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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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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商稳健双利债券A

华商稳健双利债券B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8月9日。

②根据《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可转换债券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7月以来,债市陷入多空对峙状态,10年期国债收益率波动幅度较小,而1年期国债收益率则有所回落,使得前期平坦化的收益率曲线逐渐恢复正常。央行始终维持资金面不紧不松的局面,缴税缴准曾短暂冲击流动性,但随后央行大规模投放资金保证了流动性的平稳,中旬金融会议定调强监管、防风险,政策推进较为温和,加上经济短期走平和海外美元走弱,市场情绪短期平稳,多空因素的冲击均有所缓和,债市进入横盘震荡状态。

8月债市继续呈弱势格局,全月10年期国债和国开债收益率分别上行2bp和7bp。债市整体震荡下跌,主要受到央行持续净回笼导致资金面偏紧、大宗价格上涨影响。从海外来看,外部环境相对改善,美元走弱,美债收益率下行,人民币持续升值改善资金外流状况,债券市场的主要矛盾仍在政策层面和资金面。从政策面来看节奏依旧,2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随着去杠杆深化和金融回归为实体服务,M2增速偏低可能成为新常态,未来政策仍将中性适度。从资金面来看,8月资金面并未出现市场预期的宽松景象,主要由于央行公开市场净回笼、财政存款超预期增加导致超储率偏低的影响。

9月的债市国债收益率短升长降,而政策性金融债的收益率普遍下行。货币政策方面,央行继续维持资金面的紧平衡,流动性宽松程度不及一季度以及二季度末。9月在环保推进力度不减的环境下,经济数据全面回落。美联储宣布10月开启缩表对国内的汇率以及债市的影响较弱。在当前时点下,央行货币政策态度仍然是决定债市未来走势的关键,央行在货币政策上依然维持稳健中性的节奏,市场趋势性行情可能仍需等待。

股票方面,大盘指数小幅震荡略有上行,三季度沪深300上涨4.6%,周期股表现依然较好,其中有色走势较为亮眼,中信风格指数的周期指数上涨7.9%,在五类风格指数中居首,有色、钢铁、煤炭分别上涨25.6%、17.4%、15.7%,而体现防御性的稳定风格指数涨幅垫底,仅上涨0.7%,中信指数中涨幅倒数前三分别是传媒、纺织服装和公用事业。未来股市风格仍将维持结构性行情。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9月30日,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503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564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22%,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0.63%,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5.59个百分点;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净值为1.465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519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16%,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0.63%,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5.53个百分点。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8只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华泽钴镍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26号,于2016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16033号-16036号、16038号-16047号、16054号),指出公司存在关联担保未进行审议和披露等问题,要求公司限期整改,并对相关人员立案调查。于2017年4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王涛、王应虎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17]6号),于2017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17]80号),于2017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12号),指出公司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无效票据入账的虚假记载情况,未及时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借款情况,并禁止相关人员进入市场。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报告期内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制定报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