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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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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金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65.0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收到东莞凯欣原股东业绩补偿款冲减2016年确认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6.06%,主要原因为将江西艾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及锂离子电池材料销售增长,且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客户以票据结算为主。

4、应收账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2.07%,主要原因为将江西艾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及销售收入的增长带来的应收账款的增长。

5、预付款项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07.99%,主要原因为将江西艾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及预付采购款增加。

6、其他应收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99.44%,主要原因为公司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

7、存货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9.54%,主要原因为将江西艾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及满足销售增长需要进行生产备货。

8、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67.58%,主要原因为将江西艾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及九江天祺、宁德凯欣待抵扣税金增加。

9、固定资产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39.92%,主要原因为将江西艾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及子公司在建工程结转。

10、在建工程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3.06%,主要原因为将江西艾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及九江天赐的投资建设增加。11、工程物资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14.96%,主要原因为将江西艾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及工程建设增加导致工程物资储存增加。

12、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37.65%,主要原因为宁德凯欣租金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1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693.29%,主要原因为将江西艾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及九江天赐预付固定资产、购买土地款。

14、短期借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23.76%,主要原因为未到期的银行贷款及票据贴现增加。

15、应付票据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4.22%,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增长,开出票据增加。

16、应付账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9.70%,主要原因为产量增加,导致采购原辅料增加。

17、应付利息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96.48%,主要原因为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增加。

18、应付股利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59.41%,主要原因为增加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2016年度应发现金分红款。

19、其他应付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70.80%,主要原因为将江西艾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及支付东莞凯欣剩余收购款。

20、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825.64%,主要原因为九江天赐新增一年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

21、长期应付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00%,主要原因为公司新增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

22、递延收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85.26%,主要原因为与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23、资本公积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06.40%,主要原因为非公开发行股本溢价导致资本公积增加。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605.68%,主要原因为银行借款和应收票据贴现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收到东莞凯欣原股东业绩补偿款冲减2016年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投资收益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80.91%,主要原因为确认容汇锂业的投资收益以及收到东莞凯欣原股东业绩补偿款冲减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确认投资收益。

4、其他收益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到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5、营业外收入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69.0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到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导致营业外收入减少。

6、营业外支出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58.50%,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190.19%,主要原因为应收账款及存货增加。

注: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上期发生额中的“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2016年三季度报披露的数据差异9,627,998.18元,主要是由于2016年度经审计的年报将收到东莞凯欣原股东的业绩补偿款9,627,998.18元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计入“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因此跟调审计数据。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96.39%,主要原因为支付股权投资款增加和固定资产投入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2,930.38%,主要原因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以及银行借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1、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6年5月3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12日、2016年5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16年8月1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96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2016年9月8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960号)。公司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2016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会同安信证券、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告知函提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2016年12月21日,证监会审核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2017年6月6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893,805股新股,核准日期为2017年5月19日,有效期6个月。根据证监会批复文件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14,920,71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41.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999,991.82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912,854.16元,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8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7日、2017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投资建设台州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1、2017年3月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艾德与台州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天赐材料台州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公司及江西艾德规划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新能源产业园进行锂电正极材料的生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艾德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江西艾德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2017年7月,浙江艾德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2017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艾德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浙江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艾德”)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使用自筹资金参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台海(土)告字[2017]042号、台海(土)告字[2017]043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2017年10月19日,浙江艾德成功竞得土地使用权,与台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锁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1、2017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9月25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3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5,900股。同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决定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4,475股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10月9日解锁上市流通。公司目前已向不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款,待完成验资等相关手续后办理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9月9日、2017年9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10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0月24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大楼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出了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620,046.17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具体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11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0月24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大楼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利益规则,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11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部分股份到期购回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徐金富先生通知,徐金富先生将其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830,000股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的业务,上述解除质押手续已授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办理完毕。

一、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上述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0)

二、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徐金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5,612,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904%,其中质押的股份合计为7,826,7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714%,占公司总股本的2.3022%。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11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620,046.17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具体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当时IPO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0.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6元,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161.32万股。截至2014年1月16日,公司共募集资金295,236,312.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4,797,575.0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110ZA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一)研发中心项目变更情况

1、201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14年9月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为3,150万元,实施地点为公司本部,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调整后的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为3,106.10万元,其中公司实施部分投资额为2,106.1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实施部分的投资额为1,000万元;公司实施部分建设地点不变,九江天赐实施部分的建设地点为九江天赐所在的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项目建设期变更为36个月。

2、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研发中心项目如下:

(1)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变更如下:①受公司研发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进度的影响,原定于2016年3月31日完工的研发中心项目(公司),预计延期至2016年12月31日完工;②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投资情况,结合研发中心项目(九江)建设的资金需求,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建设完工后,如有结余资金,将用于研发中心项目(九江)建设。

(2)研发中心项目(九江)变更如下:①原研发中心项目(九江)中试车间改由自有资金建设,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研发大楼用地和研发实验楼建设及实验设备、仪器的购置;②受九江天赐项目建设规划的变更及研发大楼建设土地购置进度的影响,原定于2016年3月31日完工的研发中心项目(九江),预计延期至2016年12月31日完工。

3、2017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实验室装修改造、研发实验楼建设装修及设备采购进度的影响,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日期由201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7年9月30日。

以上各项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22日、2016年4月12日、2017年4月11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变更情况

1、2015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1,000t/a锂离子电解质材料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由于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设备采购延期加上春节假期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项目的实施进度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将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投产时间由2015年3月31日调整至2015年5月31日。

2、201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由于2015年5月26日公司子公司九江天赐发生了一次起火安全事故,起火事故车间系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溶剂回收车间,为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的工艺上游,导致该募投项目不能按照原计划投产。公司将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投产时间由2015年5月31日调整至2015年7月31日。

以上各项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8日、2015年6月2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

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64,797,575.05元,截至2017年10月18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46,663,950.0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1,620,046.17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及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累计3,486,421.13元)。

四、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精细化管理,对项目进行更加合理的规划,并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通过对项目各个环节的优化等措施,从而节约了项目投资总额。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五、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提高资金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21,620,046.17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具体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中有小部分未支付金额为设备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在募集资金节余转出后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前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金额21,620,046.17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264,797,575.05元的10%,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使用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公司本次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利益规则,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