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禹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美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80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定。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7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7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7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控制企业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自然人投资者向控股子公司成都安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2,000万元,其中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增资900万元。
《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厂房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安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成都合联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 A区A8、A9号的厂房,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3,877,550.00 元,建筑面积共计 5551.02 平方米(房号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核的编号为准)。
《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厂房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深圳中钰医生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钰(北京)病理医学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开展病理诊断业务。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深圳中钰医生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81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7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马晓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7年10月26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7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7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2515 股票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85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投资标的:中钰(北京)病理医学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2、 投资金额:中钰(北京)病理医学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病理中心”)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深圳中钰医生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3、 病理中心成立后,拟在年内设立5家省级分中心开展经营,2018年内争取形成15家省级分中心(最后以行政部门审批为准)。
4、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基本情况:
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深圳中钰医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医生控股”)拟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设立“中钰(北京)病理医学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名称为准)”。病理中心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中钰医生控股认缴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病理中心成立后,拟在年内设立5家省级分中心开展经营,2018年内争取形成15家省级分中心(最后以行政部门审批为准)。
2、 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1、中钰医生控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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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中钰医生控股关系
公司持有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资本”)51%股权,中钰资本持有中钰医生控股78.9%股权。中钰医生控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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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名称:中钰(北京)病理医学中心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地址:北京市
5、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和形态功能的研究及咨询;临床前及临床医药研究;诊断技术、医疗技术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新型诊断试剂及诊断技术、医药及生物工程新技术、新产品、医疗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医疗卫生系统应用软件、电子通讯技术及其他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投资管理服务;企业咨询管理。
6、 股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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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四、股东出资协议主要内容
2017年10月25日,公司与中钰医生控股签署了《股东出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出资人出资
病理中心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其中,公司出资额为【2,55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 中钰医生控股出资额为【2,45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9】%。
2、 实缴出资
出资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本协议中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未履行实际缴纳出资义务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3、 经营期限
病理中心经营期限为【2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清算完成并注销之日止。(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期限为准)。
4、 治理结构
(1) 董事会:病理中心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5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行使《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作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
(2) 监事会:病理中心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共3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行使《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3) 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病理中心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命,行使《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5、 收益分配
病理中心成立后,经营期间所得所有可供分配现金,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
6、 股份转让
病理中心成立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病理中心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7、 争议解决
《股东出资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因该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将提交金华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当时有效的规则仲裁解决。该仲裁庭的任何裁决对各方应当是终局的且具有约束力。
8、 协议生效
《股东出资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各方履行完成必要审议程序之日起生效。
五、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中钰医生控股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助于充分利用公司坚实产业基础和雄厚的资金实力,完善公司现有产业链,拓展公司的盈利空间。
2、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控股子公司的设立尚需政府部门审批,还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技术团队、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有效的内控机制、完善的人力资源培育和管理体系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与深圳中钰医生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东出资协议》。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2515 股票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83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基本情况:
