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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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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注: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基金转型而来。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2月18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78号)及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4月30日发布的《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2015年5月14日发布的《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暨转型后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自2015年5月14日起《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其投资目标、理念、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更名为“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后的《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5月14日生效。

②根据《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新趋势方向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权证、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3季度,两个方向表现持续强于市场,一是以钢铁为代表的周期板块,另一方面是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链;三季度中后期,随着市场风险偏好进一步的提升,以生物药,半导体芯片,互联网金融等新兴方向也开始有较好的表现。三季度周期股良好的表现主要由于供需两方面都有超出预期的现象,一方面需求侧由于经济韧性持续超出年初大家悲观预期,另一方面供给随着供给侧改革、环保督查以及自然供给出清的进行,部分周期行业开始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如钢铁、造纸、部分化工子行业,并且许多周期企业在中期报告以及预期的三季度报告出现大幅盈利改善的情况,因此三季度周期板块出现了较大的涨幅。新能源汽车方面,三季度伴随着上游龙头企业的业绩持续超出预期,并且政策面不断有友好的信号出现,板块整体有较好的表现,尤其是业绩弹性较大的上游板块,出现了较大的涨幅。随着市场整体风险偏好的回升,三季度中后期,部分新兴方向如生物药、半导体等也有不错的表现。总体来看,三季度市场整体走势较强,风险偏好逐渐回升,市场机会较上半年有所发散,但我们认为,在目前的经济和监管条件下,这种市场风格很难持续,在四季度市场风格可能有较大的变化。从本基金表现来看,本季度继续保持相对均衡仓位,由于周期和新能源的配置上较少,本季度上半期表现较差,随着后期持仓较多的生物药及半导体的表现,本季度业绩基本与业绩基准持平。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298元,份额累计净值为2.298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08%,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3.08%,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00个百分点。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受股价上涨因素影响,本基金持有沃森生物的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超10%,属被动超标。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阳煤化工于2017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指出公司主要存在:公司未及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且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公司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情况两方面问题,对公司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九州通公司原高管刘素芳于2017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督局《关于对刘素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20号),指出刘素芳时任九州通副总经理,减持股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刘素芳已于2017年6月27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设立的文件;

2、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3、《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报告期内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