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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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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8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平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同意该议案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上午11点。

同意该议案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8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需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进行修订。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具体修订情况:

二、决策流程

本次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授权事项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

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86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10日上午11: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11月9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9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上述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3)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7年11月9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7年11月9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91号公司五楼

邮编:834009

联系人:郭倩

联系电话:0990-6919236

传真:0990-6918160。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1: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8”,投票简称为“贝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贝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事项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表示赞成,2股表示反对,3 股表示弃权。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结果”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8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12: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强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三季度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5日