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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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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2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

注1: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二)投资范围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注2:2017年8月1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增补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基金经理的公告》,增聘张露女士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与基金经理李欣先生共同管理本基金。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是指公司作出决定后公告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1次,为旗下组合被动跟踪标的指数需要,与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7年前三季度,A股市场整体呈现震荡行情,年初首先走出一波春节行情,之后呈现出高位震荡,二季度在金融监管趋严背景下,市场参与者风险偏好明显下降,市场出现了一波明显的调整,之后出现了小幅反弹,行业分化持续加剧,三季度风险偏好小幅上升,周期行业盈利能力的提升,使得周期行业获得较好的收益。年初至今不少板块均有所表现,确定性成长和估值合理的白马龙头,在抱团效应和深港通北上资金推动下家电和食品饮料涨幅领先,低估值低仓位的大金融板块在保险和国有大行拉动下反弹取得正收益,受益于供给侧改革带来的价格提升,周期行业盈利向上,如钢铁、电解铝等均取得了显著的正收益;而创业板由于估值偏高、前期大量并购带来业绩不确定增大、减持新规等原因,估值受到了明显的压缩,但部分优质成长已经实现了循环底部抬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组合跟踪误差、组合偏离度的基础上,利用嘉实基本面研究成果和自下而上个股精选策略,在控制指数跟踪误差的同时增强基金阿尔法收益,力争超越标的指数收益率。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76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9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4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1支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2017年5月24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拟决定:责令中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5,849.78元,并处人民币308,279,248.90元罚款。

根据2016年11月28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公告》,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8,653,000元,并处以85,959,000元罚款。2017年5月24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证监会拟决定:责令海通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09,653.15 元,并处 罚款 2,548,265.75 元。

本基金投资于 “中信证券( 600030)”、“海通证券( 600837)”的决策程序说明: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以沪深300作为基金投资组合的标的指数,结合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及指数化管理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本基金投资于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股票的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八名证券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指数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积极投资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核准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报告期内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的各项原稿。

9.2 存放地点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询: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00-17:3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jsfund.cn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