丽,3季度绩优蓝筹股出现了一定程度调整,而周期和部分成长股得到投资者关注。3季度沪深300、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分别上涨4.6%、8.9%和2.7%。

3季度组合操作上仍以1-3年AA、AA+信用债为主,享受持有期收益。择机参与了利率债的波段交易机会。权益方面保持灵活仓位,结构上仍以业绩增长较确定的个股为主要投资标的,3季度末增加了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和光伏等相关板块的配置。

展望后市,新一轮财政整顿以及加强金融监管成为常态,基本面拐点基本确认,但下行幅度有限。投资方面来看,受资金约束可能影响基建增速;房地产长效机制出台,地方调控政策加码,销售将会持续走弱、低库存和土地购置面积回升的背景下预计地产投资仍维持一定韧性,较为平稳;制造业小幅回稳,预计需求端平稳走弱,调整幅度不会太大。CPI数据超预期,但由于基数原因预计年内通胀压力较小;PPI在需求走弱的背景下将呈现出回落的趋势,考虑到冬季环保限产和供给侧改革因素,预计环比回落幅度不会太大。受此影响四季度工业企业利润增速会有所回落,但回落幅度也相对有限。往四季度看,需要等待需求的连续走弱来证伪供给侧的涨价逻辑。

海外基本面看,美联储9月议息会议表态偏鹰,“缩表”于10月启动略超市场预期,12月加息概率上升,带动美债收益率和美元走高。欧洲央行利率决议仍保持谨慎基调,计划在“必要时”维持QE计划至今年12月份以后,年底或边际收紧。海外货币政策收紧趋势较明显,美国缩表欧洲宽松退出,将一定程度上制约国内货币政策放松空间。

政策面上,预计未来央行货币政策继续维持中性态度,金融监管常态化,重点可能在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的标准,强化实质性和穿透式监管。9月下旬的远期定向降准政策目的是支持实体经济,并不意味“全面宽松周期”开启,货币政策也不会更加从紧。资金面上,超储率偏低的背景下,未来资金面走势很大程度上仍由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决定,央行预计将继续削峰填谷保持流动性的不松不紧。总体看,去杠杆进程中趋势性机会仍未出现,未来短端利率预计将继续震荡。

展望后市,在货币政策中性及基本面确认回落之前收益率预计将维持高位震荡。利率债在当前位置具有配置价值,顶部相对明确,但经济韧性强、海外复苏政策收紧背景下收益率趋势性下行机会还需等待。信用债由于信用利差反应并不充分,低等级信用债仍面临信用利差走扩风险,维持择优选择中高等级配置的观点。操作上久期可以适度拉长,等待信用利差走扩的机会。权益方面,仓位保持灵活,结构上继续看好消费升级及大消费板块估值切换的机会,同时,关注5G、新能源汽车以及光伏等产业趋势明确的行业及个股投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3季度,景颐双利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1%;

2017年3季度,景颐双利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