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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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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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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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5月6日至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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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6日生效,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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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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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证监会2011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持续完善了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制度和流程覆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同时,公司投资交易业务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交易行为监控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交易室、投资部、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基金与公司旗下所有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采集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了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0的T分布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T日、T+3日和T+5日不同循环期内,不管是买入或是卖出,公司各组合间买卖价差不显著,表明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各基金进行了公平对待,不存在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经济基本面呈现稳中回落的态势,一方面产出增速有所下降,七月工业增加值从六月的7.6%回落至6.4%,八月继续回落至6%;另一方面需求端也开始显现出疲态,出口、投资及消费皆有所下滑,七、八月份公布的数据都大幅低于预期。但是,我们也看到棚改货币化支持下房地产投资对经济仍有支撑,同时信贷需求依然较好,经济仍显示出较强的韧性。政策方面,三季度货币政策继续保持中性稳健,9月30日央行宣布明年初针对满足普惠金融标准的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只是对原有定向降准政策的拓展和优化,依然保持中性态度。整个三季度央行主要通过公开市场“削峰填谷”式的操作来维持银行体系资金面的总体平稳,虽然非银体系仍时而出现结构性紧张,但资金利率的波动区间已较上半年有所收敛。而金融监管仍在稳步推进,《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政策陆续出台,继续加强对同业资金链条的管控,不过监管的协调性好于上半年。总体看三季度经济“不好不坏”,政策“不紧不松”,因此债券市场走势也是颇为纠结。长端利率如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始终在(3.55%,3.7%)的区间窄幅波动,而短端利率则先下后上,八月中下旬受资金面影响短端利率大幅抬升,整体收益率曲线由陡变平。
本基金在三季度适度减少了杠杆比率,增加了利率债的仓位。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6%。
4.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四季度经济仍有一定的回落压力,供给侧改革和环保限产对于中上游行业的产出有所影响,而需求层面也呈现边际回落迹象。棚改高峰褪去后房地产销售特别是三四线地产销售或迎来拐点,地产企业融资受限、销售回款率下降制约新开工和拿地,地产投资或边际下滑,但考虑库存较低预计下滑的幅度不会过快。基建受制于财政赤字,资金来源不足,四季度仍有持续的下行压力。而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出口下滑以及房地产后周期消费的回落,都可能在四季度延续。总体看经济小周期回落已基本确定。通胀方面,四季度工业品价格上涨幅度或不及三季度,甚至有下跌可能,PPI较难维持高增速,而 CPI的波动仍主要受食品价格的影响,可能有所抬升但年内压力可控。因此从经济基本面的角度看四季度对债券市场相对有利,不过监管和货币政策并未转向,仍对债市形成制约。十九大后各项监管政策有落地的可能,金融去杠杆的进程仍在继续。同时九月美联储如期缩表,十二月加息概率增大,九月加拿大央行超预期加息,四季度外围货币政策有同时收紧的可能。好在今年以来人民币累计升值较多、中美利差高位,我国货币政策不一定跟随外围收紧但也难以明显放松。因此总体看四季度利率可能依旧维持震荡,利率债操作空间有限,关注经济和政策的预期差,把握风险释放后产生的交易性机会。
下一季度,本基金将主要致力于获得低风险的稳定收益,配置以同业存单为主,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更高的配置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适度仓位参与利率债交易。
4.7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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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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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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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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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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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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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从2003年8月开始,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55只公募基金。截至2017年9月30日,海富通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超过500亿元人民币。
2004年末开始,海富通及子公司为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多个海内外投资组合担任投资咨询顾问,截至2017年9月30日,投资咨询及海外业务规模超过40亿元人民币。
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截至2017年9月30日,海富通为近80家企业超过368亿元的企业年金基金担任了投资管理人。作为首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海富通管理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超过403亿元。2010年12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2011年12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资格,能够在香港筹集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2012年2月,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已募集发行了首只RQFII产品。2012年9月,中国保监会公告确认海富通基金为首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之一。2014年8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公司正式开业,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服务。2016年12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
2016年3月,国内权威财经媒体《中国证券报》授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金牛基金公司”。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二)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六)报告期内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