成都安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蒂康”)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医疗”)之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安蒂康拟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00万元增至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
中钰医疗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900万元,人民币4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卢伟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陈伟波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10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谷争嵘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曾丽芳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2.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戴家祥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彭群英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2.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王嘎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10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施安静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李林俐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宋力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2、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合作方介绍
1、卢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11011119711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
2、陈伟波,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440525197307******,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畹町路****。
3、谷争嵘,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65010219700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璞悦湾****。
4、曾丽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440112197510******,住所:广州市黄浦区港前路****。
5、戴家祥,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321088198012******,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宁夏路****。
6、彭群英,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440106197902******,住所:住所:广州市东山区建设六马路****。
7、王嘎,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410181197403******,住所:郑州市金水区九如东路****。
8、施安静,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340702197701******,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绿云山庄****。
9、李林俐,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510821197304******,住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
10、宋力,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110107196902******,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永乐小区****。
11、中钰医疗基本情况
■
12、公司与交易合作方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51%股权,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有中钰医疗84.09%股权,中钰医疗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交易合作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安蒂康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成都安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99422466J
(3) 法定代表人:林小军
(4) 成立日期:2014年05月29日
(5) 主要经营场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1栋2层
(6)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研发、技术咨询;研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
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卫生用品(生产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本次增资前后,安蒂康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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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标的企业财务数据
单元:元
■
数据来源:安蒂康2016年度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7)第010443号审计报告。2017年半年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2017年10月25日,中钰医疗、卢伟、陈伟波、谷争嵘、曾丽芳、戴家祥、彭群英、王嘎、施安静、李林俐、宋力分别与安蒂康签署了《成都安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本次增资
中钰医疗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900万元。其中,人民币4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卢伟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100万元。其中,人民币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陈伟波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200万元。其中,人民币10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谷争嵘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100万元。其中,人民币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曾丽芳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50万元。其中,人民币2.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戴家祥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100万元。其中,人民币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彭群英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50万元。其中,人民币2.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王嘎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200万元。其中,人民币10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施安静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100万元。其中,人民币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李林俐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100万元。其中,人民币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宋力拟现金形式向安蒂康增资人民币100万元。其中,人民币5万元计入安蒂康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安蒂康资本公积。
2、 增资款支付前提
(1)安蒂康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安蒂康原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的书面确认(可为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或其他专门书面文件)。
(2)如果本次增资需要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的同意,安蒂康应取得本次增资所需的全部批准和同意。
(3)各方完成了本次增资所需全部文件的签署,且不存在有碍本次增资完成的其他重大事项。
3、 增资款的支付
(1)增资款支付前提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安蒂康指定账户支付。
(2)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前,安蒂康不得动用该款项。
4、 工商变更
安蒂康应在收到增资方的增资款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 违约责任
(1)增资方延期支付增资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按照延迟支付价款的5%。向安蒂康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30日的,增资方应当向安蒂康支付增资款总额3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全额支付增资款的义务。
(2)安蒂康怠于协助、拒绝或阻碍本次增资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办理完成的期限每延迟一日,应按照增资款的5%。向该增资方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其他各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单方解除本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违约一方应承担其违约责任。
14、 争议解决
增资协议的签订、履行、修订、解除和争议解决等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因增资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将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按照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成都市进行仲裁。
