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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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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秀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巧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89,267,057.76元,增加414.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3,755.75万元。

2.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8,581,064.33元,增加90.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客户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量增加。

3.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340,816.89元,增加39.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194.76万元。

4.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631,667.91元,减少53.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待抵扣的税金减少。

5.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4,958,022.18元,增加2,066.43%,主要原因是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较上年同期增加。

6.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4,477,581.30元,减少78.75%,主要原因是2017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大,货源紧张,由原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变更为电汇支付。

7.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69,973.88元,增加59.2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结算方式是款到发货的客户业务量增加。

8.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816,026.51元,减少46.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期末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较年初减少所致。

9.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19,302.91元,增加48.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研发大楼招投标,公司收取了建筑商招投标保证金。

10.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1,000,000.00元,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公司于2017年7月4日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期限为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时间为2017年07月04日—2020年07月03日)。

11. 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589,518.87元,增加32.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环保家居装饰材料产供销服务系统开发项目、企业品牌培育项目、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项目等专项补贴。

12. 股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6,680,000.00元,增加33.3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6,680,000.00股。

13.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90,654,558.00元,增加220.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1.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522,335.40元,上升39.35%,主要原因是从2016年5月开始,营业税金及附加包含了原来在管理费用中列示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及水利资金等税费项目。

2.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819,178.18元,下降223.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减少所致。

3.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107.08元,下降44.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用闲置资金做7天通知存款的金额减少。

4. 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690,366.12元,下降32.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减少。

5.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00,506.04元,上升251.2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转让净收益增加。

6. 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92,455.37元,下降43.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产品质量赔偿金额减少。

7.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17,993.95元,上升98.9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转让净损失增加。

8. 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997,004.30元,下降31.9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1. 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67,090.38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母公司收到2016年汇算清缴所得税退税。

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91,852.13元,增加45.6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研发大楼招投标,公司收取建筑商招投标保证金。

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725.00元,减少41.1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做7天通知存款的金额减少。

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79,060.00元,增加799.7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处置固定资产金额增加。

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600,000.00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到政府补贴资产相关部分增加。

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003,408.98元,增加85.4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较上年同期增加。

7.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37,557,464.00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所致。

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723,704.98元,增加33.6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偿还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458,980.88元,增加115.7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上市发行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1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40,285.76元,减少451.1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外汇汇率波动大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启超

日期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制定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资金(不包括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曾艳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长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7年1-9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668万股新股。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59.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26.064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33.4558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8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63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来源及额度

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购买的投资品种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公司财务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2、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4、我们一致同意: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安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不包括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购置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三)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以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时仍会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公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是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额度内,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及合规性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曾艳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曾艳华女士,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于2014年9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十七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自2011年7月至今在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任职。

除通过佛山市粤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佛山市粤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10000股股份、5000股股份外,曾艳华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

联系电话:0757-82560399

传真号码:0757-82561955

电子邮箱:sucurities@tianantech.com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3725 公司简称:天安新材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