6、协议生效
增资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各方履行完成必要审议程序之日起生效。
五、 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钰医疗仍为安蒂康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安蒂康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其资本实力,扩大安蒂康经营生产规模,提升安蒂康综合竞争实力和盈利水平,对公司未来的整体业绩和收益提升亦具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规划。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系公司及中钰医疗、安蒂康在考虑整体发展规划前提下做出的慎重决策,符合公司、中钰医疗及安蒂康业务长远发展的需要,但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变化影响,仍存在一定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安蒂康的监管,规范安蒂康经营管理活动,积极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卢伟、陈伟波、谷争嵘、曾丽芳、戴家祥、彭群英、王嘎、施安静、李林俐、宋力与成都安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的《成都安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2515 股票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84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交易情况概述
1、 交易基本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安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蒂康”)拟购买成都合联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合联”)位于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 A区A8、A9号厂房的产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3,877,550.00 元,建筑面积共计 5551.02 平方米(房号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核的编号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厂房的议案》,授权下属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成都合联新型产业园”标准厂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以下合称“《买卖合同》”)等与房屋交易相关文件,并全权办理相关工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介绍
1、安蒂康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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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与安蒂康的关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有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钰资本”)51%股权,为中钰资本之控股股东。中钰资本持有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医疗”) 84.09%股权,为中钰医疗之控股股东。中钰医疗持有安蒂康51.07%股权,为安蒂康之控股股东。安蒂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
3、 成都合联基本情况
■
4、 公司、安蒂康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成都合联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介绍
1、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成都合联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
集中发展区 A区A8、A9号的产权
交易标的类别:房产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 A区A8、A9号
2、 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存在抵押的情况。交易标的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抵押登记日期为2016年11月29日。除设置前述抵押权外,交易标的不存在其他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2017年10月25日,安蒂康与成都合联签署《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交易对方:成都合联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
3、交易标的: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 A区A8、A9号厂房,该厂房结构为钢筋混泥土框架结构,地上三层。该厂房建筑面积为5,551.02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测量报告为准,厂房国土使用分摊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分摊认定面积为准。)该厂房所在地块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国土证号为蒲国用(2015)第2616号,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即2012年7月2日——2061年12月29日)。
4、购房款总额:人民币13,877,550.00元(单价为人民币2500元/平方米)。本次购房采取“先租后买”的形式,安蒂康与成都合联已于2015年12月23日签订了《“成都合联新型产业园”厂房租赁合同》(编号为CDHL-HT-088-2015,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安蒂康已向成都合联支付租金及租赁保证金2,498,367.2元。《买卖合同》签署后,且安蒂康于2017年10月27日前向成都合联一次性付清上述厂房总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成都合联退还安蒂康前述租金及租赁保证金2,498,367.2元。
5、支付方式:货币资金
6、抵押处理:成都合联承诺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转让厂房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并在2018年5月30日前协助安蒂康办理厂房不动产登记证书。
7、过户时间:安蒂康在2017年10月27日前支付完毕《买卖合同》项下的全部购买款且按《买卖合同》约定提交全部产权办理资料后,成都合联同意在2018年5月30日前协助安蒂康办理厂房不动产登记证书。
8、厂房的交付
达到下列条件后,成都合联即可将厂房交付安蒂康:
(1)竣工并验收合格/取得“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厂房购房款已全部付清。
9、违约责任
(1)安蒂康违约责任
安蒂康逾期支付购房款的,应按照违约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逾期在 三十日(含三十日)之内的,每逾期一日,安蒂康应当向成都合联支付逾期应付款总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即: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应付款总金额×逾期天数×万分之二),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 三十日后,安蒂康除应在成都合联要求的时限内将逾期应付款全部支付给成都合联外,还应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总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成都合联支付违约金(即: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应付款总金额×逾期天数×千分之一)。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成都合联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若无定金的,成都合联有权要求安蒂康支付相当于厂房总价款20%的违约金);安蒂康还应赔偿由此给成都合联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银行利息损失等)。
(2)成都合联违约责任
成都合联逾期交付厂房、逾期办理产权证的,应分别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因成都合联原因导致安蒂康所购厂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成产权转移登记的,每逾期一日,成都合联应按照安蒂康已支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向安蒂康支付滞纳金。逾期办证超过90个自然日的,安蒂康有权根据该厂房抵押情况,选择行使以下权利:
该厂房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且安蒂康选择不解除《买卖合同》的,成都合联应继续履行将该厂房产权登记到安蒂康名下的义务,自逾期之日起成都合联继续按照安蒂康已支付购房款每日万分之二向安蒂康支付滞纳金。
因该厂房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买卖合同》解除的,成都合联应自安蒂康向成都合联出具解除《买卖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安蒂康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本金及孳息(孳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自安蒂康全部支付购房款之日起计算),并向安蒂康支付滞纳金(自2018年5月31日起至《买卖合同》解除之日止按照安蒂康已支付购房款的每日万分之二计算)。《买卖合同》解除后,成都合联有权按16元/平米/月的标准计收安蒂康实际占用厂房期间的占用费,成都合联退还购房款时有权将前述款项扣回。
《买卖合同》解除后,在同等条件下,安蒂康有权优先租赁本厂房。租金标准为首年16元/平米/月,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租赁期限为5年。若安蒂康继续租赁本厂房的,则解除购房合同时不须按原状恢复,在租赁期满或解除租赁合同时,按原状恢复。
10、生效条件:《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的定价系根据蒲江县政府和成都合联实施的关于“先租后买”形式的购房优惠政策定价。
六、 本次交易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安蒂康本次交易主要是为其全资子公司成都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购买厂房,满足其生产需求的目的,本次交易完成后,安蒂康将增加房屋类固定资产,有助于优化其固定资产结构布局,提升安蒂康的固定资产类资信资质。
本次交易不会对安蒂康及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成都合联新型产业园”标准厂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82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